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四章 崇禎的自救

國家財政出了問題,說穿了就是國家信用破產。這種根子,其實怪不到崇禎皇帝的頭上,而是那個五征漠北,七下南洋的成祖。

雖然說明成祖朱棣戰功赫赫,北征蒙古,南征安南,而且經濟空前繁榮,不過這一切卻埋下了一個根子,那就是大明寶鈔,幾乎成了擦屁股的廢紙,老百姓不認,商賈不敢用,官員拿著強買……

如果大明在這個方面的信用沒有破產,大可像後世的美國一樣,朝廷沒錢,就可印錢,全世界買單。

當時的大明國力強盛,藩屬國就多達四十多個,多朝鮮半島,日本到再呂宋,蘇門達臘,最遠可以渤泥,就是後世的世界第一大島加裏曼丹。這些藩屬國大部門使用明朝的銅錢、當然,爛到家的寶鈔,是沒有人敢收的。

也可以說是成祖的短視,濫發寶鈔,讓寶鈔失去了本身的信用,到了崇禎朝,寶鈔基本上就是廢紙一張,如果不是代替一部分官員的俸祿放下去,連成本都收不回來。

凡事是兩面看,明朝的官員貪汙腐敗,也是政策原因,他們連溫飽都保證不了,如何去保證民生?

全旭在遼東,不僅鑄造了全記銀幣,因為銀足、成色好、份量足,深受百姓和商賈的好評,加上全記的信用,現在的不記名存單,已經有了一部分紙幣功能。不過這種紙幣暫時沒有留下民間,以大宗貿易為主。

這主要是全旭的勢力現在只集中在遼南,根本就沒有蔓延全國。

全旭給崇禎的計策,其實也不能說是謊言,關鍵是執行力度,隨著朝廷信譽的破產,崇禎的政令已經大打折扣了。

就像遼餉他規定的每畝地加征一分二厘銀子,相當於十二文銅錢,這十二文銅錢,在明朝可以買一斤鹽,或者半只雞,半斤羊肉,再或者半斤多點的豬肉。憑良心說,這筆錢不多,也不至於逼得百姓家破人亡。

可關鍵是,再好的政策,要有人執行,朝廷規定每畝加征一分兩厘銀子,知府敢每畝收三分甚至四分銀子,下面的縣令和胥吏敢收七分或八分,甚至一錢。

那麽這樣以來,百姓交不起稅,要麽借貸,要麽逃亡,他們扔掉自己的土地,成為流民,然後跟著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等反賊,正式造大明的反。

這些叛軍沖州撞府,那麽朝廷肯定要出兵鎮壓,可鎮壓叛軍需要花錢,需要糧草和銀子,再加上關外的建奴,朝廷的財政問題就像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

雖然在這個時空,全家軍的戰鬥力強,可以力壓建奴,就算全家軍能打,天雄軍也能打,能解決問題嗎?

答案是肯定不能,全旭在遼東有幾百萬石的存糧,減少給他一百萬人口,他可以輕易養活,但是,讓他進入中原腹地平定叛亂,他可以戰勝那些叛軍,可以毫不費力,但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叛軍戰鬥意志不強,遇到挫折就會主動投降,全家軍的後勤本來就有限,十萬人可以養活,那麽一百萬人呢?

就會活活吃跨全家軍。

事實上,盧象升也沒有喝醉,他只是裝醉。

全旭所說的話,他也在反思。

事實上,盧象升也認同全旭的觀點,大明養士出了問題,三十年間,耕地不可能減少六百多萬傾,減少的土地都被隱瞞起來了,朝廷的稅越收越少,自耕農越來越少,朝廷的財政越來越虧空。

在成祖時期,一年朝廷的稅收是三千一百萬石糧食以上,而且衛所兵給朝廷上交了二百三十四萬石糧食,這樣以來,朝廷的收入就多達三千四百余萬石。

現在崇禎朝,憑良心說,地盤遠沒有成祖時期更大,也丟了哈密,遼東,不過問題是,現在的財政收入折算成糧食,差不多只有成祖時期的四分之一。

衛所兵不僅僅不能反哺朝廷,朝廷想用他們,還要提供糧草,這就更加坑了。

崇禎皇帝沒錢,要不然不會給他一個中寧侯,也不會給全旭一個武威侯,作為文臣,他是僅此於孫承宗的第二位侯爵,而且是開國二百多年以來,文臣最高的爵位。

崇禎用爵位來彌補他和全旭,其實這非常不公平的。

盧象升下面的天雄軍將士也需要他去賞啊,他要是不賞,一次兩次沒事,第三、第四次誰會賣命?

盧象升躺在床上,眼睛睜大,盯著漆黑的天花板,他失眠了。

同樣睡不著的還有崇禎皇帝,他一直考慮全旭的提議。

皇親國戚他真沒有辦法動,他也知道這些人有錢,比如福王,朝有記錄的就有黃金兩萬兩,銀子十萬兩,再加上他多年的經營。家產幾百萬兩銀子就輕松有的,可是他若是動了這些藩王,這些藩王還不能鬧翻天?

至於士紳,這一塊也沒法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