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90章 為了部落

這是一片極大的平原,放眼望去,原本半人多高的雜草和灌木已基本被除去,露出了黑色沃土的地面。再遠處,是一條不寬的河流,彎彎曲曲地淌過這片平原,同時在幾個低處形成分支,在另一處又匯聚起來。

而在其他地方,有著幾片森林,但已是較遠的位置了。此外,還有幾處殘破的低矮建築群,這些建築群已被破壞,但從它們的殘骸來看原先應該是房屋。

這裏原本是新明移民的安置點,就在不久前已被印地安人完全破壞,除了被殺害的移民外,其余人已全部逃回平夷城。而土地上原來還有幾片莊稼地,可現在已同四周沒什麽兩樣了,還未收獲的莊稼已被印地安人一把火全燒了,站在平原,空氣中似乎還能嗅到燃燒後淡淡的煙氣。

馬長寶的部隊背靠著平夷城列陣,正面朝著東方。陣形擺在最前的是步兵,而在陣的兩側是火槍兵,另外還有部分騎兵在步兵後列陣,除此之外還有炮兵和車陣隨時待命。

三千人的大明軍隊鴉雀無聲地站著,嚴格的訓練和素質讓這些明軍沒有絲毫動靜,如果閉上眼,仿佛這一切都不存在一般。耳邊傳來的只有陣陣風聲,還有隱隱約約的馬蹄聲。

在這種戰場上交戰同其他環境不同,畢竟這裏是平原,能夠藏身的也只有遠處的森林方向。所以這也是馬長寶如此列陣的主要原因,只要發現印地安人的跡象,他完全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進行調整。

一炷香的時間過去,放出去的斥侯在遠處揮舞著手上的三角旗向本陣方向而來,見到此,馬長寶心頭放松了許多,因為這代表著已發現了敵蹤。

看來自己預料的不錯,這些印地安人自以為聰明,把自己藏在森林裏,企圖給自己突然一擊。不過,經驗豐富的馬長寶早就猜到了對方的用意,畢竟這些印地安人不是滿清精銳,頭腦簡單的他們打起仗來僅僅只會憑著一腔血勇而已。

“傳令!讓軍陣前移一百步!”馬長寶平靜地下達了命令,接到命令後的軍陣從靜止到開始動了起來,整個軍陣如同一台精密的儀器般開始向前移動,當移動一百步後,軍陣一下子就又停了下來,恢復到了剛才的樣子。

“瘋狗,看!他們動了!”森林中,一個臉上塗著鮮艷色彩,戴著插滿羽毛頭飾的印地安男子當見明軍開始向他們所處的位置移動的時候,頓時興奮地對身邊的人說道。

印地安人的習慣,臉上畫的色彩越鮮艷,頭飾的羽毛越多越漂亮,就代表著他在部落裏的地位越高。至於那在剛才說話的印地安男子身邊的另一個中年印地安人,他的頭飾的羽毛更多,而且脖子上還掛著代表他勇猛和地位的金銀和骨制掛件。

“不要急!先等等。”瘋狗要比他的夥伴沉著許多,雙目透過森林的間隙死死盯著遠處的明軍。

在他們身後,潛伏著密密麻麻的印地安戰士,這些印地安戰士就是集結起來的印地安部落聯合大軍。

作為指揮這支軍隊的瘋狗,他是聯合部落中最大部落酋長的長子,也是下一任部落當仁不讓的首領,同時也是遠近聞名的印地安勇士。

據說瘋狗在十六歲的時候就獨自殺了一頭成年野牛,這可是了不起的戰績。要知道北美野牛的兇狠程度不亞於其他猛獸,就算部落中最厲害的勇士要想殺掉一頭野牛也得幾個人配合才行,而且還不能保證能夠完全成功。

可是瘋狗偏偏就做到了,至於怎麽做到的說什麽的都有,有人講瘋狗是得到了太陽神的眷戀,也有人說瘋狗是靠著無人能比的力量生生幹掉了野牛,還有其他一些傳得更離譜的說法,但實際瘋狗當時幾乎是九死一生,依靠他強壯而敏銳的身體還有冷靜的頭腦,周旋了足足兩個多小時,在付出差一點兒喪命的代價下這才把那頭發狂的野牛幹掉。

但不管怎麽說,能夠獨立殺死一頭成年野牛,這足以讓瘋狗成為所有印地安人眼中的勇士了。而且,他身上的傷疤和掛在脖子上鑲嵌著野牛牛角打磨的飾品,也代表了他這足以驕傲的戰績。

目光盯著前進的明軍,瘋狗心裏暗暗計算著,隨著明軍向森林的方向越來越近,他臉上就越發興奮。

在他看來,只要對方抵達離自己一定距離的時候,印地安大軍就可以開始從森林而出向對方展開攻擊了。這些號稱明的異族部落雖然強大,而且還擁有印地安戰士所沒有的武器,但是在他看來,對方並非不是不可戰勝的,何況在他的眼前對方的人數並不多,相比自己一萬多人的大軍,勝利一定會是自己的。

這時候,瘋狗甚至仿佛看見了對方的陣型被自己的騎兵沖破,印地安勇士在對方恐懼的目光中來回縱橫馳騁,勢如破竹。等贏了這場戰爭,瘋狗就能趁勝直接拿下西邊的那座城市,俘虜這些叫明的異族部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