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選擇的必要(第2/3頁)

第一條道路,就是需要強力的能量產生的靈能器官,類似鄭禮目標的那個自然龍晶……這無疑,就是通往元素魔劍的道路。

“這條,對我或許挺好的,但不適合你,我並不需要這樣的選擇。”

鄭禮思索了一下,決定將其的優先順序排到最低。

這擺在第一的道路,其實並不怎麽適合林雨櫻的體系,如果想當元素魔劍早就該入行了,現在拐入這條道路,無非是配合鄭禮可能即將入手的雷電能力。

再擴展一下,如果之前謀求什麽雷神的神話生物的時候,她可以很自然的成為一張拼圖。

但這無疑也扼殺了雨櫻作為魔劍的潛力,可以說是為劍主犧牲了自己,鄭禮並不喜歡,也覺得不需要。

事實上,他是真的不需要……成為元素魔劍最大的優勢,無疑是可以導電、納火、引水、凝冰,可以作為劍主的手臂延展擴大能量元素的攻擊範疇。

而如果沒有這個能力……呃,靈劍也是會痛的,燒傷、電傷自己的靈刃,簡直蠢到爆。

但鄭禮有宙斯神權,他的肉體是可以吸收雷電的,靈刃被視作肉體的一部分,當然不會被電擊。

這個事實,已經在和劉卡特交手中驗證過了,就是二十四鎮守級別的雷電絕殺都對其無效,堪稱規則意義上的超級雷免。

鄭禮自己想通了,把事實和林雨櫻一說……她直接去摸了摸電門,然後真的沒有任何感覺。

鄭禮還給她展示了一下沒有產生雷電能力,依舊能夠使用神權的辦法。

“呃,看吧,亮了吧。”

他一手摸著插座,一手握住燈泡的兩極,那燈泡真的在手中亮了起來。

雨櫻饒有興趣試了試,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著開始發熱的小燈泡。

亮亮的圓圓的,在鄭禮腦後發光,她捂嘴笑出聲。

在確定事實之後,林雨櫻也不會矯情,浪費說不定最後一次的進化機會,直接將這個選項壓倒了箱底。

“第二條,就是增益我的刃體,增強我的獨自作戰能力,我個人並不怎麽喜歡。”

“這個可以有,我們列入優先考慮範疇。你現在是我們戰團最強的,你的實力增強,等於整個團隊的上限提高……呃,怎麽嘟著嘴,我說錯了?”

覺醒的靈族,擁有自己的刃體(肉體),意識也以肉體為中心。

但事實上,他們的本體依舊是靈刃,證據就是就算刃體死亡,靈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創,隔上一段時間(相當長),還是可以重組肉體的。

但如果靈刃本身受損,就是直接打出GG,即使刃體完全無損,也是倒下暴斃的結果。

也正是因此,靈族的刃體和真實的肉體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他們無法徹底將靈能器官融入體內,讓其和自己的肉體一起成長,預設構建的靈能器官始終只是一種外掛部件。

但和人類不同,他們類似阿特爾族的半矽基半碳基肉體,承載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靈能就能不斷增長肉體上限,對強力靈能器官並沒有多大需求。

在進化的道路上,擁有肉體的獨行靈族和人類劍主,走的是相似甚至交叉的道路,但體現出來的,卻有各種千絲萬縷的區別。

比如說,絕對不要和靈族以傷換傷,死的絕對是你,也不要在沒有強力靈能器官支持下,和靈族拼硬屬性,那也是找死之道……即使生物能相當,但你的肉體承載力是原不如對手的,表現出來的依舊是碾壓。

靈族作為獨立劍主的話,也並不需要多強大的契約靈刃,他們更重要的是進化自己,這一點很類似阿特爾人了。

原本的林雨櫻,實際上是四刃獵手(原五刃,妹妹獨立了),但隨著和鄭禮的契約,之前的靈刃全部自動解約。

她只留下了一把軍刀,就把其他的三把高突靈刃都交付給了妹妹……這也是時遷城的潛規則。

如果將三把靈刃視作財物,歸於新劍主也理所當然,但如果將三刃視作有自我意識的獨立個體,這種“嫁妝”做法就有點過分了。

這方面爭議挺多來的,林雨櫻還主動道個歉,說想給弟弟妹妹們更好的發展機會。

事實上的確如此,如果真的交給了鄭禮,他又多了三刃,就算淺層契約簽約成功,也是必須直接丟倉庫的。

沒有劍主的靈能供應,這些高突靈刃就像是突然斷了營養的半大小子,可能就此沉寂甚至意識消亡。

林雨櫻已經是靈刃而不是獨立劍主,和鄭禮達成了靈能循環的她,是不可能再分靈能給弟妹們的。

就算現在握著的那把軍刀,也只是分享(從鄭禮那裏獲得的)靈能而不是循環靈能,對進化並不多大幫助不提,更致命的是分薄了林雨櫻自己的營養,影響了她的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