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2/3頁)

傅渝:“???”要不是語氣不對,他險些要懷疑時小悅這是要把他送局裏牢底坐穿。

直到來到警察局,看到時悅熟門熟路地與其中一位警察同志打招呼,通過兩人的交談他才知道,原來是偷時悅錢的那人被捉到了。不過那錢,已經被花了近半,警察同志這是要他來走個流程把錢領回去呢。

“錢就算了,捐給慈善機構吧。我現在不是很差錢,人抓到就行了。”時悅滿臉笑意,“我主要是不希望再有像我這樣的受害者出現,被偷之後的那段日子太難熬了。”

傅渝愣了,小孩不是一直很缺錢?而且平時不是還挺財迷嗎?好不容易找回自己被偷的錢,竟然就這麽捐出去了?

警察同志也笑了:“你倒是挺看得開,不過即使是要捐,你也還是要配合走一下流程。”

時悅直接朝他敬了個禮:“沒問題,絕對配合。”

“哦,對了,想起來一個事。”警察同志笑著說,“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新焦點》這档節目?”

時悅不太了解,下意識看向傅渝。

傅渝輕聲給他解釋:“是一档將時事與法律及人情冷暖相結合,主旨在普法及宣傳正能量上的節目。”

這一類的節目時悅以前也看過,了解地點點頭,爾後詢問地看向警察同志。

只見警察同志笑著解釋道:“是這樣,那档節目呢之前有跟我們局裏打過招呼,說要是有合適的題材,希望我們反映給他們,並且希望能說服當事人做個小采訪。”

這麽點小事,時悅自然是爽快應下。反正他是受害者,偷他錢的那位大哥也已經落網,這事沒什麽不能講的。

傅渝本想提醒他跟經紀人講一聲,但又想到這事確實蠻正能量,采訪播出了對時悅造不成壞影響,也就將話咽下。轉而跟一位女警借了把梳子,幫時悅理了理頭發,好讓他上鏡能好看點。

《新焦點》欄目在這座大城市是有據點的,收到消息不到一小時,記者和攝像師便出現在警局門口。他們先是找了負責人了解事情經過,並且詢問被偷金額、以及被抓的人即將面臨什麽樣的刑事責任。等他們了解完,時悅正好也辦好了大多數流程。

欄目組的記者是個三十多的大哥,見到戴著口罩的時悅和傅渝時,還挺自來熟地上前跟他們問好並握手,爾後問兩人:“請問你們哪位是受害者呢?”

時悅高高舉起手,聲音清亮中帶著絲絲甜意:“是我。”

記者笑了:“聽你的聲音,你好像很開心。”

時悅重重點頭:“開心炸了!”

“即使你事實上一分錢也沒能收回來,也還是很開心?”

“怎麽能這麽說,”時悅很不贊同,“不是收回來一半了嗎?雖然我把它捐了,但是至少它在我手裏過了一下的。”

記者樂了,想著這人還挺開朗。“不過就算是只剩下十萬左右,你說捐就捐,也是有夠豪爽的。”

時悅卻擺擺手,嘆氣:“唉,我跟你說實話吧。主要是我本來也沒指望錢能找回來,所以當初被偷了錢之後我就偷偷拜了房東家的神像,許願說只要能抓到偷錢的大哥,那錢不管還剩多少我都捐了。”

“現在大哥被抓到了,錢我肯定就得還願,把它捐了。要不然我怕我言而無信會被雷劈的!”

記者是怎麽也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理由,因為對著神許過願所以才把錢捐了?也是有夠奇葩。

旁邊的傅渝卻拿胳膊肘小小地捅了下時悅,低聲問:“你被偷了十萬?!”

時悅更正:“總共被偷二十一萬,現在就剩下十萬出頭了。”

傅渝懵了,這就是山溝溝裏出來的窮娃娃?身上帶著二十一萬的窮娃娃?

記者也顯然對這個金額挺驚訝且好奇,問:“我看你挺年輕的樣子,能說一下原本那筆錢你是準備用來做什麽的嗎?是創業,還是?”

“沒有什麽特殊用途。當初我就想出來見見世面,想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一圈。我爸拗不過我,就給我這筆錢,讓我花光就回去。”

“不過我才不回去,我喜歡外面的花花世界。”時悅一雙好看的桃花眼彎成了小月牙,口罩也擋不住他的笑意,顯然是真被外面的花紅柳綠迷了眼。

記者沉默了,片刻後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幹巴巴道:“你、你們家還挺有錢。那,為什麽是二十一萬呢?”

時悅很理所當然:“因為我今年二十一歲啊。”

記者:“…………”他突然有點不知這采訪該怎麽進行下去了。因為是二十一歲,所以他爸給了他二十一萬?這當爸的,怎麽也透著一股不靠譜的氣息呢!

正當記者打著腹稿時,眼尖的他注意到時悅額角有汗水滑落,於是笑著提議:“挺悶熱的,你要不要把口罩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