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說清楚 雖然想著要跟紀明鈞談談,但到……(第3/4頁)
不過孩子們在床上躺下後通常會玩鬧一會,全部睡著差不多要到一點。
聽著呼吸聲沉下來,林靜掀開被子下床,推開門走出去。
出去就看到了站在門口的沈文麗,林靜看了眼手表,十二點五十八分,便問:“什麽時候的到的?”
“剛來沒一會,看到你在哄孩子睡覺我就沒進去。”沈文麗回答說。
林靜嗯了聲,問:“我要看孩子,咱們在外面聊沒關系吧?”
托兒所距離前面的供銷社還有點距離,而且這後面基本沒人過來,她們說話不會被人聽見。再說今天太陽大,外面曬著太陽談也舒服些。
沈文麗搖頭說:“沒關系。”
見她同意,林靜就去教室拿了兩個板凳出來,唔,都是孩子們用的,但大人也能坐得下。
坐定後,林靜開門見山地說:“其實齊主任之前跟我提過讓你當保育員的事,但我心裏始終有點猶豫,不知道陳副營長跟你說過沒有,我對保育員的人選沒有別的要求,但希望她性格好,有耐心,情緒穩定,畢竟這份工作的主要職責就是帶孩子,我不希望保育員將個人情緒發泄到孩子身上,甚至傷害孩子。”
林靜說話的時候,沈文麗不住點頭:“你說的這些,我心裏都明白,也知道你可能對我的精神狀況有顧慮。”
相比林靜,沈文麗說得更直白一些。
林靜沉默片刻說:“我很抱歉。”
“你不用覺得抱歉,前段時間,我的確過得渾渾噩噩,你有顧慮也正常。”沈文麗搖頭,並沒有對自己的來意多做說明,而是問,“你願意聽聽我的故事嗎?”
林靜並不是好奇心旺盛的人,但隔壁吵了這麽久,這段時間家屬院裏也猜了不少版本,的確勾起了她的好奇心,便點頭說:“你說。”
由沈文麗講述出來的故事,和家屬院其他人猜測的任何版本都不同。
在其他人猜測的版本裏,沈文麗和陳威不是包辦婚姻,就是媒人說親,但實際上他們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
大概是陳威七八歲的時候,他隨母親改嫁到了沈文麗所在的大隊。
陳威打小命不好,自從他出生後,爺奶相繼病死,原本就不富裕的更加困難。等他長到六歲,他爹在上山打獵的時候出事滾落山崖,也丟了性命。
所以陳威從小被人說命硬,會克父克母,他母親也因為這不待見他,本來改嫁時是不想帶他的,但他親爹那邊沒人了,她不想背負狠毒名聲,捏著鼻子帶陳威改了嫁。
但她改嫁的家庭也不富裕,繼子繼女好幾個,再加上他本來就待見陳威,所以他小時候日子很不好過。
沈文麗在家日子過得也不好,倒不是因為她也是拖油瓶,而是因為她是女兒,排行不打頭,又不是最小的,所以她四五歲就要學著做飯洗衣服,七八歲就得上山砍柴,挨打挨罵更是家常便飯。
沈文麗和陳威,就是在某一次她挨打躲到後山偷哭的時候認識的。
因為兩個人同病相憐,所以他們很快熟悉了起來,過後數年裏,她會偷家裏的針線給他縫補破衣服,他弄到好吃的也會跟她分享。
直到十六歲那年他當兵去了部隊,兩人之間的聯系漸漸少了,直到她二十歲那年,父母要給她說親。
說的人家不太好,人沒什麽毛病,但結過一次婚,前頭老婆沒了留下個姑娘,她媽看重的是對方給的一百彩禮。
她當時也是沒辦法,就大著膽子給陳威寫了信,然後他就回來了,隔天就請了媒人到她家說親。當時陳威已經提了幹,收入不算低,大頭雖然是他媽拿著,但自己也攢了點錢,一百彩禮當然出得起。她媽本來就是看錢,對那家也不算太滿意,看陳威當了軍官挺有出息,就答應了親事,於是兩人就結了婚。
到這裏,這個故事都是圓滿的,當初的沈文麗也是這麽以為。
直到新婚後陳威去部隊,沈文麗才從他媽口中得知,原來她已經有相中的媳婦人選,並不同意他們的婚事,只是陳威當時已經是連長,她拗不過才捏著鼻子答應這門親事。
陳威在的時候,顧忌著兒子她還有所收斂,陳威去部隊後她就沒了顧忌,把沈文麗當成丫鬟使喚。
那幾年因為陳威有出息,母子倆關系緩和不少。反倒是沈文麗,婚後覺得陳威變了不少,因為那些年的分別,他們之間比小時候陌生了。而且這樁婚事是她求來的,在此之前陳威也沒說過喜歡她,所以面對陳威母親時她自己先矮了一截。
兩年前陳威升副營,本來說要帶他們母子隨軍,但他媽知道後死活不答應。
沈文麗母子留在老家,不但有陳威每月寄回去的生活費,還有沈文麗這個免費勞動力,是個人都不肯答應。
那段時間陳威她媽可以說是軟硬皆施,又是拉著兒子訴苦,又是嚷著要上吊喝農藥,反正就是不放沈文麗母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