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資格(第2/3頁)
帶上耳塞,她一直從晚上十點多,睡到了第二天早上七點。
一夜好眠,白燃打開門鎖,走出臥室。
門外杯盤狼藉,喝酒抽煙的男人們沒了蹤影。
只有白志昌在沙發上呼呼大睡。
白燃出門吃了早飯,還帶了早飯回來,而白志昌依舊爛泥般癱在沙發上。
白燃才不想等醉鬼自然醒。
她擰了一條冷水毛巾,放到了白志昌的一邊側臉上。
冬天的冷水,堪稱起床神器,冰得白志昌一個激靈。
他幾乎是跳了起來。
“早上好。”
白燃面無表情地說。
“你要死啊!”
白志昌罵道。
看到桌上的早點,他哼了一聲,拿起就吃了起來。
白燃看著這個名義上的父親。
上一世,白燃的父母是商業聯姻。
生她時,母親難產大出血,再也無法生育。
很快,白燃三歲時,父母便分割好財產離異了。
父親迅速找了新妻子結婚,生了個兒子作繼承人。
從小到大,白燃從沒叫過幾聲“爸爸”,這個詞帶給她的,幾乎全是痛苦的回憶。
現在,白燃心平氣和地,對著另一個男人喊出了久違的稱呼:
“爸爸,我有事跟您說。”
白志昌含著早餐,哼了一聲表示在聽。
“這周,您對曦曦動手了是嗎。”
白曦昨天告訴白燃,那天白志昌拿走零花錢後,還打了她一巴掌。
白志昌咀嚼的動作一停。
他扔下包子,斜眼看白燃:
“你這是什麽語氣?質問老子?
“怎麽著,長大了,翅膀硬了,敢跟老子對著幹了?”
白燃淡淡道:
“只是想提醒您,這世上有《未成年保護法》和《婚姻法》。”
未成年保護法還好,白燃一提到婚姻法,白志昌忍不住哈哈一笑,得意又張狂:
“少在這裏嚇唬人!李琳當年還哭哭啼啼要告我,結果呢?”
李琳,也就是白志昌的前妻,白燃和白曦的親生母親。
白燃接收了原身的記憶,當然知道結果是什麽:
婚前,白志昌裝得溫柔體貼,把單純的李琳騙得團團轉。
等李琳生了女兒後,白志昌原形畢露,開始對“生不出崽的母雞”動輒打罵。
李琳的性格,說好聽了是溫柔如水,說直白些就是軟弱。
起初,她對白志昌抱有幻想,想要為他再生一個兒子,“給老白家留個後”,也正好湊個兒女雙全,和和美美。
可第二胎的白曦,又是個女兒。
由於生育政策,他們不能再要第三個孩子了。
想當然地,白志昌對李琳的家暴更變本加厲了起來。
終於有一天,李琳被打得受不了了,奪門而出。
在娘家養了一段時間的傷後,李琳回到破舊的出租屋,提出要和白志昌離婚。
她還想帶兩個女兒一起走。
白志昌見李琳去意已決,便說:
“你滾可以,但我的種必須留下!”
白志昌也清楚,自己現在這個落魄樣,恐怕再難討到老婆了。
留著兩個女兒,一來可以伺候他,二來以後還能賺女兒們的兩份嫁妝。
李琳自然不願意。
她做了一生中最勇敢的事情。她要告白志昌家暴!
她去找警察,警察問她要傷情證明。
可最後一次家暴那天,她心神俱疲,哪裏想得到要留證。
告白志昌的事也是後來的念頭,時間過去這麽久,她的傷都好得差不多了,沒辦法開證明。
於是她又去求鄰居作證。
可鄰居們一來秉承“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的觀念,不想摻和進旁人的情感糾紛裏。
二來,大家都知道白志昌是個光腳不怕穿鞋的無賴,不想得罪了這個酒鬼流氓。
李琳無處舉證。
她是個憐惜孩子的母親,但同時,也是個被家暴多年、軟弱痛苦的女人。
她太想逃出深淵了,於是選擇放棄女兒們的撫養權,離開了這個充滿慘痛回憶的城市。
只有定期寄來的生活費,才昭示著李琳的存在。
……
從回憶中抽出,白燃對白志昌冷冷一笑:
“當時‘媽媽’是沒有證據,才讓您逍遙法外。
“不過,爸爸。您覺得,我現在敢舊事重提,難道會沒有證據嗎?”
“啪”地一聲,白志昌手裏的一次性筷子被捏斷了。
他呼哧呼哧地喘著氣,從喉嚨裏低低擠出一句:
“……你是什麽意思?”
“隱藏攝像頭,爸爸。”白燃輕聲說。
其實,這個上周末新買的攝像頭,原本是為白燃自己準備的。
她預備好這個周末,激怒白志昌,錄下白志昌的家暴行徑。
可她萬萬沒想到,或許是白曦與母親越長越像的原因,又或許是白父那天有點喝醉的原因。
從前只對大女兒動手的白志昌,竟然也對稚嫩的小女兒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