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三章 崇禎出巡遼東(第2/2頁)

簡單的說,進了這軍營,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搶通通都與他們絕緣了,看得他們叫苦不叠:“我們這是來當兵還是來修行啊!?”

讓他們比較滿意的是,這些紀律軍官也必須遵守,萬一違反了,軍官將會遭到更加嚴厲的懲罰,情節嚴重的,前途盡毀。

還有一點就是軍紀雖嚴,但還沒有到動不動就掉腦袋的地步,事實上,像割耳、割鼻、剜眼、刺字、插箭遊營這類肉刑是一樣都看不到,全家軍的懲罰手段就五種,情節輕的罰沖坡或者長跑,情節較重的關禁閉,情節嚴重的打軍棍,到了打軍棍的那一步,離滾蛋也不遠了。

在別的軍隊,打軍棍是最輕的懲罰,但是在這裏,卻是奇恥大辱。

當然,比打軍棍和清退更嚴重的,就是死刑。

收受賄賂者斬首!

擅賣軍資者斬首!

臨陣退縮、脫逃者斬首!

出賣軍事機密者斬首!

奸淫婦女者斬首!

殺良冒功者斬首!

濫用職權者、瀆職者斬首!

犯哪一條要受體罰,哪一條要關禁閉,哪一條要挨軍棍,哪一條要卷包裹滾蛋,哪一條是死罪,都寫得清清楚楚,而且連執法隊也有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視情節處罰。

全家軍的將士們,只需要遵守紀律,不會有人動他們一根汗毛的!

南陽知府陳振豪認為,以全家軍的八千余名士兵鎮守南陽府,負責南陽府的治安工作,雖然部隊指揮權沒有在他的手中,他認為,這個軍隊的給養需要南陽府負責,如果讓全旭負責,這支軍隊就成了全旭的私軍。

毛線。

陳振豪太天真了,無論南陽府負責或不負責全家軍的軍費,全家軍都是全旭的私軍,而且這個軍隊並不像其他軍隊一樣,總兵是大軍頭,下面的將領是小軍頭。

全家軍的將領對於全家軍的控制可以說很少,補給本來就是總後勤部負責分配,軍官升任,也需要公示,如果有的將士反對,認為該將士達不到升遷的標準,可以上訴。也就是說,這一條讓那些軍頭,想拉攏自己人,培植黨羽的機會很低了。

而且全家軍的軍官升任,並不是像其他明軍一紙詔令,直接升官,全家軍的軍官升任都是要進行脫產學習。

普通士兵升到少尉級別,需要到遼東軍事學院進修,尉官級別最少是半年,校級至少一年,脫產學習後,很少會調回原部隊。

從全旭手中要來新軍的補給權力,沒過一個月,陳振豪便叫苦不叠了:這坑爹的遼東新軍,吃起軍費來也太嚇人了!

別的明軍五天一練便算是難得的精銳了,他們倒好,跟打了雞血似的,每天至少要訓練四個時辰!

這樣的訓練所帶來的消耗是非常嚇人的,各項器材、弩箭、鉛彈、火炮、火藥等等物資的消耗就不用說了,光是一個月換一次的鞋襪就夠南陽府喝一壺了!

他都有點後悔為什麽要犯糊塗,替全旭出一半軍費了……但是想到維系遼東軍與朝廷的關系的必要性,他只能咬咬牙,繼續撐下去。

反正現在南陽的工廠、商鋪越來越多,稅收自然也越來越多,這個錢,他還花得起!

全家軍的第七師,被全旭準備改建為山地師。

接下來全旭的勢力需要進入湖廣、豫西山區,第七師的四個旅不裝備重型裝備,像一百三十毫米陸軍版本的野炮,那就不需要裝備了,他們需要的是輕便、靈活的迫擊炮,無後座力炮、可以直射的單兵式火箭炮。

進入崇禎八年的九月中旬,全旭需要離開南陽了,他並沒有像原計劃進入陜西、西安府,而是一路東進。

崇禎決定巡視遼東,全旭需要全程作陪。

這一次崇禎出巡,動靜可是不小的,錦衣衛、廠衛、勇士營共計一萬六千余名將士扈從,當然這些人馬都是樣子貨,甚至不如全旭的親衛旅。

崇禎決定的是,一路沿著大名府南下,在開封府與全旭匯合,然後抵達遼東,從登州坐船前往遼東。

此時全家軍海軍的六十四艘主力戰艦,其中四十八艘在登州等著崇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