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後續事件(第2/3頁)

所以弱者搏殺強者,遠沒有一般書中描述的這麽容易,不論戰士還是法師,能同歸於盡,已經算是弱者的成功。

說起來凱文這進攻也的確冒險了很多,但當時也真沒想太多。戰士揪住他,邊上法師站位特別好,凱文幾乎是下意識的有一種感覺,這下一定能中。感覺機不可失,當即擡手就撒了上去,果然中了,但可惜戰士也當即反擊把他打翻。

但不論如何,只要命中,那麽廢去一個法師,至少教授是脫離了掌控。應急小隊營救,無疑輕松很多。而至於自己,凱文還是覺得自己知道這麽多故事,對方應該覺得自己還有價值才對,不至於下殺手。可惜這次,凱文天真了一些。

萬幸這次凱文算是活了下來,經過牧師治療,胸肺部受到內傷,被告知最近一個月左右,不要動武,不要動怒,也少說話,切記大聲說話,或者深呼吸等等。

前幾項對凱文來說還能接受,但少說話真的比較為難。不過凱文此時也不能和自己身體過不去,的確呼吸急促幾口,胸口就隱隱作痛,只能盡量放緩。

凱文蘇醒之後,治安官方面就要求他寫一份當時的情況報告。傷勢未愈,凱文實在無法和兩個史密達人對峙,這會兒他說話也盡量輕聲。

受傷階段總是痛苦的,凱文有時也不得不嘆息為何沒有擡手一揮,一道白光就痊愈,滿狀態復活的光明法術。但很遺憾,即便是教皇親臨,凱文也還得修養一個月。一般皮肉外傷光明法術可以極快恢復,但凱文此時受的是內傷,而且凱文自身實力也低,如果是劍聖受了凱文這種程度的上,也許半天就好了,甚至咳嗽一聲就好了。

破壞總比修復容易的多,這也是不變的真理。而且高階光明恢復法術,也不是隨隨便便可以給低實力者或者平民用的,這不只是釋放代價高,或者法師高傲的緣故。而是低實力者難以承受高階光明法術,會起到反作用。

好比樹澆太多水,根也會爛掉,施太多肥,反而會枯死。凡事恰到好處,才是最好,一味地追求高档次技能,其實反而是害了病人或是傷者。人和萬物都有其自然規律,也只有越強的人才能違背越多的規律,弱者也只能自己慢慢恢復,誰也代替不了,除非是神,如果真的有神的話。

凱文寫完當時的情況報告之後,稍稍回答幾個問題之後,就被送回雷之騎士團。不過凱文的這份報告,卻給了在場眾人一個巨大的謎團。

戰鬥當時那只土坡鼠是誰的?

當時這只土坡鼠兩次鉆出地面,一次拿榔頭,一次拿兩連發弩箭,均其到極大作用。凱文等人一度以為這是應急分隊中某人的使魔,但事實卻並不是。而當時應急分隊則一度以為,這是凱文或者教授的使魔。教授早已經否認,凱文一直昏迷,於是大家理所當然認為這是凱文的,如今凱文醒來,居然也說不是。

難道當時在場居然還有第四方勢力?

不論如何,這第四方勢力似乎暗中幫了凱文等人一把,暫時找不到只能先擱置。至於那兩個史密達人,如今凱文醒來,又凱文的筆錄證據,那麽終於可以進行正常程序了。

次日開庭審理,莫思業城城主親自擔任法官,同時也請來了史密達國使者一同出席,這個使者一直被放置於旅館招待著,今天突然來出席了,還有些懵懂。

兩個史密達高手被推上被告席,此時兩人已經刷洗幹凈,衣著整潔,雖然依然帶著沉重的銬鐐,但看上去“精神十足”,只是似乎瘦了點。

其實是出庭前,治安官們強行給他們洗澡沖刷,完了之後用化妝品把他們的黑眼圈之類塗掉,憔悴之色也全數掩蓋,遠看額頭都反光,近聞都有一股芳香。

樓保勒國使者很高興:“你看,我們對待嫌疑犯還是很人道的吧?”

史密達使者:“……”

法庭可以說只是走一個過程,也所以都不需要凱文出席,只需要他的一段筆錄。教授也沒出席,也是一段筆錄。兩個史密達高手還在不停地抗議,然而法官只是平靜的用“抗議無效”來駁回。

史密達使者也毫無辦法,他來只能證明一下,襲擊副校長不是本國的命令,至少他撇清了和史密達國的關系。罪責只能這兩位高手自行承擔。

最終,法庭宣判,罰款兩高手十萬金幣,然後遣送回國。如若不服,可以申訴,而申訴結果城主甚至直接暗示出來,那就關二十年。

畢竟是外國高手,本次事件也沒死人,還不至於構成死罪。但是如果關在國內,挺麻煩的。最終大家還是覺得要點錢比較實在,如果實在不行,那只能關著。

二十年和十萬金幣選哪個?相信只要能湊齊十萬金幣的人,都不會選擇後者。當然十萬金幣不是小數目,那沒事,拿不出現金,那東西抵押也行。再不行,那就義務勞動吧,幹活來抵押,政策很靈活,但是錢是不能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