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青磚

“對於不聽勸阻,執意強闖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們是誰,有什麽高貴的身份,就用你們的鋼叉,叉出去!”

全旭接著道:“任何人在裏面搗亂,也同樣趕出去,並且列為黑名單,永遠不讓他們進入女人坊!”

“是!”

“換裝!”

隨著全旭一聲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隊員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幫助穿戴起來,用了一刻鐘的時間,眾人穿戴完畢。

黑色顏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齊統一,顯得頗有氣勢。

明朝與後世不一樣,後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著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內衣店裏試內衣。

在明朝的社會風氣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經來到明末三個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紅塵、無雙、湯邱氏以及莊裏的婦女以外,沒有見過其他女人,大家閨秀更是一個也沒有見過。

像小說裏寫的那樣,與某個大家閨秀邂逅……

看來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鄉隨俗,考慮明朝的社會風氣與風俗。

三娘拿著這種鋼叉,開始耍了起來,她指導眾保安隊員開始二人合擊,三人合擊,盾牌壓迫以及夾擊之術,指導女護衛隊們演練合擊之術。

這個時候,全旭才開始正式參觀女人坊的其他區域。

與後世的商場不同,明朝的商鋪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於這座商鋪是從黃府購買的,而布局全旭也沒有時間大動,這裏擁有獨立的六個院落,中間走廊,其實兩家商鋪的隔墻,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進入鞋帽區域,這是一座主屋七間,廂房各三間的院落,全旭廂房的墻壁上鑲嵌著雁足銅燈,燈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環形燈盤,燈盤裏有三支燈柱,同時點燃三支大燭,將屋裏照耀得明亮如晝。

展覽的櫃台上擺放著各式各樣的高跟鞋,各式各樣的女式手提包,鑒於明朝對於真皮真不稀罕,無論是什麽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麽鱷魚皮,全旭委托蕭桃采購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價,人造革在明末無價。

起初全旭以為,明朝貴婦不用提包,事實上,古人比全旭想象的要時尚。

《詩經·大雅》曰:“廼裹餱糧,於橐於囊。”“包”最早並不叫“包”,而是叫“佩囊”。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時間最久的包,像鑰匙、印章、憑證、手巾一類必須隨身帶的東西,大都放在這種囊內。因為外出時多將其佩戴於腰間,故謂之“佩囊”。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別,漢代學者毛亨稱“小曰橐,大曰囊”;制作材料也不一樣,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時期用動物皮革制成的包稱為“鞶(pán)囊”。

明清時代,隨著新物件的出現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來越豐富。如放錢放物的多用包“褡褳”、放煙絲的“煙袋”、盛放扇子的“扇囊”、盛放掛表的“表帕”、裝飾價值更高的“荷包”等。

其中“褡褳”為雙層袋子,中間開口,兩頭放錢,使用時從中間對折,搭於臂膊上,故又稱“搭膊”。因為搭膊多用來裝錢,民間幹脆呼之為“錢袋子”。因為“袋”與“代”諧音,常用之贈人,以討“代代有錢”的口彩。

古代女性最喜歡的包是“香囊”。香囊又稱“薰囊”、“香袋”,用布帛制作,裏面放的不是物什,而是香料一類東西。由於香囊既可作為飾物又能散發出令人愉悅的香氣。

全旭看著這些鞋和包布局,隱隱感覺有些不對勁。

這不像是一家奢侈品店裏的布局,更像是百貨地攤一樣,各種包堆得滿滿當當。

曹氏和紅塵都擅長察言觀色,她們看著全旭的臉色不對勁,急忙問道:“老爺,有什麽不妥?”

“不妥,大大的不妥!”

全旭指著展台上的鞋子和提包道:“把這些東西撤下去,鞋子無論什麽顏色,這三間屋子,只擺鞋子六雙,提包六個,西廂房同樣如此!”

曹氏有些不解:“這……”

“同樣款式不同顏色,讓她們定制!”

用六十平方的店面,擺放六雙鞋和六個提包,這樣才能凸顯商品的不平常。

接著,全旭又指點他們如何擺放,如何定價。

“咱們店裏,所有商品,謝絕還價,買不起可以不買,但是不能降價!”

“是!”

“無論有沒有存貨,顧客只要購買三件以上,就告訴他們沒貨,需要等!”

全旭在明代也可以玩饑渴營銷。

比如說一普玫瑰花味的香水,用一張長達三尺,寬約一尺半的展台,上面只擺放一瓶。

交待曹氏和紅塵如何經營,觀看所有的產品布局,基本上達到了全旭的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