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八章 大明的國民經濟分配原則(第2/2頁)

“如溫公所言,這事最終還是要靠技術革新,所以,應該給治學之士大夫以更大的優免,或者恢復以前的優免條例,以促使技術上有更好的發展。”

朱慈燦說道。

“治學之士大夫,還是以獎掖為妥,至於優免就不必了!”

“因為優免易生特權,易出現有士子只為優免而濫竽充數者!”

“之前,士紳優免條例所導致的後果就是例證,大量本該納稅的田地以詭寄和飛灑等手段突然在朝廷戶部的冊子裏消失!”

劉鴻訓回道。

“可獎掖只利於卓越之士子,而對於大多數士子而言,無異於鏡中花、水中月!”

“如今天下,有的士子已經遠不如工人農民富貴!”

“工人農民都住青瓦房,甚至個別者,還開上了大同機械出品的汽車,孩子能上最好的幼兒園!”

“許多士子反而不如他們,翰林院一叫戴文的學士因為納妾後,就無多少節余之財,如今還要編纂自己的著作,以致於只能每頓喝粥!”

“另外,很多士子只能住最差的酒店,甚至在城外結廬而居!”

朱慈燦說到這裏就道:“軍士、農夫、士子、工人,皆是大明百姓,緣何只優待軍士和工匠乃至種地之農夫,而不惠於士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