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八章 大肚子不一定是懷孕(第2/2頁)

就在路過一個面積不大的池塘裏,突然看到池塘邊上圍著兩三百號人,眾人拿著木棍、榔頭、扁擔,喊打喊殺,亂成一團。

全旭以為這是附近的村落因為水源的問題發生械鬥,這種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幾十年前,都非常常見。

走的距離更近一些,全旭這才發現,眾人包圍中,用豬籠子裝著一個披頭散發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淩亂,嘴裏被塞著破布。

一名十五六歲的少年,長得黑壯黑壯的,拿著一把柴刀,與眾人對峙著。

少年的身手相當敏捷,十幾個百姓硬是沒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連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樣的人,氣得胡子亂抖,指揮更多的人包圍少年。

由於是山東方言,全旭反而聽不太懂。

通過三娘向全旭解釋,全旭這才了解到。

原本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間肚子大了起來,眾人以為女人不守婦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這個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兒子不幹了,他拿著刀與眾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們走吧,這樣的臭女人活該被沉塘!”

全旭對這名女人並不關心,只是看著那名少年身後不錯,顯然是練過的,他身邊缺少一個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瑯琊榜》裏梅長蘇的貼身侍衛飛流一樣,他以後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這裏,全旭決定管這個閑事了,他朝著徐彪擺擺手,在他耳邊輕聲低語起來。

全旭讓三娘給徐彪一把銀幣,徐彪拿銀幣,朝著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沒有讓家丁兵動手,直接劫人。

這些百姓只是觀念問題,本性淳樸,那名少年被幾名百姓按在地上,動彈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們倒也沒有傷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樣。

起初,族老聽著徐彪的話,顯得非常憤怒,可是當徐彪將銀幣亮出來的時候,眾人反而沉默了。

什麽叫不守婦道,為了錢賣兒賣女的多了,典妻這種毀三觀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沒有,反而非常常見。

所謂的典妻,就是把妻子當物品一樣典當,是一種臨時性的婚情方式。不過,卻也很是講究儀式的,一般要經過媒證、訂約、下聘、迎娶等環節。

一般典妻均經過訂立契約的過程。契約主要寫明出典妻的時間、租價及備往事宜。典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典租價以婦女的年齡大小、長像典租時間的長短而定。

對承典的人說來,對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會提出條件的,比如必須具備生育能力,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許等,並將這些要求寫到契約中去。

在《漢書·賈捐之傳》記載:“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當徐彪亮出一大把銀幣的時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圍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徐彪將一枚銀幣遞給族老:“這是一兩重的銀餅,你可以驗驗。”

全旭鑄造的銀子,成色比一般銀錠更鮮亮,那名族老接過銀幣上下打量起來,用牙齒一咬,就出現一個牙印。

徐彪接著道:“一大一小,兩個人我們東家都要了!”

說著,徐彪將手中的銀幣一二三的數了起來:“十五枚,就是十五兩銀子,能買一大一小兩頭牛,這價格買個黃花閨女都綽綽有余,做人哪,不要太貪心!”

眾人不約而同的望著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時帶著一輛帶著車廂的奢華馬車,十三輛平板馬車,二十多匹馬,四五十名壯強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戶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錢。

徐彪急忙一閃:“還有契約,不許賴賬!”

又用了,好在保長識得幾個字,擬寫了一份文書,一式兩份,簽字按手印,這才完成交易。

眾百姓與族老拿著銀幣走了,留下了豬籠裏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沒有其他人按著他,他急忙起身,撿起柴刀,瘋狂的砍著豬籠。

徐彪望著少年:“小子,你別想著跑,我們東家可是花了十五兩把你和你娘買下來了,你們兩比牛都貴!”

少年一言不發,從豬籠裏把他娘扶起來。

“多謝老爺活命之恩!”

全旭看著婦女臉色蒼白,明顯不是嚇的蒼白,而是一種病態的蒼白,她的腹中隆起,卻瘦得不像樣子。

難道說,這是大肚子病,而不是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