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人販子(第2/3頁)

小周住進了派出所宿舍,他說他家已經搬去了鳳安區,來來回回的不方便。吃住都在派出所,工作也不用出門,老老實實的,曹所長還真就放心了。

蘭靜秋卻決定時刻留意著他,“你們家的院子呢?賣出去了還是租出去了?”

正在擦桌子的小周苦笑起來:“哪兒賣得出去啊,人家都說我爸……都說他是在那裏邊殺的人,那可是兇宅中的兇宅,本來隔壁那院子有人想買來著,結果聽說這事,現在也沒人買了,不是有骨頭嘛,還有吃人肉的狗,反正傳得特別邪乎,那連著的三家都成了兇宅。

蘭靜秋一聽倒是動了心思,別人怕兇宅,她可不怕,而且現在肯定便宜啊,旁邊兩院破敗了,周家那院子還算不錯,現在先住著,那個位置不錯,以後肯定會拆遷蓋樓,也算是一筆投資。

這麽一想,工資還沒發呢就分出去好幾份,要給家裏交錢,想給大姐投資,還想給李奎投資,還要買院子,她工資估計就三十來塊錢,肯定不夠。

蘭靜秋嘆口氣,買房先得放一放,再窮也得先投資,等分了紅再買也來得及,估計周家的院子幾年內都沒人敢買。

她除了跟老陶巡邏,還把鳳安城所有失蹤兒童的記錄都找了出來,想找找規律。

拐賣兒童的很少有單幹的,尋找對象,拐騙,藏匿,運輸,再販賣,肯定有組織,為了組織人員穩固有些拐賣團夥就是一個家庭或家族。

可惜的是她找到的記錄都是近十年的,之前的都已經被燒毀。

老陶問她:“找這些幹什麽?陳年舊案,怎麽查啊。”

“十年丟了十四個孩子!十一個集中在這五年,這五年咱們鳳安城一定有一個拐賣團夥。”

“啊?鳳安城的拐賣團夥?”

“就算不是這裏的,也一定經常在咱們這兒路過,甚至把咱們這兒當成了貨源地。”

老陶皺眉:“貨源?你說那些丟了的孩子?”

“是啊,人販子不就是把孩子當貨物嘛。”

老陶也有孩子,聽不得這樣,他嘆口氣:“這些缺德冒煙的,總拐別人孩子,自己肯定生孩子沒□□。”

蘭靜秋沒理他,罵再狠有什麽用,得把這個團夥抓出來才有可能找到孩子,現在沒有打拐辦,各地公安的信息流通也很慢,找孩子真是難上加難。

老陶翻看著資料:“這些孩子當時都找過,家屬照看不到位,基本上丟孩子超過十分鐘再發現,人販子就已經把孩子帶走藏好了,這邊找著,那邊已經出城了。”

“是啊,所以他們肯定有交通工具,還有本地人幫忙藏匿。”

“那咱們怎麽找?”

蘭靜秋道:“我是想著先把近五年丟孩子的這些人家都走訪一遍,看看他們的人際關系中有沒有重合的人。這些以前都是當個案處理的,把案子放一塊看看,也許會看出端倪。”

她說著就發現小周好像在偷聽,“小周,你有什麽好法子嗎?”

正拖地的小周趕緊搖頭:“沒,我就是挺心疼那些人家的,孩子丟了一輩子過不去的坎啊。”

蘭靜秋瞅他兩眼,也沒在意,她跟曹所長一說,曹所長笑了起來:“好,這就好,踏實點,別總想著辦大案子,咱們鳳安城可沒那麽多大案子。去查吧,五年十一個,確實不少,要是一個團夥,夠猖獗的。”

“曹所長,丟的這些孩子裏只有兩個是咱們東城區的,還得去別的區查,您是跟他們打聲招呼還是給我開個條,萬一讓人碰上,肯定會說咱們不講究。”

曹所長更加欣慰地點點頭:“這就對了嘛,可不能莽莽撞撞不管不顧的,你先查咱們區的,等下周再去別的區,周一我們去市局開會,到時候我跟大家知會一聲,一起協同辦案嘛。”

有了曹所長的支持,蘭靜秋跟老陶巡完邏就去了菜市場附近的一戶人家,他家是兩年前丟了個一歲半的女孩,記錄上寫著剛會走路,自己在門口墊子上爬著玩,大人去屋裏拿東西,回來人就不見了。

這天是周日,這家人老老少少七口人都在家裏正準備吃飯呢,一個沒了門牙的老爺子,一對中年夫婦,一對年輕夫婦,還有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

年輕夫婦中間還站著個一歲多的孩子,穿著藍色的罩衣,頭發很短,看不出是男孩還是女孩。這孩子正伸手想抓撓桌上的菜,年輕男人把孩子的手按住,正哄呢。

見蘭靜秋他們來,這家人都嚇了一步,中年女人急躁地問:“咋回事?警察同志怎麽上門了?我家有人犯事?”

老陶趕緊說:“沒有,你家兩年前不是丟了個孩子嗎?我們就是來問問孩子的事。”

正盛飯的年輕女人眼圈立馬就紅了,看來這位是孩子媽,她手裏的碗差點摔在地上,她丈夫趕緊把碗接了過去,也一臉急切:“同志,我家樂樂找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