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酒館見聞

一夜過去,凱文就在簡陋的小屋內過了夜。本地傭兵們一再告知晚上前往不要出門,會比較危險。那三個刺客似乎非常忙碌,也不知道跑哪兒去了。僅僅讓凱文在附近活動,不要走遠,可以隨時找到他。

既然他們不讓凱文兩人參與調查,凱文也樂得清閑。一夜睡醒,就和傑克兩人出門轉轉。他並沒有召喚鸚鵡,因為據鸚鵡所說,這邊人很沒素質,都喜歡那石頭砸它,鸚鵡已經遇到六七次。萬幸它還活著。

大清早天氣還算適宜,一堆堆傭兵也趁著涼爽出城辦事,也有集市攤位,賣些這邊特有的特產水果等等。平民們普遍穿著簡譜,男人基本都隨便披一件破舊馬甲,褲子的褲腳都剪得較短,有些穿個草鞋,有些則赤腳走路。女人很少,基本不出家門,即使出門也必定結伴而行。

房屋基本都是木質結構,路面都是土路,上面馬糞牛糞不少,似乎也沒有清潔工掃地。但很快,會有農民過來把這些馬糞牛糞都撿了,問他們撿糞便有什麽用?他們也不知道,他們只知道這東西有人收,能賣幾個錢,似乎是對面樓保勒國的人。

不過農民只撿糞便,其他不管。路面凹凸,路面積水,路面長出雜草等等一改無人理會,他們奉行的原則是,走的人多了,自然成為路的哲學。從不修繕路面,一旦下雨,甚至變成河流也不管,反正很多人不穿鞋。

同時這邊小偷也非常猖獗,而且也完全不在意別人的眼光。手法粗魯,而且沒人會管。也許他們剛開始是打算偷的,但一般到最後都被人發現,於是他們直接明搶。三五個人一齊行動,看準目標就圍上去偷,哪怕衛兵站在邊上,也完全不理會。衛兵自己反而會走開兩步。

這個時候被偷者只有兩個選擇,要麽乖乖交錢,要麽拔劍自己反抗。生死有命,當然小偷也不是不要命的,一旦感覺對方拼命了,也會自己撤去。出現死傷也無所謂,衛兵一會兒過來,把屍體扔亂葬崗。路面血跡也不去擦掉,就這放哪兒。

所以萊博齊耳國內從未聽說什麽武器禁令,任何平民都可以帶任何級別的武器,這裏的口號是,自己保護自己,死了活該,要報仇也靠自己。國內的衛兵都是服務於國王的,可不是服務於平民的。

話雖如此,但平民如果真的河邊撿到神器,必然也會被人覬覦,然後隨便找個理由幹掉,把神器據為己有。這裏的人已經把強盜邏輯深入骨髓當中,小偷偷東西甚至殺人,也完全不會感到任何愧疚。他們的邏輯就是我強,所以這就是我的,你想反抗?你居然要反抗?為什麽?你這麽垃圾,還想要財富?

基於這種強盜邏輯,萊博齊耳國內平均壽命,不過30歲不到。街上基本上看不到老者,全都血氣方剛的年輕人。

全國文盲率達到90%,大街上隨便找十個人,只有一個人會寫自己的名字。傭兵接任務還需要別人讀給他聽任務內容,不然他都不知道要幹嘛。也所以這邊傭兵聯盟還有一個新奇的職業,被稱為任務朗讀者,也有官方公告發布,擔心平民看不懂,在邊上特別配了一個公告朗讀者。

凱文幾年前住這裏,偶爾問一些平民:“你怎麽不去識字?”

平民反問:“識字幹嘛?”

凱文表示:“至少公告可以自己看懂了。”

“有人朗讀,我要識什麽字?”

凱文無言以對。

此時凱文和傑克就在街上閑逛,兩人衣著明顯高出平民太多,又是外國人,一般小偷也不敢去惹。凱文也隨口和他說著以前來這裏的見聞,傑克也表示詫異,在國內過來的人,很少能理解這裏的強盜思維。

“他們這麽亂下去,怎麽還沒死絕?”傑克詫異。

“每一個出手攻擊其他人,本身就冒著一定的風險。時間一久,大家也會選擇謹慎,或者尋找傭兵庇護。”凱文回答,“你可別小看這裏每一個平民家,大家為了安全,家裏都挖著各種陷阱之類,有些甚至地道都通向很遠的地方。”

“還是很難理解,”傑克搖搖頭,“這裏人口這麽點,傭兵卻這麽多。哪有這麽多任務給他們消耗?”

“很多傭兵是幫外國辦事,”凱文回答,“具體我哪國我也不太清楚。”

兩人走了一路,也沒遇到什麽事情,太陽漸漸升高,天氣越來越熱。集市的人開始散去,街上開始空曠起來。凱文和傑克也漸漸汗起,於是找了一個比較氣派的酒館進去。

酒館內倒是人聲鼎沸,酒保遞上兩杯冰鎮的麥酒,並把兩人引到一個通風的窗口邊上。這邊不時小風吹過,相當涼快。

兩人都很滿意,並給了酒保2個銀幣的小費,酒保自然是興高采烈,並表示這邊還有姿色優秀的女人可供享樂,樓上還有雅間。兩人急忙拒絕,凱文並強調自己是個紳士。酒保似乎難以理解,但還是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