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2頁)

稍等了一分多鐘,金旭回他:還在現場,起來了?吃早飯,別等我。

正在肯德基裏的尚揚道:沒等你,在吃洋快餐。

金旭:好。

尚揚知道他正忙,就不再發了,吃東西,刷刷新聞。

大數據厲害得得很,一打開新聞APP,推給他的就是黎艷紅車禍案。

警方目前還沒有對外公布這是一樁謀殺案,媒體也只是在拿“道德模範黎艷紅不幸遭遇車禍”這事做文章,對於車禍本身的報道和前天事件剛發生時候差不太多,只是在新聞稿裏更細致地加上了對“黎艷紅福利院”的描述——

福利院創辦至今已近二十年,共計收養和助養了上百多名兒童,十幾年前和黎艷紅一起出現在央視節目裏那幾個小孩,已經長大成人,成績好的上了省重點大學,還有的參加了工作自食其力——

“是黎艷紅福利院,讓這些不被命運眷顧的孤苦兒童,得以擁有今天的光明未來。”

新聞下方的評論,網友們除了對交通事故中一死一傷的同情,希望黎女士能早日脫離危險的祝福,自然少不了一些陰謀論和網絡偵探:

有的說:總覺得事情不簡單!好好的大馬路上開著,也沒跟別的車撞,怎麽會出車禍?

還有的說:司機死了,坐車的沒死?不合理啊,突然情況司機都會打左轉,降低自己受傷的風險。

就有人反駁:人家老公想保護老婆不行嗎,這才是好男人啊。

這話就捅了馬蜂窩,一句引戰發言:打拳的來了。

然後“好男人”評論的評論區就徹底歪掉。

尚揚劃過了亂七八糟的這些,等看到討論事件本身的評論才停下。

一條評論說:重點不是這車超速了嗎?這種司機死了我要放鞭炮。

又看到一條:車都沒翻,司機當場就沒了,那肯定沒系安全帶,不就是作死嗎?

有個說:看完了嗎就開麥?新聞裏都說了安全帶好好系著的。

另一個說:女的不是模範嗎?模範怎麽可能不系安全帶?[狗頭]

尚揚:“……”

社會新聞的評論區,總是能更清楚地感覺到生物的多樣化。

109國道案發現場旁的山上。

金旭蹲在一處崖邊空地,以手比作氣步槍,朝著腳下公路上,被警戒繩圈起來的案發現場,端起“槍”來。

“這兒會不會太近了?”古飛提出疑問,“技偵那邊說按照擋風玻璃的受損程度,兇手是在四十到六十米的距離發射了子彈,這兒……最多三十,沒準還不到。”

金旭收了手,道:“二十五六米吧。”

小方忙拿了測距傳感器出來測量,道:“二十五點七!”

這技偵人員吃驚地看了看金旭。

古飛在金旭手底下工作過,當然見識過,倒是不吃驚,就還是疑惑:“這麽近,不對吧?如果這麽近,鉛彈肯定會穿破玻璃打進車裏去,不會彈到一邊去,我們是在車外找到鉛彈的。”

“不知道,但如果我是兇手,來踩點,這裏肯定是最佳射擊位置。”金旭道。

他們已把這山上能夠朝路上射擊的位置走了一遍,林業局在案發前一天剛巧安排了種樹,植樹工的大量腳印一定程度上對現場勘查造成了影響,但反過來也因為山上新增了上百棵樹,不少還都種在了崖邊,被技術科認為可能是射擊點的位置,他們幾個剛才實地嘗試了下,或多或少存在樹枝樹葉擋眼的情況,案發時又是早上,天色還昏暗,兇手很難百分百確定,行駛過來的車輛一定是被害人的車。

但金旭也有點想不明白射擊距離的問題,道:“會不會是兇手的槍有什麽問題?不是常見的幾種槍支,射程更近?自制的土槍嗎?”

這話一出,他自己也覺得不對,這案子的射擊精準度,土槍絕對做不到。

小方怕破壞現場腳印,測完距就小心踩著自己剛才進來的腳印,遠遠地退到了後面去。

金旭朝後瞥了瞥,低聲對古飛提議說:“要不找幾把咱們省常見的民間槍支,讓顧問來現場試試,他槍法無敵好。”

古飛戳穿他道:“你就是不想讓人家回去上班,想法子讓我幫你留人,是吧?”

金旭扭頭看著省道上,不想承認,但也沒否認。

古飛道:“話說回來了,你槍法不是一直挺好嗎?全省公安槍法大比武,你就沒輸過,怎麽在學校時不行?”

說金隊長射擊成績被顧問壓著打,古指導很難相信。

聞言,金旭露出點笑來,說:“當年在學校上射擊課,我家小揚一拿起槍來……”

他再次以手做槍,這次是朝遠處天邊比劃。

朝陽初升,映進了他的眼眸裏。

他說:“我眼裏哪還有靶子?只顧著瞧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