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判決(第2/2頁)

有人覺得這是官方在找個背鍋的,而且這次背鍋居然如此離譜,居然找一只烏鴉?發生這麽大的事情,難道校長不用下台嗎?有人覺得為何之前吟遊詩人都沒有提烏鴉這件事?難道都是亂猜的?有人懷疑這個懷疑那個,漸漸覺得原來現實也很精彩,開始期待下一步的翻轉劇情……

烏鴉的事情很快就被扒出來一部分,這畢竟有曾經的大批鸚鵡可以證明。當初在實驗室內,確實是有烏鴉和他們一同實驗,並最終被屠殺。而這就是一個逃出來的烏鴉,回頭復仇的故事。

一時間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這個波動甚至不單單在人族中,在鸚鵡中也反響強烈。這究竟是對是錯?是正義是邪惡?一時間無數人各抒己見,空中鸚鵡帶著長段的評論來回飛舞,甚至中間看不過去,自己也加入評論當中。

這當中有相當一部分鸚鵡都是支持烏鴉的,畢竟當初他們也就是差一點被屠的命運。如果換位思考,當初是他們被屠,而烏鴉存活。有某只鸚鵡逃出來,那麽這只鸚鵡是否應該為別人復仇呢?答案無疑是肯定的。

而人族的評論則更為“理性”一些,事實上也並非無法理解烏鴉的行為,只是終究立場問題。感嘆命運悲哀之余,大多還是勸烏鴉放棄復仇。

而至於烏鴉應該定什麽罪,從無罪釋放,到當場殺掉都有,各有各的理由。哪怕是專業的法律界人士,此時也難有一個統一的答案。

但很快,事情又爆出來一些。烏鴉策劃的驚天陰謀中,他還殺掉了7個疑似帶路黨的人。

這個問題就又變味了,有人覺得你個人報仇歸報仇,但不應該牽連別人,即便帶路黨也罪不至死,何況只是疑似。有人覺得烏鴉兇殘之極,這殺起人來毫不含糊,這個物種就太過危險,要滅了。也有人覺得烏鴉可能就是個背鍋的,也許人是別人殺的,現在就由他背上而已。也有人覺得烏鴉是真的猛士,應該向他致敬。

對此,凱文自問也有些責任。這都是狗頭人那邊養成的習慣。經歷過戰場的人,有點不把人命太當回事,烏鴉可能也學成了這樣。

而對烏鴉的判決,堅持無罪釋放的人少了很多,認為當場殺掉的人多了不少。但也依然得不出一個統一結論。

對於外界百姓而言,他們得不到真實信息,很多判斷都是瞎猜的。然而即便是內部法官,得到全部信息,此時要如何宣判卻也難有定論。

終於,在數位法官和高層之間探討一周之後,這件案子終於蓋棺論定。

判處烏鴉終身監禁,罪名:故意殺人7個,蓄意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

這個判決毫無疑問是輕的,法院高層也預料到輿論必然會有反應,為此最高法院專門進行釋法說明。

通篇很長,大體意思是:法律本身具有缺陷,隨著時代發展需要不斷更改。如果說如今把烏鴉作為人,以人的法律進行判決,那麽當初屠殺所有烏鴉的校長和所有相關實驗人員,又當如何判決?

如果說一個人或者一只鳥,必須要通過犯法才能申訴自己的冤屈,那麽這個法律本身就是錯誤的。如果法律都是錯誤的,那就談什麽維護正義?維護公平?

而至於7個疑似帶路黨的人,由於當夜本身就攜帶木棍,準備滋事打架,故意尋找鸚鵡的巡邏漏洞等原因。同時,介於烏鴉認罪態度良好,對於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決定罪不至死,僅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