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提親三 陳芳提的這三點要求,說難不難……(第2/3頁)

“哈!還七八十平!”陳芳嘲諷一笑,“媽你別聽他忽悠,副營級別以軍人家屬才能隨軍分房,他級別哪夠?”

黃月琴做驚訝狀問:“同志你是不是搞錯了,明鈞是副團職,級別怎麽會不夠?”

如一道驚雷在耳邊劈過,陳芳張大嘴巴:“他、他、他是副團長?”

黃月琴卻沒有回答她,只對張秀梅說:“彩禮這塊暫定的是六百六十六,明鈞說這數字吉利,不過你們要是覺得不合適也沒關系,咱們再談就是。還有,現在結婚不流行三大件嗎?這些都明鈞來準備,其實明鈞他姑是打算她包三大件的,但這孩子軸,不肯要長輩東西,說要自己沒,但問題不大,反正他工資高,這些年攢了不少錢,買得起。”

陳芳聽她又是六百六十六,又是三大件全包,整個人都暈暈乎乎的,覺得自己在夢裏。

張秀梅也有點暈乎,雖然她早就知道了紀明鈞不是什麽普通軍官,但她也沒想到他能這麽大手筆。

湖陽雖然屬於安平,但畢竟只是郊區,彩禮並不算高,一般就是一六八、一八八這種吉利數,很少有過兩百的。當初陳家找林家要三百八十八的彩禮,要不是林衛東認定了,張秀梅都想讓他們滾蛋。

如今紀明鈞張口就說給六百八十八的彩禮,張秀梅聽著都覺得肝顫,太多了!

而且除了現金,他給的還有三大件,哪怕全挑便宜的買,都得五六百。這樣算下來,紀明鈞光彩禮都得出上千塊!

肝顫歸肝顫,張秀梅也沒往下壓的想法,不然男方都願意給這麽多了,她還非跟人說我閨女不要這麽多彩禮,那她得多腦殘啊!

“明鈞是好孩子,”張秀梅先誇紀明鈞一句,完了表態說,“我們家也不是那種要靠賣閨女補貼生計的人家,彩禮多少按照你們說的來就成,反正不管多少,等兩個孩子結婚,我都是要給靜靜當嫁妝帶回去的。”

黃月琴聞言,看張秀梅的眼神更親熱幾分,倒不是貪圖這點彩禮錢,畢竟她只是個外人,不管最後彩禮落到誰手上,跟她肯定都沒關系。她高興,是因為她做婦女工作見多了這賣女兒貼補兒子的人後,就格外欣賞張秀梅這樣的敞亮人。

因此,雖然看不上陳芳的做派,對林國文的為人存疑,但沖著張秀梅,黃月琴都覺得紀明鈞這親結得不錯。

黃月琴笑著說:“既然張姐你這麽爽快,那我也不跟你藏著掖著,關於你兒媳婦提的第三個條件,我也說下我的想法。”

要問張秀梅舍不舍得閨女遠嫁,那她肯定是舍不得的。但她也清楚,紀明鈞二十八歲能升副團,以後前途肯定不止在安平這小地方,讓他一輩子留在這裏,不現實。

而且,她真的要因為一己私心,逼著紀明鈞留下來嗎?

當父母的都希望兒女能過得好,如果紀明鈞只是個普通軍人,轉業後只能回到老家公社當個小幹部,張秀梅當然會希望他能留下來,安平到底是市!

但紀明鈞不是普通軍人,他前途無量,如果不出意外,他以後肯定是越走越高。但哪怕他爬不上去,最後還是轉業回了老家,也肯定比留在安平要強,畢竟他的老家是首都!

可想而知,林靜跟著他,人生是要往上走的,她真的要因為自己的私心,不舍得,把女兒拽下來嗎?

張秀梅不舍得。

她不等黃月琴說話,便擺手說:“那是她的想法,不是我的意見,只要我閨女能過得好,以後她跟著明鈞去哪我都沒意見。”

“我會盡全力讓靜靜過得更好。”紀明鈞鄭重說道,“而且,只要您願意,以後也可以跟著我和靜靜過日子。”

雖然張秀梅不打算跟女兒女婿過,但不得不承認,紀明鈞這話說進了她的心窩裏,她眉開眼笑說:“你有這個心就好。”

見張秀梅自己想通,黃月琴也不再多勸,笑著跟她提起定親結婚的事。

張秀梅前面都挺高興,但當她聽黃月琴說想把結婚時間定在國慶當天時,她臉上的笑容凝住了:“時間會不會太緊了,現在都九月份了。”

黃月琴也覺得時間緊,但紀明鈞迫不及待娶媳婦,她能怎麽辦呢?只能硬著頭皮瞎扯啊!

黃月琴微笑著說:“時間是有點緊張,但其實也還好,房子是部隊現成的,裏面家具也有,有缺的去百貨大樓現買就成,三大件也是,這兩天就能備齊。需要商量的就是婚禮細節,這得參考靜靜的意見,她工作忙我知道,但沒關系,反正明鈞有婚假,讓他這個月多跑跑,肯定能把婚禮辦得熱熱鬧鬧的。”

聽完黃月琴的話,張秀梅才發現自家要幹的活全被紀明鈞搶了,換言之,她只需要躺著等閨女結婚那天出個面就行,一時還真想不出反對的理由,只好說:“靜靜年紀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