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就多謝你了。

程鐸上了山,他昨天無意中發現了一群野鹿的蹤跡。不過因為時間太晚了,他手裏又已經打到了兔子,就沒有去追。

程鐸先是來到昨天發現野鹿飲水的地方,水源邊有一些零散的腳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經驗判斷,應該是個小型鹿群。

這種野鹿群一般會在同一個地方呆上兩三天,直到他們喜歡的草和樹葉吃完,才會換到下一個地方。

程鐸順著腳印追蹤過去,果然在一塊山野腹地發現了鹿群的蹤影。他小心翼翼地隱藏在樹叢和灌木後面,看著一只野鹿離群吃草,吃著吃著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鐸有點可惜,這麽遠的距離,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標太大,扔出去很容易驚到獵物。

野鹿的聽覺非常靈敏,跑起來更是迅速,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跑得不見蹤影了。

程鐸正想朝著那只離群的野鹿移動,耳邊突然聽到了一聲壓抑的野獸低咆,一股腥風隨之而來——

程鐸迅速朝側面打了一個滾,同時回手用柴刀狠劈過去,那野獸發出一聲吃痛的哀嚎,並且迅速跳離了程鐸的狩獵範圍。

程鐸這時也看清了,那是一只體格健壯,皮毛豐厚的狼,它半邊臉被程鐸的柴刀劃破,此刻正呲著牙齒,用一雙陰鶩血紅的眼睛惡狠狠盯著程鐸。

這只狼很聰明,見自己不是程鐸的對手,仰天打了個呼嘯,很快鉆入了樹林中。程鐸注意到,樹林陰影中又跳出數只野狼身影,跟隨著它的腳步飛快地消失不見。

很顯然,那是一只頭狼,程鐸懷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屬於這個狼群的。

頭狼來找他報仇了。

這些狼可真夠敏銳的,他就是這兩天上山勤快了點兒,就被他們給尾隨了。

程鐸舉起手臂看了看,剛才不小心被頭狼的尖牙劃破皮膚,拉出了一條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時期,他肯定要上醫院打個狂犬病什麽的,可是現在的他無所謂了。他連喪屍病毒都不怕,過期的臭肉罐頭也照吃不誤,哪還會怕這些?

可惜這樣一來,那群野鹿也被驚跑了。程鐸無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可能是因為以前養家的習慣,程鐸總覺得被永哥兒發現自己受了傷,還什麽都沒逮到……有點沒面子。

“你回來了?”看到程鐸提著獵物走出山林,正在水邊摘野菜的永哥兒不自覺地起身迎了上來,好奇地盯著程鐸手裏的獵物。

程鐸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著竹鼠給永哥兒看了看:“一只竹鼠,一會兒處理好了給你。”

“好。”

見永哥兒還站著不走,程鐸試圖轉移注意:“哪兒來的野菜?”

“剛才看到旁邊田埂上有,我就順便采回來了。”永哥兒不疑有他,回答完程鐸的問題,果然乖乖回去繼續摘菜了。

不過等程鐸給竹鼠剝皮的時候,圍觀的永哥兒還是發現了問題:“你的衣袖怎麽破了?”

程鐸故作不知地擡手看看:“可能在山上的時候不小心劃破了吧。”

“那你等會兒脫下來,我幫你補一補。”永哥兒自然地說,說完發現好像有點不對,程鐸又不是他大哥二哥,更不是他爹,他給他補什麽呢!

“呃……你自己補吧,我今天把手指弄傷了有點不太方便。”

程鐸聞言看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了血跡,心想可真夠巧的,他們倆今天都不小心見血了。

“周貨郎過兩天就來了,我在他那兒訂了金瘡藥,到時候給你上一點。”

“不用了。”永哥兒手一抖,不自覺地把手藏到了身後。其實下地把手劃傷再正常不過了,他根本沒把那點小傷放在眼裏,他那麽說只是找借口罷了。

永哥兒之所以想把手藏起來,是因為程鐸盯著他的手看,他有點自慚形穢。他的手很醜,上面不止有陳舊疤痕,還有老繭和凍瘡。

其實程鐸的手都比他的手細,他一個哥兒,還是有羞恥心的。

程鐸聞言點點頭,也沒在意——永哥兒這點傷等周貨郎送藥來,他可能都痊愈了。

永哥兒不知怎麽有點失望,可能是難得有個除了爹以外的人關心他,他卻拒絕了;也可能是覺得程鐸看到了他的手粗,所以改變主意不給他金瘡藥了,因為抹了也沒用……

但好在永哥兒是個堅強的哥兒,很快把這點失落拋到了腦後。他連吃飽穿暖都成問題呢,可沒閑心胡思亂想。

不過經永哥兒提醒,程鐸才想起自己買了布回來,還沒找到人幫忙做針線呢。

其實也不用找,這不是有現成的人選嘛……

程鐸還擔心永哥兒種完菜就跑了,因為菜地又不用太過關注,他十天半個月來看一看也不會出什麽問題。但是這樣一來,他們之前約定的房子修好之前幫忙做飯的協議就要提前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