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五章 這樣對待士大夫!夫綱何在?

“稟陛下,據最近電報奏報,艦隊已離開果阿一個月。”

劉鴻訓回道。

朱由校聽後點首,然後說道:“本朝也一樣,要想宗社長存,太阿不移,也得讓天下漢人可以在其他人面前為人上人,相當於收買他們!”

“治國,以利益機制為主導,總是比以道德機制為主導,更易打動人心,也能更好的被執行下去!”

“而朕現在就指望著通過下西洋後,帶來的新的貿易擴張和殖民擴張,給所有漢人乃至整個東方儒系文明帶來更多的利益,以保障朕的帝權!”

“陛下說的是。”

劉鴻訓回了一句,又道:“在畢公提出以信治國為理念之前,多崇尚以禮治國,以道德機制為主導,故而要求天子崇德懷仁,言:其身正,則不令而行!”

“然而,縱觀古今,見賢思齊者少也!”

劉鴻訓與畢自嚴在治天下這方面的著重點是不同的。

搞錢法改革出身的畢自嚴,更注重通過經濟手段來解決國內矛盾。

即通過對外擴張的方式,來延續帝國現有的太平盛世。

而劉鴻訓是翰林出身,長期處於朝廷實務之外,而得以有機會冷眼旁觀整個大明內部的社會生態,進而,養成了更注重內部改良的習慣。

劉鴻訓也就在這時候繼續說道:“即便有廉恥之心者,精神上想約束自己,可在物質上的享受上,卻難以遏制自己;”

“也因此,以往之朝,雖有君王以約束自己而使國家中興,卻也難以避免民匱國窮,只肥了天下豪強而已,而今朝廷以利收天下民心,反而更使國強民富。”

“但以臣之見,仁德之教育也不能因此偏廢,雖說利益機制比道德機制更能約束人心,但提倡一些正向的德化之育,是有必要的;一些道德提倡得久了,就會被遵守,進而成為公序良俗,乃至矯正我漢家文明,如契約之精神,如此,雖短期看不出成效,但利於我漢家文明一直長存於世。”

朱由校聽後頗為贊同,道:“有理!愛卿可試著這樣做,在律法之外,立一些不涉及大錯的道德規矩,並確定觸犯者當受何懲罰,因只是觸犯道德,而不算犯罪,故就不必治以腰斬、斬立決、流放等刑,而當只處以罰款、拘禁、勞改、笞打等刑罰。”

“是!”

劉鴻訓回道。

朱燮元和溫體仁聽後心裏不由得一緊,並瞅了劉鴻訓一眼。

在兩人看來,天子讓劉鴻訓這樣做,無疑給首輔多加了一項權力,那就是以道德建設的名義立一些規矩的權力。

兩人都能猜到,以後在劉鴻訓為首輔的大明社會,食利者的日子將會更加難過。

只怕不只是不能為人上人的問題。

可能一些有名望的公眾人物,會因為私德不彰而受到更嚴厲的管束,甚至不如平民自由!

以致於,許多食利者,將會,不得不因為一些道德上的規矩的約束,而保持謙卑、而不敢輕廢承諾。

自然,像眼下商品經濟高度發展後所產生的以次充好、為利而詆毀歷史英雄、為利拋棄糟糠之妻等行為,只怕都得被管起來。

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因未犯罪不能加以制裁,以致於,在這大變革的時代,在產生繁榮經濟的同時,不能對同時產生的弊病加以遏制。

當然,毋庸置疑的是,這樣做的話,會很得罪人。

畢竟,以往士大夫們也就要求一下皇帝以身作則、注意言行、約束自己,現在你劉鴻訓倒好,竟要求天下士大夫也如此,這不是難為人嗎。

“仆奉皇命定天下德約,故而決定暫擬一下幾條規矩,而先令天下士大夫遵守,而為四民表率,進而促進文明。”

劉鴻訓因此在接下來的所主持的道德建設的廷議上說了起來,且道:“第一條:限制士紳納妾,以遏淫逸之風,而利漢人數量增加,據本官所知,不少士大夫,即便年至耄耋,也是左一個小老婆右一個小老婆的收,如此作為,家風焉能不敗,士風焉能不頹?!”

說著,劉鴻訓就道:“畢公曾有提升漢人女性之地位之提議,以全漢人無論男女皆為貴之論,如今卻未因此論,而有何新政出來,無非還是嚴格執行陛下早就定的禁止纏足令與禁止棄嬰令!”

“現在,依著仆的意思,還得加上限制納妾的令,而使更多漢家女得做正頭夫妻,凡有功名者,當潔身自好,今後納妾不得超過三人,一正二平三妾,六人以衍子女,足矣!”

“另外,七旬之後不得納妾!已有此數乃至超過此數者,或年齡超過者,不得再納妾,若在這之後納者,輕則記其荒淫事於档,將來留於青史,乃至不得升遷或為官;重則革職,乃至交由都察院審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