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2章 不要去做扶弟魔(第2/2頁)

有時候兄弟再好,但也架不住那嫂嫂和弟妹的背後嚼舌根呀,到時還是一地雞毛。

等等,有人要問了,陳芳現在一個月工資到底是多少?

當年進柯橋梅園作坊工作的七姐妹中,陳巧姑收入最高,基礎工資500萬港幣+年底分紅

陳春雨、陳秀蘭、陳淑芬、陳群、陳珍這5個小姑娘,現在也是各家子公司的負責人了,一年的收也在50萬港幣左右。

那麽作為七姐妹一員,陳夏家中的大總管,說出去好像不夠威風,手上也沒啥權力。

可不要忘了,陳芳是時刻跟在“皇帝”身邊的,甚至是生活在一起的,這比領導秘書還要更親近一點。

這麽一個關鍵性的崗位,又是陳夏萬分信任的人,年收入能少?

陳夏給陳芳一個月5萬港幣,一年就是60萬港幣的收入,超過陳春雨她們。

關鍵一點啊,陳芳現在吃住在西園,平時根本就沒有什麽花錢的地方,所以她的錢是凈利潤,妥妥的“華國第一保姆”。

陳夏內心沒有把陳芳當保姆,兩人好歹是族親,是兄妹關系。

問題是陳夏和顧琳把她當妹妹看待,當成了家庭的一分子,可是外人不這麽看呀。

這不,接下來就會發生尷尬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