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跳河(第2/3頁)

“沒有,他還否認見過楊嬌供出的女人販。”蘭靜秋說著在平哥名字的右邊寫上女人販三個字,“我懷疑這個女人是負責拐騙偷盜嬰童的,所以平哥才敢理直氣壯地發誓他從來沒有拐騙過兒童。”

曹所長說:“沒錯,找到這個女人是關鍵。”

蘭靜秋卻又指指左邊耿淑欣的名字:“我覺得她也可能是突破點。”

“哦?為什麽這麽說,她不是什麽也不知道嗎?還覺得平哥是在做好事!”曹所長不解地問。

蘭靜秋說:“她現在有一個三歲的男孩,並且在四年前丟過一個兩歲的男孩,她當時的丈夫因此投河自盡了。”

洛生海皺眉:“這確實是個疑點,耿淑欣自己丟過孩子,還為此家破人亡,怎麽會在丟了孩子丈夫死後,快速嫁給一個人販子,還給人販子生了個孩子?”

曹所長驚訝道:“你們的意思是說平哥跟耿淑欣早就認識,是她勾結平哥把自己的孩子賣了,導致她丈夫去世,然後她才能嫁給平哥!”

老鎖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吐槽道:“這平哥長得也就不難看,身上也沒發現有什麽個人魅力,一個女人會為了這樣一個男人舍棄自己的孩子嗎?”

蘭靜秋道:“我只是猜測,因為楊嬌說平哥已經幹了五年,耿淑欣丟孩子就是在這五年中,兩人到底怎麽認識的,她怎麽會嫁給人販子,還替人販子辯解,從正常人的角度來看太不可思議了,這裏邊絕對有問題。”

後勤的過來喊開飯了,曹所長看看表:“先吃飯,等吃完了飯,接著審,多盤問幾次總能露出馬腳。”

後勤的人是去外邊買的現成的,居然是火燒夾肉,不過一人只能有一個夾肉的火燒,吃不飽的自己拿火燒從菜盤裏去夾涼拌菜。

就這大家都覺得算是改善夥食了,老陶說蘭靜秋手上有傷,要把自己的肉火燒給她,蘭靜秋哪吃得了,她吃了一個火燒喝點熱水就飽了。

吃完她就說:“我先去跟耿淑欣聊會兒,你們吃完了先找地方休息休息。”

洛生海本要跟她一起去,結果曹所長過來找她。

蘭靜秋去了曹所長辦公室,曹所長先關切地問了她手上的傷,“沒磕到碰到吧!小心點。”

然後又說:“從下車忙到現在,累壞了吧,我看你今天早點回家休息,咱們不急在這一時。”

蘭靜秋覺得自己回家也睡不好,還不如在單位:“沒事,我困了找地方趴會兒就行了,我想熬著耿淑欣,作為一個母親,天黑了就會惦記孩子,總有脆弱的時候。”

“熬著耿淑欣?你確定突破口在她這裏?”

“不確定,不過平哥屬於不見棺材不掉淚,見了棺材還要想想怎麽假死蒙混過關的主兒,我覺得以現有的線索,接著審他只會讓他牙關越咬越緊。”

曹所長剛才抽空看了二七案的資料,現在恨不得把蘭靜秋供起來,自然相信她的判斷,“行,那咱們就先晾著他。有了線索或是找到了他的軟肋再去強攻。”

於是蘭靜秋又進了耿淑欣的審訊室,她也剛吃過飯,就是普通的火燒,正喝水呢。

見蘭靜秋進來,水也不喝了,繃起了臉,腳都小心地縮了起來。

蘭靜秋就笑道:“你怕什麽?當時不是很厲害嗎?還摟我腰,想讓你男人趕緊跑,看著挺英勇的,不過我得提醒你,下次可別這麽做了,我當時拿槍指著平哥,你一摟我,我槍再走了火怎麽辦?你又得成寡婦!”

這個又字,讓耿淑欣皺眉,“他不叫平哥,他叫劉明春,他真的是好人!”

“因為他給你帶回來各種好東西,還給你錢,所以他對你來說就是好人對嗎?可這些東西跟錢都是贓物,是有代價的,你明明知道代價是什麽,還能安心享樂,甚至各種編造,包庇維護他,真的不怕報應吧,萬一有一天你的小寶也像大寶一樣被人拐賣,你上哪兒說理去?你丈夫,小寶的父親就是人販子!”

“你瞎說,我家小寶才不會有事,你們把他抱哪兒去了?他醒了看不見我會哭的!”耿淑欣焦躁地問著。

蘭靜秋卻不回答她,反而問道:“你家大寶是怎麽丟的?丟的時候你在做什麽?”

“大寶是他爸帶著去趕集丟了,說是就松了一下手,一轉身的功夫就不見了。”

“帶著兩歲的孩子去趕集,應該是抱在懷裏吧,集市上人那麽多,難不成讓孩子走著?”

“你這是什麽意思?難不成我們還故意把孩子丟了嗎?警察同志,你沒孩子吧,走路剛穩當的孩子,不叫你抱啊,非得自己走。他爸就拉著他,結果碰見個熟人,說了兩句話,大寶就不耐煩了掙脫了他爸的手,他爸跟熟人道了個別,再轉頭去找就不見了!”

蘭靜秋點點頭,又問她:“你為什麽不跟著去?當時你在幹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