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二章 威尼斯的蛻變

古代的稅收制度,並不是單純的糧稅,還有徭役。在明代之前,中國歷朝歷代幾乎都是戰時為兵,閑時為兵。

就像秦朝,徭役分為役徭、戍兩類。所謂月為更卒,指秦朝男女每年要完成一個月的徭役。所謂正卒之役,是以一年為服役期限的,這在秦律之中多稱為戍,且常與“X歲”並提。

秦漢其實制度本質是一樣的,只是細分不同而已。到了明朝,以戶籍規定了百姓的身份,當然,類似於兩漢隋唐的戍邊職能的徭役取消了,然而,百姓的負擔並沒有減輕,反而更重。

在兩漢隋唐時期,百姓可以戍邊,也未嘗不是一次改變命運的機會,所以才就有了“三尺青鋒覓封侯”的說法。

到了漢朝,漢高祖約法,“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如文帝二年,曾下令“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這次減田租之半,已經將田租降到了三十稅一。

又有文帝十二年詔:“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史記·孝文本紀》)。同書還說:“(十三年)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對於這條記載的理解,學者有所爭論。有人認為,自此至景帝二年凡十三年無田租。如錢劍夫就持這種觀點。還有的學者如高敏就不同意這種觀點,他認為:《史記·孝景本紀》記載景帝元年“除田半租”,既未雲復,可見之前是有田租的。景帝時期,是三十稅一的田租率形成定制的時期。

以後的歷朝歷代,包括明朝在內,農稅真正的稅率就是三十分之一,然而,各種雜稅加上,百姓依舊苦不堪言,就像遼餉即使崇禎四年最高的時期,課稅一分二厘。平心而論,這個稅,雖然加了,對於百姓而言,其實並不算不能承受。

一分二厘就是二十枚銅錢,按照當時的糧食價格七錢到九錢之間,差不多相當於十糧斤左右的糧食,但是,官府在執行的時候,那個稅就不是這麽點了,加上三分甚至五分的也是有可能的。

明朝的稅,其實並不算重,如果比較下來,哪怕是崇禎朝最腐敗的時候,也比康乾時期,要輕。

可是永固的稅法,其實並不利用國家的長期運行,全旭所謂的永不加賦,主要是考慮減輕農民的負擔,而隨著遼東的工業發展,工人特別是技術工人的收入越來越高,最初的時候,一兩銀子一個月可以請一個大師傅,甚至說,管飯不給工錢也能請到工人。

可問題是,現在的小工也能拿到一兩五錢銀子,甚至更多,至於高級技工,那就沒數了,有的工廠想挖人,開出市價三倍到五倍的薪水也是有可能的。

遼東,也可以說現在的商國,只是采取比例式收稅,比如說農民的稅收,主要集中在糧食、家禽、木材等物資的出售環節,售價高低,其實都是稅收有著直接關系。比如說,賣了一萬兩銀子的糧食,收稅就是三百多兩銀子,如果是一千兩,那就是三十多兩銀子。

不按人頭,也不按田畝。

什麽攤丁入畝?全旭不玩這一套。

商國是工商之國,工廠和公司的稅收按照流水,政府部門進行一定比例的扶持,鼓勵高新科技行業和企業,扶持中下型個體戶。

總之,取消了人頭稅,而且承諾,永遠不收丁口稅,因為拿下遼西以後,全旭這才知道,遼西的丁口稅是每人一百二十錢。

在這種高稅之下,百姓肯定不願意多生孩子,多生一個孩子,那就多交一份稅。

永不加賦的法律頒布,其實對於商國的稅收影響,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影響,不過,作為邀買人心的法令。

在這道法令頒布之後,那是全民歡慶,不少文奴開始寫詩、寫文章大拍全旭的馬屁。

就連水太涼的錢謙益,也一改痛斥全旭的醜陋嘴臉,稱贊全旭此舉開天辟地,曠古未有。

全旭也明白,錢謙益這是向他輸誠,只要他稍微表露一絲贊許,那麽錢謙益馬上就會改頭換面,成為全旭的馬仔。

然而,全旭對於這個媚眼,直接無視了。

作為一個組織,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肯定是要有的。

全旭作為商王,召開第一次朝會。

當然,商國的朝會並不像大明一樣,一群人都過來開會,烏央烏央一大片,其實,正式的朝會上,大部分官員是沒有資格發言的,他們只帶著一只耳朵過去聽聽而已。

當然,商國的朝會,就是大明的內閣會議,也可以說是部長級會議,參加會議的都是各部長或副部長。

在商國,可不是大明的六部,而是足足十九部。

分別是商國財政部、外交部、國防部、工業部、建設部、商務部、交通部、鐵路運輸部、海洋運輸部、教育部、衛生部、資源部、總參謀、戰爭部,立法部、執法部、紀律檢查部、審計部、稅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