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經死者家屬的同意,法醫進行了屍體解剖,死者的死因確系低血糖,身體無其他內外傷,也沒有疾病。但法醫有了很意外的發現,這位女死者在一到兩年內,曾做過取卵手術。

不過死者的身邊人,包括父母、男友還有那位閨蜜,都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聽到這話,尚揚的第一個念頭便是:“會是她曾經賣過卵子嗎?”

一位同事也道:“她學歷高,長得還漂亮,在這種不法市場裏,她的卵子應該還挺受歡迎。”

另一位卻說:“她可是拆二代,經濟條件這麽好,會去幹這個?做這手術是很受罪的,賣一次拿幾萬十幾萬,以她的經濟條件,不至於。”

她和“自願”去做代媽的農村婦女們,在知識和經濟上的差距猶如天塹,確實不至於為了錢去做這種對自己傷害極大的事。

“不光是錢的問題,”那位參與過此類案件的同事還提供了一個新角度,“在這種市場裏,死者雖然條件不錯,可年齡稍微有點大,前兩年我跟進這麽一個案子,機構負責人說他們的客戶,就只要十七歲到二十八歲的卵妹,他們認為超過二十八,卵子質量就不好了。”

換言之,在這種“市場”裏,身體、器官、細胞,統統都變成等待估價的貨物,只要進入了這個“市場”,就再沒有“人”,也做不了“人”,只是商品。

尚揚問這位同事:“吳警官,你經手的是什麽案子?”

吳警官道:“有個被忽悠賣卵的女大學生,第一次賣完覺得沒事,第二次又去了,被取了接近三十顆卵子,還沒出那診所,人沒了。”

尚揚:“……”

金旭也問道:“最後怎麽處理的?”

吳警官道:“給她取卵的醫生,還有所謂的介紹人,都進去了。”

金旭道:“就沒順藤摸瓜,把這機構一鍋端了?”

吳警官明顯有些無奈,只道:“當時是端了。”

一眾警察一齊靜默了片刻。

非法行醫害死女孩的是醫生,騙女孩去賣卵的是中介。機構仿佛什麽也沒做,而那些“客戶”,更是在這起殘害生命的案件裏,完全隱形了。

公安是執法前沿,在有些案件中,公安部門能做的事十分有限。

說回案件,一位刑警猜測道:“深圳離香港那麽近,會不會這拆二代是過關,到那邊做過凍卵?”

另一位道:“如果手術時間再久點,還有這可能,可法醫說是一到兩年內做的。”

疫情前到疫情這兩年裏,那邊什麽情況,人人都知道,正常人如非必要不可能過去,更不用說還是去做這種需要進醫療機構的事,這種可能微乎其微。

那會不會是:“死者這男友剛談不久,有沒有可能是和前男友愛得死去活來,到了想要孩子的地步。她這麽注重外表,可能怕身材走樣,不想自己生,去內地這種機構當過 ‘客戶’,找過代媽。”

目前看,這確實成了最可能的一種可能。

“可是,”尚揚道,“剛才不是說,她經常在網絡平台上,為女性主義發聲嗎?”

眾人:“……”

尚揚也知道自己問的是一個很天真的問題,但他實在不願相信,一個曾舉起過“姐姐來了”旗幟的女孩,真的會在現實世界裏,只因為自己不想承擔生育的風險和痛楚,就去購買一位“姐姐”?

“還是等深圳警方的調查結果吧,”金旭道,“事實出來之前,過早下結論,對死者也不公平。”

眾人點頭同意。不管女死者究竟為什麽做這手術,起碼現在能初步判斷,這起案子和其他案件有了相通的屬性。

如此一來,會計師汞中毒案,和其他案件又有點格格不入。

但尚揚琢磨了琢磨,倘若他是那個會計師,奔四的男同,找了個小自己十幾歲的女研究生結婚,騙婚還要找高學歷同妻,能圖什麽?自然是貪圖女孩年輕漂亮還有高學歷,換句話說,女孩的基因好。

“我”都是能做出這種事的男同了,“我”可太想要個擁有“我”血脈的孩子了,那“我”自然也完全有可能從前也光顧過不法機構,可能倒黴吧,一些原因沒能成功。哎?那“我”一不做二不休,騙婚一個女研究生豈不妙哉,花費還比去機構少呢,不愧是“我”,資深會計師,算盤打得當然好。

尚揚代入想了一番,痛罵起了“我”:媽的,什麽狗東西。

有電話打到辦公室來,一位刑警去接了,講完後回來與眾人道:“基站監測到,他正給那律師打電話,同事監聽到的,他找律師借錢,說想回老家。”

另一位刑警好笑道:“這是想跑了,這麽個慫貨,怎麽有膽幹出這種事來的?”

“錢壯慫人膽。”金旭譏諷道,“腦子也不行,犯了罪,能跑到哪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