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硬筆威脅論

那的確是‘毛’筆,不過他卻是一根羽毛筆,根部被笑成了尖狀,而且要不是有墨水的痕跡,眾人怎麽也想不到這就是墨家子的毛筆。

“是的,你們可以叫他鵝毛筆,也可以叫他硬筆!”墨頓將手中的鵝毛筆展開說道。

眾人睜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一根小小的鵝毛竟然能夠書寫出如此優美的字體來。

“硬筆!”

劉宜年若有所思,如果如此的話,那他就真的能夠解釋為何會寫出如此小的字體來。

在眾人的注視下,墨頓打開墨水瓶的瓶塞,輕輕的蘸了蘸墨水,在宣紙上輕輕的寫道:

“鵝鵝鵝,曲項向天歌。

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

《詠鵝》可是墨頓前世最喜歡的詩句,乃是初唐才子駱冰王的詩句,此刻駱冰王還沒有出生,墨頓好不愧疚的拿來用了!

全詩字不多,墨頓一氣呵成。

“真的能寫字!”

“和課業的字體一模一樣,看來這真的是墨家子寫的。”

“速度好快呀!”秦懷玉兩眼發光,他更關注的是寫字的速度,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有大量的時間來玩了。

“字好小,而且還很清晰!而且節省了更多的紙張,而且鵝毛更便宜。”有一些學子投入了所有的錢財賭墨頓輸,現在早已經破產了,毛筆和宣紙老貴了,怎樣省錢才是王道。

“不行,這不是毛筆,根本不行!”熊茂林高聲的嚷嚷道。

“怎麽不行了,昨天夫子不是說不管用什麽方法,用什麽筆,必須在紙張上寫出工整的字體來,難道這字體還不工整,!”墨頓反駁道。

“呃呃!”熊茂材頓時啞火了,劉宜年也一臉的尷尬,是呀,他們書法最重要的就是寫好字,至於用什麽筆寫,似乎不是重點吧!

其他國子監生也是一陣郁悶,看來是沒有辦法在這個上面為難墨頓了。

“字是不錯,這內容可就差強人意了!怎麽是歌波天清……這些的是什麽呀!簡直是狗屁不通!”王淩眼珠一轉,一臉嫌棄地說道。

剛說完,卻發現周圍人用異樣的眼光,熊茂材輕輕的碰了他一下說道就:“應該是從左往右念!”

“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王淩艱澀的讀者,不由得臉色大變,墨家子竟然又寫出一首好詩來。

“好詩!”一聲喝彩從門外傳來,只見國子監祭酒孔穎達一臉贊嘆的走了進來。

“祭酒大人!”劉宜年趕緊行禮道。

“祭酒大人!”

眾監生也紛紛行禮,墨頓也跟著躬身行禮。

孔穎達一進來,就拿起墨頓的鵝毛筆口中嘖嘖稱奇,又看了看墨家子的字,不由得將驚嘆道:“沒有想到用這種簡單的羽毛竟然能夠寫出如此優美的字體來。”孔穎達贊嘆道。

“祭酒大人,我正要向你稟報呢!這種字下官從來沒有見過,下官懷疑是一種新的字體。”劉宜年見多識廣,見到這種字體的時候也是一臉的驚艷。

孔穎達點了點頭,作為一名書法大家,他也是研究過很多的字體,的確沒有見到過這種字體!

“不可能吧!”眾監生震驚,一個寫字奇醜無比的人,一夜之間竟然能夠開創了一個新的字體,這簡直是天方夜譚的事情,竟然發生在他們的眼前。

熊茂材簡直是羞愧難當,他一直吹噓自己勝過了墨家子,轉眼之間墨家子竟然成了開創一種書法的一代宗師,而自己就是那個跳梁小醜。

“橫細豎粗,筆端帶有鉤狀,應該是根據刻字改造而來!”孔穎達判斷道。

“祭酒大人英明!學生幼時家中貧寒,買不起紙筆,經常在沙盤演練,最終略有小成。”墨頓寫的是宋體,其真正的來源則是雕版印刷術的。

“用鵝毛做筆,簡直是奇思妙想!”孔穎達驚嘆道。

“用烏鴉羽毛,孔雀翎更好,最主要鵝毛便宜!”墨頓說道。

鵝毛在平時宰殺的時候,都隨處丟棄了,造價極其低廉,當然比不了那動輒幾百文的狼毫,兔毫。

孔穎達拿起鵝毛筆寫出幾個字,雖然很青澀,用著很不習慣,但是他畢竟是苦練書法幾十年的人,稍微練習就能寫出不錯的字體來。

“又快,又小!節省紙張!”孔穎達滿意的看著自己的寫的字,豎起筆尖看著略微枯黃的筆頭,對比一下劉宜年的狼毫筆尖,拿起狼毫筆寫了同樣的幾個字,哪怕已經盡力控制了,依舊要比鵝毛筆寫的大很多,而且慢了很多。

“此物若能普及,當是天下學子之福音。”孔穎達說道。

“祭酒大人不可!此物若是普及,會造成大亂子的呀!”劉宜年惶恐道。

“一個鵝毛筆能夠造成什麽亂子!劉博士不要危言聳聽!”孔穎達怒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