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發現了一件神奇的事,就是,在這裏生活,我的時間似乎變得多起來了。

以往每日打打遊戲,刷刷各路APP,看看淩晨四點的洛杉磯,然後睡到中午十二點,起來吃吃飯,繼續睡,起來再吃吃飯,再打打遊戲,一天就迅速過去了。

兩年也不過彈指一揮間。

現在我遊戲也照打,又開了直播,有時候聽卓文揚跟我講故事,有時候跟柯洛去打籃球,有時候去程亦辰書店坐坐,感覺玩的部分也沒少,樂子挺多的。

而居然還能老老實實不翹課,在卓文揚和袁可可兩個學霸的加持下,半寫半抄地完成作業跟小論文,勉勉強強撐過這個學期。

同樣是二十四小時,能做的事怎麽就差別那麽大呢。

人生有時候,好像只要稍微偏轉一點方向,道路就會全然不同。

進入期末考試周了,我開始咬牙切齒地痛並快樂著,只要熬過這段最黑暗的日子,就可以迎接長達兩個月的黎明曙光。

這日我爸突然打電話來詢問我暑假的打算,問需要不需要親自來接我回家。我很意外,當即表示不想回他那兒去,小駐可以,久住不行。我爸也表示很意外。

別說他了,我都沒想到自己會在此樂不思蜀,畢竟一開始我那麽愁雲慘淡,宛如被發配流放。

結果不到半年,我就如魚得水了起來,並遺棄了自己的老父親。

當然,我也不是完全不想見我爸,畢竟他是我在這世界上唯一一個有血緣關系並還保持著聯系的親人。

純粹是我不想跟他和他的那位“好友”一起待著。

人多的時候也就罷了,時間短的話我也能忍受。

但如果就我們三個人,非得在一個空間裏朝夕相處上兩個月,這畫面光想想我就尷尬得能用腳趾在地上摳出三室一廳。

我爸倒沒有批評我,更沒有對我這個不孝子發出“爸爸不要你了”的聲音。

然而令我驚恐的是,他居然親自帶著他的那位“好友”來T城來看望我。

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他巴不得一整個學期,最好一整個學年都不要見到我,因為我像動物幼崽一樣在他身邊團團轉地索取溫暖的行徑令他厭煩。把我送出門的時候,即使年幼的我,也能很清楚地辨認出他眼裏那種松了口氣的神色。

而今我早已成年,二十來歲,翅膀硬了,心智也全了,除了缺錢之外生活皆可自理,他大可以從此放手不再管我,他卻反而願意主動來找我了。

難道是到了空巢老人開始需要子女溫暖的階段了?

這四十來歲年紀也不至於啊。

家中這回四個房間都住了人,沒得空閑地方給他們,因而他們便定了這附近的五星級酒店,也就一公裏不到的距離,每日來這裏吃飯,寒暄閑聊,再回酒店休息。

我爸是來看我的,那個程亦晨則是順便來看他哥哥,倒也算一舉兩得。

但不知為何,他在兄友弟恭之余,對我也頗為關懷。

這天過來的時候,他甚至還給我帶了禮物。

“小竟,”他遞來一個大盒子,似乎在觀察著我的臉色,“聽說你愛玩遊戲,外接鍵盤應該方便一點。”

我有點意外,接過一看,喲,這款機械鍵盤還是挺炫酷的,也算送得正中下懷,但看著我爸在旁邊探頭探腦的樣子,我覺得應該是我爸挑的,他借花獻佛吧。

要是兩三年前的我,面對這點殷勤,很大幾率是根本不理他,或者陰陽怪氣地嘲諷兩句,畢竟我爸媽都是老陰陽師了,我也甚得真傳。

現在的我,似乎戾氣少了一些,甚至有點講文明講禮貌起來了。

於是我禮節性道謝:“謝謝你啊。”

他像是松了口氣,微笑了:“不客氣。”

我爸也不失時機地竄出來說:“我們出去吃飯吧,順便逛一下,給你買點換季的衣服。”

“?”

卓文揚不在,程亦辰去書店了,我這幾天讀線性代數讀得太苦,剛考完這門,正需要放松放松。想想也沒什麽其他事做,出去溜達總不會比在家跟這兩人面面面相覷來得更糟了吧,於是說:“行啊。”

我們驅車去了一處名品購物中心。

進去隨便走走就是撲面而來的Hermes,Cartier,Chanel,Bvlgari,Fendi,Versace……空氣中到處都彌漫著金錢的味道。

說真的我感覺自己好久沒來這種地方消費了,簡直恍如隔世= =

想想僅僅半年前,我都是很熱衷於奢侈品和潮牌的,有了新款就抓心撓肺地想要入手,生怕自己趕不上潮流,比別人少了一點時髦。價錢四位數以下的衣服鞋子我不用的,不然就自覺比人矮了一截。

但前陣子我的籃球鞋突然壞了,在袁可可的推薦下,去店裏買了雙幾百塊的國牌,我也穿得挺歡,甚至覺得腳感不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