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七章 經濟戰爭

這是一點讓全旭無法苟同的一個政策,犯了錯的官員發配到瓊州,或者其他邊地,這樣的人對於朝廷還有忠誠度可言嗎?

要知道,但凡邊地,民族成分復雜,涉及諸多事情,即使遇到問題,也是得過且過,或者捂蓋子,這個政策是非常不對的。

全旭望著沈明澤道:“以後內閣廢除非進士不得入翰林,非翰林不得入內閣的原則,應該效仿漢唐,不懂庶務,不得掌印,不經邊府,不得入閣!”

新朝的新氣象,其實是涉及了方方面面,並不是換個牌子,換個皇帝這麽簡單。

首先風氣,原來的京城,其實也有很多政策,比如說大街上除非是軍情緊急的信使,不能縱馬狂奔,事實上這種事情根本就沒有人管,結果大街上每年不出個幾十條人命都過不去。

當然,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明目張膽的觸犯法律,就像官員不能喝花酒和嫖娼,事實上,大明的灰色產業的主要消費群體就是這些官員和士紳。

全旭在進入北京之後,迅速就采取原來在全家莊鎮的政策,成立了的居委會,事實上,居委會和各鎮一樣,每十戶設甲長,每十甲設保長,十保為一鎮。

每個居委會,其實也是一個鎮的級別。這裏面居住的百姓,無論多忙,都會有人負責管理他們,該訓練的訓練,該處理的問題就處理。

在成立居委會之後,各居委會的主任們則進行系統的訓練,他們的主要要負責各自居會委轄區的街道衛生,也需要負責針對外來人口,以及官員違法亂紀的舉報工作。

當然,居委會和鎮一樣,除了負責治安巡邏治安員有補貼可以拿,其他人都是沒有薪水的義務工,他們要想獲得收入,就只能靠舉報,就像後世衍生出來的專門舉報亂停車或交通違規的那群人。

作為沒有車的老程而言,其實對於那些亂停亂放的非常反感,原本街道就窄,再加上亂停亂放,非常考驗司機的駕駛技術。但是對於有車的車主而言,就非常痛罵那些拿著拍違章的人。

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就像在街道上,大家都不違章,交通事故的幾率幾乎為零,但是事實上,每年有多少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每場事故之後,就是血淋淋的悲劇。

全旭在進入北京之前,北京城可以說是一個巨大的垃圾場,臭氣熏天,垃圾到處扔,汙水橫流,如遇遇到雨天,水裏都漂浮著黃白之物,要多惡心就有多惡心。

全旭並不是一個有潔癖的人,如果行軍打仗,沒有條件的話,他十天半個月不洗澡也能堅持,但是實在是受不了北京城的臟和亂。

在經過全家軍體系的治理以後,北京城大變了模樣,首先是街道上汙濁的垃圾被清理幹凈了,沒有下水道的也開始翻修了下水道,修建了大量的公共廁所。

至少現在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還與金州有著明顯的區別,這硬件設施沒有改善完成,軟件是已經具備了。

委居會的收入來源於街道上亂扔垃圾的罰款,全旭可沒有像後世一樣,除非公務部門,其他人沒有罰款的權力。

罰款不是目的,但是,罰款卻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以前,京城的很多小巷,那就是公共廁所,不少人鉆進巷子,對著墻壁就可以解決大小便了,很多墻根都帶著斑駁的尿痕,現在這種現象,不說沒有,基本上是看不到了。

京城還有另外一巷最大的改變,就是以前總有一些拽得二五八萬的富人和勛貴,招搖過市,現在這種現象,同樣也看不到了。

壓制士紳,然後惠及百姓,這是全旭的政策。

全旭進入北京,還給北京城帶來了繁榮,大量的店鋪開始易主之後,開始重新經營,沒有生計的百姓,也可以憑借著雙方,可以獲得工作,獲得穩定的收入。

全氏大明與朱氏大明最大的不同那就是,用工方面,朱氏大明的很多店鋪夥計,壓根就沒有工資,管飯就是恩賜了。

但是,在全氏大明,要麽東主不雇傭夥計和工人,只要雇傭,那就需要付工錢,想要一頓飯把人收買下來,這是絕對不行的。

崇禎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全旭與其全家正式搬入被修繕一新的紫禁城之中,只不過,此時的紫禁城卻顯得空蕩蕩的。

因為全旭的家裏人少,十二監四司八局全旭暫時沒動,但是卻放走了大量年邁的宦官的宮娥,這次遣散,倒不是直接讓人走,而是根據其進宮的年限,發放了一定量的安置費。

崇禎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全旭正式在太極殿登基,年號鼎新。

崇禎十年,也就是公元1637年則為鼎新元年。

全旭冊封其王妃朱微媞為正宮皇後,辛氏為淑妃,湯三娘則為貴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