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疏忽

辛大雁的筆錄很多都是她的心理路程, 怎麽發現的屍體,怎麽逃回家,又怎麽安慰自己一定是夢, 發現不是夢, 人真的死了,她又是怎麽漸漸崩潰的。

蘭靜秋快速找到她提到孟東鵬跟李陽陽的那段, 很簡單, 兩個男的來了,一高一矮,矮的那個肯定是李陽陽,被孟東鵬牽著,辛大雁當時以為他們是兄弟兩個。

也是因為辛大雁不停地陷入回憶,從飯店出門這一段也在其中, 所以她清楚的地記得這兩個人。

筆錄上寫著‘我一出門就碰到他們, 門口還停著輛三輪車, 他們剛從上邊下來,我還想著這兩人怎麽這麽晚來吃飯, 飯店都打烊了。不過我就好奇了一下, 然後開始幸災樂禍, 希望這兩人固執一點,非要點菜吃飯,跟她吵起來就好了。”

除了這個描述, 再沒別的了,已知的小三輪, 然後多了個牽手, 看起來像兄弟兩個?難不成孟東鵬把李陽陽當成他弟弟了?

齊老師說完了蒸籠案的案情, 又叫來幾個查案的骨幹, 跟蘭靜秋說:“麻煩靜秋同志把案子按照你的思路再梳理一遍。我們來看看接下來該怎麽做,時間不多了,不管李陽陽有沒有殺人傾向,咱們都得找到他。”

蘭靜秋也沒推辭,起身走到案情板前邊說邊畫,“目前已知在二月初七被殺的死者為八名,1號受害人,四十五歲男性被勒死,2號受害人,二十一歲女性斧頭砍死,3號受害人,十六歲男性被人用刀捅死,嫌犯A李大醜殺了123號受害人後,在第四年二月初七被嫌犯B,也就是3號受害人的哥哥孟東鵬殺死,成為二七案第4號受害人。”

洛生海在一邊補充道:“在同一天,3號受害人的父母還殺了另一名工人許某,此案件是個案,不放在二七案中。”

蘭靜秋點點頭,接著道:“之後二七案沒有結束,下一年二月初七,孟東鵬和李陽陽狼狽為奸,開始殺害第5號受害人,五十二歲女性被割喉,然後是第6號受害人,二十六歲女教師被捅數刀致死,第7號受害人,十九歲飯店女服務員,被蒸籠蒸死,第8號受害人二十七歲女工,木棍打死。”

齊老師說:“7號案件有目擊者辛大雁,確認了孟東鵬跟李陽陽的嫌疑。”

有人提問:“動機呢?李大醜為什麽要在二月初七這一天做案?他殺的人有男有女,身份不同,是出於什麽動機?”

蘭靜秋說:“我一開始覺得可能是跟玄學續命之類的有關系,現在知道李大醜的狀況,又有了別的想法,有沒有可能123號受害人看到了李大醜的容貌,被他嚇到了!第二個面容姣好的女性可是被斧頭把臉砍成了一片片。”

那人皺眉:“男性嫌疑人會嫉妒女性長得比自己好看?”

“不是嫉妒,是他得不到,一般人都會被他嚇到,他娶不到媳婦,漂亮媳婦更娶不到,再受到漂亮女性的白眼,他心裏什麽滋味?”

李主任說:“這個邏輯在心理學上說得通,一些男性對條件好,他得不到又想要得到的女性會很刻薄,但如果嫌犯A殺123號是因為他們嫌他醜的話,為什麽會選二月初七這一天呢?”

蘭靜秋無奈道:“以現有的線索,確實沒法推斷出來,但二月初七一定對李大醜有特殊意義。也許是生日也許是親人的忌日,也許他平時總是遮著臉,在這一天他想要光明正大地走在陽光下,而123號受害人正好在這一天對他表示了鄙夷嫌棄,於是他用手邊隨手拿到的兇器殺死了三人。”

另一個市的刑偵隊長贊同道:“這個推斷也符合他的做案方式,嫌犯A的做案方式就是不選擇,他不選擇受害人的年齡性別身份,不選擇行兇地點,也不選擇兇器和行兇方式。簡單說他是在固定的一天隨即做案,如果是這個動機就說得通了。”

齊老師說:“沒錯,他不是不選擇,只是選擇嫌棄他的人,在二月初七這一天,誰對他的容貌表示了鄙夷誰就是他的目標。”

蘭靜秋把嫌犯A圈起來,寫了個疑似死亡,又說:“我覺得不只是鄙夷,他的容貌是天生的,不是因事故毀容,所以這一輩子受到的鄙夷肯定不少,為什麽會突然犯案?”

洛生海道:“第一個嫌犯激怒了他!”

蘭靜秋說:“沒錯,李大醜是撿破爛的,肯定經常翻垃圾堆,第一個嫌犯是在垃圾堆裏被發現,我懷疑兩人之前因垃圾起過言語沖突,可能李大醜被罵只配撿垃圾或是像垃圾一樣,這才激怒了他!”

一開始提問的人點點頭:“嫌犯A的邏輯上說得通,不過這個孟東鵬到底是怎麽從報復殺人轉變為連環殺人的,他後來的動機是什麽?嘗到殺戮的快感了?李陽陽又是誰,連環殺人犯除了夫妻可很少有合作犯案的。”

謝副書記看看表,說:“先別管動機了,把人都找到,一問不就知道了?就按照現有的線索來查,齊老師帶人去醫院提審孟東鵬,剩下的找李陽陽,一定要在今晚十二點之前把人找到,咱們現在幾乎可以算是理論上破了案,明天咱們省城絕對不能再出現兇殺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