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事出反常必妖

“沒……沒什麽!”

三娘仿佛一個好奇的小寶寶,伸手抓那那個頂得她非常不舒服的東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雖然是鋼鐵直男,憑實力單身,他並不是傻子,他當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順水推舟,肯定就會水到渠成。

然而,問題是,他自己過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轉了一個身,背對著三娘,長長嘆了口氣:“還是太小了!”

“什麽小?”

“你的年齡啊,實在太小了!”

全旭有點郁悶,三娘實在是太小了,還不到吃的年紀。

在禽獸和禽獸不如之間艱難選擇,全旭最終選擇禽獸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過程,當全旭醒來的時候,他成了雙眼通紅,腳步虛浮,仿佛整個人被掏空一樣。

而三娘卻非常開心,因為全旭摟著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沒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過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臘月穿衣服,對於任何人來說,其實都需要太大的勇氣。

然而,全旭卻沒有這樣的煩惱。

在全旭剛剛醒的時候,丫丫也到了屋裏,她用全旭買來的熱水袋,將全旭的衣服,從裏到外燙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時候,溫度正好,不燙不涼,非常愜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時候,丫丫則捧著全旭的鞋,原本沾滿了汙垢與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幹幹凈凈,一塵不染。

最關鍵提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邊烤過,鞋裏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著早已準備好的洗臉水,溫度正好,不熱不涼。

哪怕來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覺中已經愛上了這個時代。

洗漱完畢,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還要豐盛,先是四道糕點,千層糕、豌豆黃、山藥糕以及綠豆糕,接著則是四樣鹹菜,有全旭從後世帶過來的涪陵榨菜、海帶絲、外加辣條,當然還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別是涼拌豬耳、泡椒鳳爪、醬香牛肉、原味黃瓜蘸醬、豆腐絲以及護心肉,十個熱碗。

則是……林林總總,大小不一,直接擺滿了一整張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湯,品嘗了一下千層糕,香軟可味,甜而不膩,松軟可口。

只是三娘拿著筷子,夾著各式各樣的菜肴,讓全旭吃飯。

天地良心,自從全旭懂事開始,他就沒有讓人這樣喂著吃飯。

不過,這個感覺卻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頭,皮膚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麥色,經過這幾天的調養,她的皮膚多了幾分水潤,人也開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這頓早餐吃得不僅僅是香艷,而且全旭的食量明顯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這樣吃下去,自己會不會胖成球?”

“相公,怎麽不吃了?不對胃口?”

三娘看著全旭坐在桌前發呆,盯著滿桌子菜肴,以為他沒有胃口。

全旭搖搖頭:“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麽多,這樣會不會太浪費?”

“不浪費!”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這麽做的話,這些東西,他們誰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樣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糾結這個問題。

全旭一邊吃著早飯,一邊在考慮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房間裏挖出來的那些黃金,差不多相當於大明朝的五千兩黃金,按照明朝這邊的金價,差不多可以兌換四萬兩白銀。

五千兩金子,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原來的主人如果還活著,他想買到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畢竟,可以埋藏五千兩黃金的人,絕對是不差錢的人,他的錢,絕對不會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聯翩的時候,羅世明的兒子五歲的羅滿福站在門外,他穿著一件補勞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樣子躬身作輯:“老爺……”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實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廚師,她讓女兒丫丫在則全旭面前忙前忙後,目的就是想讓全旭提攜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時候,何劉氏的兒子毛毛,那個三腳踹不起一個屁的老實孩子,硬是跟著全旭一個下午,充當著全旭的影子。

現在又看到了五歲的羅滿福,全旭自然知道,這是羅世明不願意落在人後,讓自己的兒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個臉熟。

“老爺,外面有人求見!”

然而,全旭聽到“老爺”這個稱呼,他有些不舒服,不過,他沒有辦法改變這個時代所有人的觀念,只能入鄉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