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6頁)

林夏記得在八十年代初,有一場清算投機倒把的行動,也是有些人的行為太過分。

不過林夏不準備碰這個,她想掙錢,但是只想做點小生意。

她在思考做什麽,在京城根下,如果弄出來一些新穎時髦的東西,還是很受歡迎的。

林夏沒想到她還沒想到什麽,方芝先找到了她,問她要不要合作。

“合作什麽?”

林夏不理解她為什麽會找到自己,好像她並沒有哪裏值得合作的地方。

“我見過你做的衣服樣子,很好看。我想做生意,報紙上都說了,允許自由市場的存在,我知道我們那個圈裏的很多人去倒賣東西,我不願意做這個,風險太大了。但是我看到過他們拉回來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被人瘋搶的。我想自己做衣服,先從小做起,我覺得我們很快就能起來。”

林夏認為她的想法有點異想天開:“你有沒有想過,做生意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我們很可能遇到很多困難。比如資金不夠,比如衣服賣不出去,再比如款式人們不喜歡呢?”

說實話,林夏她自己還沒有想好要做什麽,但是方芝就這樣一個提議,她也覺得很難能實現。

但如果能有一個完整的企劃書,有計劃,方芝知道怎麽去做生意,她們現在就在風口上,絕對可以飛起來。

只不過要經歷幾次失敗,就看方芝和她有沒有做生意的天賦了。

而且林夏為什麽一直遲遲沒有開始,就是因為她資金不夠,她也怕自己會失敗。

她可以掙得少,但是她必須得保證不能失敗到一無所有,那她什麽資本都沒有了。

而且她掙錢也只是為了買房子,她想接她娘來京城,她並沒有想著掙很多很多錢,成為富豪。

這不是她的人生目標。

林夏的目標從來沒有改過,就是成為一名優秀的歌唱家。

“這些不用你操心。資金我有,賣我來賣,做衣服也有我去找廠家。我只需要你幫我提供圖紙,合適的我采用,不合適我不采用。就這麽簡單。”

方芝臉上一片野心,她來讀音樂學校音樂專業本來就是因為她從小學這些,但是如果問她喜不喜歡,其實她並沒有很喜歡。

她之前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麽,但是她看到自己圈裏的那些哥哥姐姐做的事情,她突然有了一個念頭,她也想掙錢。

特別是看到一次來回,掙了不知道多少的哥哥,帶她還有一些朋友去見世面時,那種大手花錢不考慮任何的樣子,她當時的心不斷跳動。

她忽然就找到了人生方向,她想要掙錢,她也要去做生意。

但是她知道倒賣東西有多危險,那些哥哥每次回來身上都有傷,還有人因此丟命的。

方芝不敢去做這個事。

有個哥哥給她提供了思路,她可以賣衣服。

這個市場是空白的,而且現在形勢好了,很多人現在想穿顏色好看的漂亮的衣服根本沒有賣的。

方芝才有了想法。

她第一個想起來的就是林夏。

她不認識學設計的人,但是她見過林夏做衣服,雖然她做的次數不多,但都很好看。

不僅僅是衣服,林夏有時候自己拿破布做的小發飾,方芝都覺得特別精致漂亮。

林夏不傻,她什麽也不提供,就提供設計,設計這個東西,得看老板的意思。

她覺得值錢,那就是值錢的。

她覺得不值錢,那就是一文不值,很有可能榨幹了設計的價值,回頭她一分不得。

“方芝,如果說做生意,我們就得按做生意的來。我要是出了圖,你給我多少分成?”

“百分之十。”這是方芝一早就想好的,也是她參考了那些哥哥意見的。

這個分成,林夏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她只是提供設計,一點不操心其他的,也不用承擔風險。

“如果我投資呢?”

方芝的眼睛亮了一下:“我可以給你加分成。”

“方芝,我想看到你的企劃書,就是這個生意你打算怎麽做?有沒有計劃?合適的話,我會投資。”

“好!你等著。”

方芝哪懂怎麽寫企劃書啊,她第一次寫,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寫了上去。

林夏雖然沒幹過做生意的事,但是策劃前世她還是看過一些網上的模板的。

這一看就不行,給方芝指出來錯誤之後,讓她繼續再改。

方芝也是頭疼,她最不喜歡寫這些東西了。

可是林夏說:“做生意如果只是腦子一熱,那只有一個結果,就是失敗。你必須有完整的計劃,想到各種突發情況的解決辦法才可以。”

方芝一遍遍寫,一遍遍改。

原本的不耐煩,看著漸漸有模有樣的計劃書,她也開始學會了自己思考。

林夏提出來了很多值得考慮的建議,還有各種突發情況,都是她沒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