第15章

為了準備出國的作品集,姜默畢業後一直在忙碌,借機器,找工作人員,找場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實。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片子是二十多分鐘的劇情默片。拍攝過程很開心,順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隱隱有種感覺,自己很適合做這件事,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從小到大,姜默對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於某個領域,喜歡的東西也比較雜,有的是他主動接受,有的則是命運安排。

像是小時候,一開始接受藝術熏陶是因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話劇的媽媽。上小學的時候他爸就經常出差,梅晴排練時間不固定,有時候都沒空接他放學,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強,下課了就自己跑去劇院等他媽下班,一邊看他們排練一邊寫作業。別的小朋友在外邊瘋跑玩鬧釋放精力的時候,他縮在舞台邊上,一邊解數學題,一邊看媽媽在台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個逝者對生者的訪問》,經常因為看他們排戲太入迷完不成作業被梅晴女士揍。

那個年紀的小孩也看不懂話劇,但年幼的姜默被舞台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種很純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記住了一些東西,那些東西變成一顆種子,埋在心裏。

再後來,姜默還喜歡過很多東西。上初中的時候認識蘇婭,也就是索菲亞,他們一起上了美術培訓班,學畫畫。其實姜默自認自己比索菲亞畫得好,反正老師是這麽說的,可他沒有堅持畫下去,因為他又開始對鋼琴和小提琴產生了興趣,一頭紮進了古典音樂的海洋裏。

琴練了兩年不到,他又跟爹媽說不學了,有新的愛好,轉頭開始沉迷寫作,寫完就逼著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寫的小說和詩歌,說不錯,姜默勇氣大增,把自己的寫的東西寄給雜志社,亂投一通,沒想到還真有回音,一家青年雜志社用了他寫的一個短篇小說,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筆稿費,也不多,八百塊,但當時還是很開心的,他拿錢給梅晴女士買了一雙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他將就此走上文學創作道路的時候,大家發現他又不寫東西了,他開始對飼養螞蟻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別人經常笑他,說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鐘熱度了,善變,沒個定性,飄。他面上不響,心裏回一句,你懂個屁。不試試怎麽知道到底哪條路才適合自己?他只是在給自己的人生試錯。

他少年時期的目標是找到一個能終生為其付出的事情堅持下去。

找了很多年,試了很多年,可以說每樣都還算有天賦,但每樣他都學不精。

文學,詩,音樂,繪畫,都很有趣,都充滿了獨一無二的魅力,值得為此付出時間和精力研習……可是,姜默貪心地想著,有沒有一種藝術,可以把他學過的所有東西都用上?

有嗎?

他最後確定了,是電影。

學電影的人很多,真正會拍電影的人少,這是姜默和那群朋友廝混幾年下來後的切身感悟。很多人坐下來跟你聊的時候頭頭是道,左一句新浪潮右一句左岸派,只要聊起電影就開無軌電車,可是一到片場就成了啞巴,戲都講不清楚。導演其實要做的更多是臨場性的工作,談理論沒用的。

姜默跟著唐李在戲劇學院混了四年,暗中觀察,學習,漸漸明白在學校學的東西完全不夠,真正上手拍是另一回事了,需要跟更多東西打交道,要和人打交道,要和機器打交道,和很多意外打交道……當然,跟人打交道是核心。

姜默一點都不排斥跟人打交道,他喜歡交朋友,不是帶有目的性的交往,僅僅是因為他好奇每一個人身上的故事。

姜默對交朋友這件事有一種奇異的自信,只要一起喝過三次酒,他一定能跟對方變成好兄弟,也沒什麽特殊的技巧,真心換真心而已。

這些年,他因為喝酒認識了許許多多的朋友,各行各業,男男女女,他們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際遇。

有很多人陪他喝酒,但有一個人比較特別,那個人會來接他回家。

他甚至忘了是怎麽開始的……好像是某次喝醉了,沈朝文剛好打電話過來,自己叫他過來玩?記不清了。反正後來只要自己喝醉了,沈朝文總是會出現。即使是淩晨三四點這人都會來,風雨無阻。每每席散,姜默總能看到一個沉默的人在等著他。

“弟弟來接”這一現象在很長一段時間都被姜默的朋友稱為奇觀,別人喝醉都是自己扶著墻吐回去的,就他有人接。

再後來不僅是姜默習慣了,就連姜默的那些朋友也習慣了,只要他喝醉,打電話給他弟就行,弟弟賊靠譜。

其實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學校很忙,這人長了張冰山臉,可在學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風,他忙著學習,忙著打比賽,忙著在學校裏叱咤風雲,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