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余樂說在晚飯前就能回去, 但安撫李明宇用了很長的時間。

有一段時間,李明宇哭的連話都說不出來。

其實說起來,李明宇和余樂總共產生的交集也就兩天時間, 這點兒時間很難讓人能夠完全放下心裏防線,至少余樂做不到把懦弱的話向這樣程度關系的人傾訴,大哭出聲。

最難那會兒也就借酒消愁, 在丁瓚面前留下半滴眼淚,然後臊的好幾個月沒法兒和丁瓚好好說話。

但余樂又很理解李明宇的崩潰, 自己不過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溺水者手裏抱著的浮木。

壓抑到極致, 他太需要一個對他好的人,哪怕原本是個陌生人, 一縷淡淡的光,他也想要牢牢抓住,渴望獲得救贖。

哭成這樣的小孩兒可把余樂心疼壞了。

一想著這次他沒有拿到好的名次,回國後還指不定有什麽等著他,余樂的同情心就開始泛濫。

話說出口前, 自己都沒往深了想:“這事兒我倒是可以幫你發網上,輿論雖然可以操控, 但只要有證據,勝利肯定站在你這邊。但我覺得那地方對於運動員而言, 並不是最理想的環境,想不想換個環境, 為世界冠軍繼續努力?”

李明宇這時候已經回過神來,還挺不好意思, 聽見余樂這麽說, 他想到什麽, 打了個嗝。

“哥的意思是……?”

余樂摸了摸鼻子,從他的角度來看,開這個口要是真的成了,他們便宜就占大了。

但誰要是敢這麽揮他的鋤頭,他估計得生氣,一個世界級的運動員培養出來容易嗎?從小到大花了多少錢,多少時間,多少精力?再說國家認同感呢?國家榮耀呢?父母朋友怎麽看?這是換個地方繼續訓練參加比賽那麽簡單的事兒嗎?

歸化。

傷筋動骨,除非必要,誰願意啊。

然而余樂這邊兒正覺得自己這次“鋤頭”揮的有點過分的時候,小孩兒卻眼睛瓦亮,“哥的意思是我再回到地方隊嗎?以後以地方隊的名義參賽?”

余樂:“……”

這一鋤頭揮空的失落感哦。

李明宇很認真地想:“但是我們的制度和華國不一樣,如果不在國家隊裏,就得不到名額,地方隊的教練和設備也不行,我在進入國家隊前,每年就冬天可以參加不到兩個月的訓練,而且還是初雪和末雪期,資源最好的時間國家隊需要訓練。

到了現在這個程度,我再想提高,需要更多的滑雪時間。”

說道這裏,李明宇斂眸,表情有些落寞:“這次的比賽沒有拿到金牌,不然我回去……不,我並不是怪哥,是我能力不夠。”

余樂沒有糾結他後面的解釋,問道:“不然你回去怎麽樣?”

李明宇說:“可以……把金牌賣了,出錢聯系經紀公司,他們或許就可以幫我解決訓練的問題。”

“???”

余樂完全能夠理解他這句話的意思,那就更匪夷所思了。

大師兄明確點出思密達體育屬於經濟體育,運動員的比賽成績具有很成熟的變現機制,應運而生的體育經紀人也多如牛毛。

他們的環境類似於NBA,一個明星球員需要養十多二十個團隊成員,在亡命撈錢的同時,他們也會將自己的成績最大利益化,甚至被推動到全世界。

但思密達他又是舉國體制的體育環境啊!

一個拿下全國冠軍,在洲際杯上拿下銅牌的選手,依舊是具有極大的潛力好不好!況且他還那麽年輕,不過剛剛16歲而已,當權者就算也認可經濟體育的存在,那不也要培養優秀的運動員,才能夠獲得更大的回報嗎?

而他現在聽到了什麽?

就李明宇這樣成績的運動員,如果不變賣獎牌,甚至都無法滑雪?

當然,這樣的聯想有點嚴重,李明宇的意思是回到地方隊後的安置辦法。

可如果他能夠回到國家隊裏正常參加訓練,余樂今天還需要坐在這裏嗎?兩個人還需要聊回到地方隊的問題嗎?

余樂想了想,問:“我之前說可以借用輿論,只要有證據就一定能還你公道,還記得嗎?我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見你點了一下頭,所以你是同意我的說法,還是有證據呢?”

李明宇說:“有,我有證據。”

他彎下腰,試著把褲子挽上來,發現很難辦到,又起身解開褲繩,眼看就要往下脫,余樂已經眼神凝重地按下了他,說:“是身上有傷嗎?不用脫,告訴我就好。”

大部分人在展示傷口的時候,應該是悲憤的,委屈的,但李明宇很奇怪的卻在笑,笑容裏還有點驕傲得意。

在余樂疑惑的注視中,他重新坐下,說道:“是的,我拍照了,將證據上交到了委員會。樸振民和韓東呂舉報我在賽場上違規,我就舉報他們在隊內霸淩,所以我拿到了比賽資格,他們選擇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