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唯有去做
林夕秋沒想到黃極要以己之短,攻敵之長!
是,黃極旳全知比墨窮厲害一些,可知道躲藏者在哪,也不一定能抓到。
反觀墨窮,射出必中,他的終極絕對,最擅長鎖定追蹤,出發即到達,無解的。
這躲貓貓,毫無意義。
然而黃極不在意道:“重點不是玩什麽,是有限的規則。我的創造特性,是你給的,肯定是比他弱的,無法突破絕地天通效應,就是實證。”
“不考慮我突然超越界面的話……真打起來,一切會瞬間結束,乃至零時間。我不是失去意識永久封印,就是死。”
“如此我也就沒有機會,尋求突破自我了。”
林夕秋點頭道:“我知道,你是要尋求一種信息本息的事件,一種如信息奇異點般的事件。”
“我們所說的‘全能超脫型天鬼之姿’,就是指這種變化,而你和墨窮都有【真·絕對特性】,最容易引發這種奇異點。”
“一瞬間信息天翻地覆,你從一種‘無限全知集合’變成了另一套更大的‘無限全知集合’,甚至是‘真·無限全知’。”
“而這種答案是未知的,從你此刻的全知中,根本找不到……真正的全知,不是零未知,而是包含未知。你必須硬生生超越自我,把它找出來。”
“所以無數種必敗中,你當然要選擇一種最慢的,這樣你的機會就越多。”
“但,難道躲貓貓就行?墨窮抓你不是瞬間就結束嗎?”
任何遊戲規則一旦設定出來……不,沒設定出來,黃極和墨窮他們就已經知道勝負了。
這也是黃極為何說,自己不是必敗就是必死。而甭管把決賽轉換成什麽遊戲,都是墨窮贏。
除非遊戲規則極度不公平,但那種遊戲,墨窮可以不玩。他只玩自己的全知能見到的,最後都是自己贏的遊戲,否則對黃極的突破沒有任何意義。
黃極繼續說道:“遊戲這種東西,為了公平,不管什麽形式,它的本質是雙方都要有贏得機會。”
“不可能一個遊戲設計出來,規定只準一方贏吧?”
“雖然我沒有看到自己贏得結果,但表面上……我總得先有贏的‘說法’吧?”
林夕秋有些恍然:“說法?噢……”
“我好像懂了……你尋求破局的第一步,首先就是要把戰鬥轉化為一種你也能贏的遊戲,至少規則上,表面上,看起來,你有贏得可能。”
“只要你們約定好,黃極你贏了遊戲,就能改變自然設定,那麽一旦真贏了,墨窮也會遵守諾言,讓你超越他的絕地天通效應。”
“如此,你起碼有個目標了,而不是對勝利,完全一抹黑。”
“哪怕你看穿的結果,都是必敗,終究你能想象到勝利的輪廓。”
“躲貓貓就是這樣,它的勝利條件非常清晰,就是抓到躲藏者!或者躲藏者一定時間內沒有被抓到!”
“你逮到墨窮,這種畫面是可以想象的!”
“不像下棋,你連想,都想不到贏的樣子!”
林夕秋理解黃極不選擇下棋,或者其他‘二人遊戲’。
因為所有二人博弈遊戲,都有必勝法!
縱然復雜如圍棋,也就那麽多可能性而已,不貼目的話,黑子有必勝法,而貼目的話,白子有必勝法。
對於他們這個層次的對手而言,圍棋不是個公平的遊戲。
就算用特性作弊,可墨窮的全能特性,比黃極強啊,作弊做得過他?在黑子必勝的道路中,想都想不到白子贏下來的圖案。
躲貓貓就不同了,這個遊戲看似幼稚,可仔細一想,本質上不就是兩人之前喝茶時說的‘超越反超越’之事的,變異形態嗎?
黃極超越界面,讓創造信息的能力高出絕地天通,然後變樣子令墨窮射不到,並且不再出現於墨窮面前。
如果廝殺的話,黃極能做到這一點,就等於贏了。
同理,躲貓貓也一樣,黃極能做到這一點,墨窮就抓不到他了。
“贏下墨窮的關鍵,就是在於規避絕對命中。”
“這是核心問題,你是繞不開的,倒不如面對,換一個形式,制定一些雙方都要遵守的規則。”
“躲貓貓……首先得有時間限制啊!不可能抓不到就永恒地抓下去!那抓的一方,豈不是最差也為平局?”
想到這,林夕秋腦子一下活躍開了,笑道:“所以前面說的‘改頭換面永遠不能再回到這個界面’的問題,直接解決了!”
“你把永遠不讓墨窮射到的問題,偷換成了一段時間內不讓墨窮射到!妙啊!”
黃極神秘一笑道:“這只是小改變而已,還有呢……”
“還有?”
“躲貓貓這遊戲,只玩一局的話,注定有人體驗不到抓人的樂趣,也注定有人體驗不到躲藏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