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2頁)

我說:“你算個什麽東西?”

他低頭看我,他說:“或許對你而言,一個剛認識你幾個月,被你幾句話就哄著故意做了小三,任由你隨便折磨玩弄,怎麽也不走的人,的確不算個東西。可崔明朗,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愛你。”

“我當然知道你愛我,”我用手指描摹著他的五官,他真真長在我的喜好上,“我也有幾分喜歡你,你知道嗎,我和夫人提了,我要和他離婚。”

他的眼睛一點、一點地亮了起來,仿佛久旱逢甘霖,我用手指擡起了他的下巴,像撓貓似的撓了撓他,說了後半句話:“可我離婚是不想讓他變成可憐的笑話,並不是想讓你變成崔太太。”

“愛我的人多了去了,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