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海瑞定理

巡撫衙署二堂中。

牛僉事等人聽了海瑞的高論,不禁苦笑道:“中丞說的是正理,可鄉願自有鄉願的原因。刁民打官司,都是只肯賺便宜,不願吃虧的。要是讓他們一點便宜賺不到,肯定還會繼續鬧。在本地鬧不贏,便會上告到府裏乃至南京,那樣麻煩可就大了。”

“你們這就叫管頭不顧腚!‘和稀泥’雖然可以止訟於一時,然實乃敗壞民風,鼓勵刁民告刁狀!”海瑞斷然搖頭道:

“那些刁民看到明明不占理,但敢於胡攪蠻纏者,居然可以平白得利一半。而占理者只要對方一鬧,就會得罪一半,就會欣喜發現告刁狀可以獲利。他們摸清了官府‘和稀泥’的心態,自然趨之若鶩,於是才出現眼下這種動輒數千人一起上告的惡果!”

眾人聞言恍然,原來海公很清楚,來告狀的人裏,有好些都是想渾水摸魚的刁民!

“所以只有毫不含糊的依法公正判決,讓刁民無利可圖,才能抑制住告刁狀的現象,扭轉江南奸猾好訟的民風!”便聽海瑞接著道:“這樣不用太長時間,投機訴訟的數量就會大大減少的。”

“中丞英明。”眾人忙齊聲贊道,不管效果如何,至少聽起來還是蠻有道理的。

當然有效果,因為這便是後世法學界大名鼎鼎的‘海瑞定理一’!

……

海瑞又繼續向下屬宣講道:

“但正如王委員所言,哪怕兩造具備、五聽三訊,依然難免有一些案情委實兩可難決,將若之何?”

所謂‘兩造具備’是指過堂時,原被告雙方都要到場。

‘五聽三訊’則是用刑之外的審案手段。

‘五聽’者,‘觀其出言,不直則煩’,‘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觀其氣息,不直則喘’,‘觀其聽聆,不直則惑’,‘觀其眸子,不直則茫然’,是為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五種。

至於三訊,指的是不能偏聽一方,要聽取原被告雙方還有證人的證詞證據。

此外,刑事案件審理還可以采用刑訊。但民事案件通常是不上刑的,所以五聽三訊無果的話,基本上就抓瞎了……

眾人趕忙點頭,其實正常情況下,大部分案件還是很好審理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時間其實浪費在和稀泥上,只要秉公判決,毫不費事。

真正浪費時間的,就是那些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且年代久遠、取證困難的案子。這些案子怎麽判都說得過去,但怎麽判都不會讓所有人都滿意。主審官為了能讓原告被告達成妥協,要花費數倍的時間與精力,往往還落不著好。

“不知中丞對此有何高見?”牛僉事等人忙問道。

“對這種兩可訴訟,要按照案件類型區分對待。”只聽海瑞聲如洪鐘道:

“凡訟之兩可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頓一頓,他又一字一句道:“事在爭產,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這便是所謂的‘海瑞定理二’。

根據經驗可知,通常社會地位高的一方,往往占據更多的經濟資產。社會地位低的一方,往往也是相對貧窮的一方。

因此海公提出,在兩可的經濟糾紛中,應該照顧社會地位低的一方;但兩可的風序糾紛中,應該照顧社會地位高的一方。

只聽海瑞沉聲解釋道:“將十兩銀子判給窮人,對富人造成的損害,要小於相反判決中,對窮人造成的損害。窮人拿到十兩銀子,江南便多一家可以溫飽一年。富人拿到十兩銀子,還不夠他一餐之費的。所以在兩可之時,把財產判給窮人,對大明更有益處。”

“而朝廷要靠鄉紳維系鄉村百姓,所以損害其聲譽對朝廷不利影響,要大於損害小民。因此在兩可之時,要盡量維護鄉紳的體面。”

海瑞說完看看眾人道:“說白了,給窮人裏子,給富人面子。但切記是在秉公判決,依然兩可的前提下。本院的話講完了,你們怎麽看?”

“中丞高見,我等心悅誠服。”牛僉事等人眼前一亮,不禁紛紛點贊。心說海公非但實操能力強,理論水平也高的很。

“那就照此執行吧。”海瑞拍案道:“退堂!”

……

待眾屬官告退後,牛僉事方上前輕聲道:“中丞高論,真如醍醐灌頂,可下官尋思來尋思去,還是覺得有些容易招惹物議。”

自從海公問了他的台甫,牛僉事便儼然以心腹自居了。

“怎麽講?”海瑞利用開衙過堂前的一點時間,用涼水洗臉,讓自己保持清醒。

只見他除掉官袍,只穿著雪白的中單,用棉巾浸透冰涼的井水,然後敷在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