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3/3頁)

整條大運河沿線,也因爲運河的通航運輸而形成餐飲、住宿、倉儲、搬運、商品交易、娛樂、腳力服務等市場,從而催生出無數市鎮。宋神宗熙甯五年(1072),訪問宋朝的日本僧人成尋,沿著大運河從泗州乘船前往汴梁,他的日記詳細記錄了沿河見到的繁華市鎮,如船至宋州,在大橋下停宿,成尋看到“大橋上竝店家燈爐火千萬也,伎樂之聲遙聞之”;“辰時拽船從橋下過店家,買賣不可記盡”

2.李誠莊園案在宋史中有原案,被我進行了改編。此処暫不詳述。

3.翁翁:即祖父

娘娘:即祖母

4.買撲:宋人琯招投標叫作“買撲”“撲買”。撲,有博弈、競爭之意;買,即買賣、交易。合起來,“買撲”的意思就是競價買賣。

買撲主要有兩種:實封投狀爲一定時間內對密封的木箱進行匿名投標,價高者得;另一種則是明狀添錢,近乎現代的公開競價,價高者得。不過因爲後者容易激起人的火氣,導致一些人以太高的價格拍東西,以至於傾家蕩産,後來宋朝政府就叫停了這種拍賣制,衹用實封投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