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2/6頁)

一方面,如果申請方也就是晴天機械,沒有足夠充足的證據證明飛馳使用了晴天機械的專利的話,法官是不會隨意下禁令的。

另一方面,為了保障權益,晴天機械必須提供擔保,如果這個官司不勝訴的話,那麽飛馳因為禁止售賣產生的虧損由晴天機械來承擔。

也就是說,禁令下達代表著兩個態度,一是法官,起碼他認為晴天機械提供的證據現在是可以證明,飛馳使用了他們的專利的,二是晴天機械的態度——一個官司最短半年,這是多少錢?沒有人會這麽做的。

山崎光義此時就一句話:“我沒見過何熙,但是我認為她跟瘋子一樣。她現在是不計成本來告我們,社長,我們太被動了。”

任何人都知道,普通人是計算成本的,會評價利弊,跟這樣的人打官司,那麽一旦超出成本,對方就會收手,也就是說,你是可以通過各中壓力來使對方收手的。

可何熙不同,她上來就拿出了大本錢,那麽多的律所,雖然所謂的委托合同價格並不高,但擱不住數量多啊,這是多少錢。這個擔保那更是不計其數。即便是飛馳這樣的老牌公司,如果不是非必要的話,也不會這麽做的。

山崎光義忍不住提出:“要不,我們還是先走調解程序?”

秋田一郎靠在椅背上,肯定地說:“她就是在告訴所有人,別想動她的專利!她在殺雞儆猴!我們就是她精心挑選的。她不會同意的,起碼在達到目的前,他不會同意的。”

“您是指……”

秋田一郎淡淡地說:“突破點就在晴天機械不會收手的,把這點擴大,讓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她成功勝訴,美麗國是判例法,那麽隨後晴天機械提出的侵權訴訟,就會以我們為案例進行判決,那麽他們都會敗訴,這樣就可以將這些車企拖下水,讓他們集體想辦法。”

山崎光義本來知道何熙這些準備,一直愁眉不展,但這一刻,他的眼睛亮了:“我明白了,我馬上去辦。”

從傳單送到手中到開庭還有很長時間,更何況飛馳根本不可能坐以待斃,果不其然,這場報紙討論風波剛剛過去,在馬上要開庭的前兩天,何熙收到了陸中華的電話:“果然,他們提起了專利無效反訴。”

專利無效反訴其實是專利官司的常用手段。

一般去告別人侵權,那麽顯然被告人肯定是使用了有對方專利的東西,那麽怎麽才能證明自己清白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證明原告的專利就是無效的。

你都不是專利,那我自然不是侵權。

何熙早就料到了,所以孟愛華催她好幾次:“要不要買機票啊,提前過去吧,咱們也可以準備準備。”

何熙都不急,她料到飛馳不會沒有動作的。

陸中華說:“昨天提出來的,今天傳票就到了我這裏,他們提出你提出的汽車潰縮區和引導區安全設計、B柱設計、測量設計都是基於曾經的其他專利很容易想到的設計,所以不應該被授予專利。”

這說法……何熙都想笑。

“看樣子,他們也知道,我不可能調解,所以準備無賴到底了。”何熙也只能這麽評價他們,“那就法庭見。反正按著專利無效打,還是按著侵權打,都是一場官司,無所謂。”

這是因為美麗國為了害怕浪費資源,這中基於侵權案而提起的專利反訴案件,如果判定的話,可以直接在侵權案上引用的,因此相當於是同一場官司。

陸中華點頭:“你那邊怎麽樣了?夏國的案件雖然不能拿到美麗國用,但這是說服陪審團很好的證據。”

陸中華說的是吳山為夏雪偷取資料的事兒,何熙就說:“在查著,目前還沒頭緒。我會催促的。”

陸中華這才說:“那你準備吧,半個月後我們開庭。”

何熙掛了電話,就讓伍永城開車又去了一趟京城警察局,上次霍君說了這事兒跟飛馳有關後,何熙就將這事兒報告部委,本來部委不會去管一件犯罪案件的,可誰讓這事兒牽扯到美麗國的官司呢。

於是張俊直接帶著何熙去了一趟公安部,將這事兒的重要性說了說。對方秦部長一聽,就直接說:“這個程序雖然不太對,但是特事特辦,我們的企業有自己的專利不容易,他們偷盜必須要以一儆百!”

所以這事兒直接就通過公安部安排了下去。

飛馳是和南海汽車廠合資的,廠址位於南海,同時他們在京城有分公司,所以這兩邊的警方都被通知到了,最近一直在盯梢——部委的專家專門去海州見了一次夏雪,在她的描述下,畫出了畫像,發給了這兩地的警察。

今天過去是因為京城警察局的吳局長剛剛通知,他們發現了一個人在飛馳京城分公司出沒,長得很像畫像裏的人,已經控制住了,現在在等海州警方將夏雪送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