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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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晃說,自己第一次遇見程忻然,就是在駐唱的酒吧。

那時候程忻然是音樂院校專業的學生,是酒吧老板的熟人,來的第一天,就跟寧晃完全是兩個極端的樣子。

秀氣,白凈,帶著稚氣未脫的學生氣,和科班出身的一點傲氣。

出來駐唱說是為了歷練自己,曲庫也都是些陽春白雪,人家連點了三四首爛大街的口水歌,他都不會唱。

那酒吧本就不是什麽有档次的地方,點歌的人當時就嘲諷他,說你什麽都不會,出來唱個屁。

程忻然臉都漲紅了,說這些歌太俗。

被人推搡了兩把,眼看就要罵起來。

寧晃正倚在後台邊兒上抽煙,見兩邊推推搡搡、要吵起來了,只好把煙碾滅了,過去解圍。

說:“什麽歌?我唱行麽?”

酒吧裏的燈光恍惚閃爍。

他穿得烏漆抹黑,頭發被發膠黏得像是刺猬,越發顯得一張臉俊俏漂亮,嘴唇紅得柔軟。

那人見了他的臉,怔了一下,又故意挑釁:“唱可以,這小子說我點的歌俗,你有種,你得唱個不俗的給我聽聽。”

寧晃說:“行。”

“唱到你滿意了算。”

當天晚上,同一首歌,他眼睛都不眨,就改了五六個版本,還每一版都是好聽的,酒吧那破麥克,唱出了原聲的味兒的。

唱得那群人喝酒的不喝了,打架得也不打了,就盯著他看。

有人低聲問,說這是哪兒來的,看著年紀不大。

另一個說,這陣子在這片四處駐唱的,另一個酒吧我也見過,唱得挺好的。

唱到第六版,那找茬的也欽佩他,甚至還拍了拍他的肩,說這小帥哥長得漂亮,人也厲害。

寧晃仍是那副不遜的樣子,點了點頭,說:“那我下班了。”

拎著吉他就出門去,背影瘦而修長,厚重的靴子踩在地上,咯吱咯吱響。

程忻然三步並做兩步,追著他屁股說:“你是叫寧晃麽,你哪個學校畢業的。”

寧晃說:“長海市第六中學三年十六班。”

程忻然傻了眼。

寧晃嗤笑一聲,說:“多聽點歌再出來駐唱吧,大學生。”

程忻然追著他屁股說:“你改歌這麽厲害,自己寫過歌沒有。”

寧晃說,寫過,沒人聽,一唱下面就罵街,說要聽《老公老婆》,要聽《流著眼淚在床邊》。

冷不防被輕輕拽住了衣服的一角。

程忻然注視別人的時候,眼神很真誠,說:“那我能聽聽麽?”

寧晃擡了擡眉,終於拿正眼看他了,半天說:“行。”

說這些的時候,寧晃忽然想起了什麽,擰著眉毛看向陸忱,兩只眼戒備謹慎:

“陸忱,你不會這也吃醋吧?”

“我明天不會接著吃土豆吧?”

這個老流氓酸得很,連夏子竽都吃醋。

陸忱輕輕笑了一聲,說不會,你接著說。

“也沒什麽了,之後他就經常來酒吧。”寧晃思索著,那些記憶的碎片,也一一撿起。

大都是晦暗不清的酒吧後台和房間,交換著的曲譜和輪流響起的樂聲,程忻然的眼睛亮閃閃,說以後有機會組個樂隊吧。

你做吉他手,我是鍵盤手,再招兩個人。

我們到處演出去。

寧晃表面不是很感興趣,眼睛卻亮了,低頭調試著吉他,說:“好。”

心裏卻又忍不住打小算盤。

那年頭樂隊也不賺錢。到處商演要路費,又要有場地排練,晚上排練還耽誤駐唱賺錢的時間。

他還要把錢寄回家一些,樂隊只會讓他生活越來越艱難。

但是,都可以忍一忍。

“程忻然……這人一看就是小少爺脾氣,家境其實還不錯,起碼父母應該對他很好,被我罵了也不怎麽生氣。”

“他一直說我寫的歌好,但其實也只有他覺得好,我平時在酒吧連一首都唱不完,就有人嫌難聽。”

所以,也許是有幾分感激,又也許是有幾分嫉妒和羨慕。

寧晃在貧瘠的日子裏做著白日夢。

“他那所學校,我讀中學的時候,想都不敢想。”

“有時候我看見他就想,憑什麽有人生下來就什麽都有啊,也太不公平了。”

“不過……”

“不過什麽?”

“現在已經不羨慕了。”寧晃輕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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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節目這事兒,一回生、二回熟。

寧晃抓著自己刺猬似的頭發,迷迷糊糊從樓上跑下來,跳進保姆車,卻發現助理坐在前排。

後排坐著的是陸忱。

奶白色的高領毛衣、長外套、牛仔褲,還背了個旅行包,漂亮的眼睛越發晴朗溫煦,忽閃忽閃得含著笑。

脫了西裝,就像是個男大學生。

“你怎麽在這兒?”寧晃一時語塞,他一早上沒見到陸忱,還以為出去辦事去了。

“周末放假,”陸忱懶洋洋地倚在保姆車的抱枕上,“閑著也是閑著,出來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