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大明帝國資本化與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第2/2頁)

如果,他西班牙能通過向大明貸款並向大明購買戰船,就能在短時間內充實軍事實力,雖然還是遠不及大明,但抗衡荷蘭、保住現有的殖民地利益是沒問題的,只是將來在全球貿易時,不得不把賺錢的利潤中的一大部分給大明而已,相當於為了自己西班牙的生存,要為大明打工。

可不為大明打工就會因為荷蘭而餓死。

“好吧,我們的確沒有更好的法子,我們願意向天朝貸款,只是天朝可否在出售戰船之余,也將鑄造新式鐵炮的技法出售給我們,不得不承認,貴國的火炮非常厲害,射程很遠,非我們的火炮能及,我們願意出很高的價格。”

克隆爾說道。

畢自嚴直接回道:“這不可以,我大明有專利保護之律例,技法不得出售與轉讓,尤其是近二十年之新技法,因為陛下言,技法乃其創造者由天賜之,只可用於保本人本族本國社稷之利益,而不可隨意泄露,此產權神聖不可侵犯,君主也不能將最近二十年之新技法授人。”

克隆爾只好放棄。

而畢自嚴沒有說另外的原因,就是中華文明不是其他文明,五千年的歷史,早已讓大明的君臣們總結出許多外交經驗來,而這裏面很重要的一條就是,不能把先進的技術傳授給異族,否則就是在為自己樹一個強大的對手,而在歷史上,中華文明吃過這樣的虧。

畢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