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5章 陛下自己想變法,關曹操什麽事

李素把劉備給的材料全部仔細看過之後,心中對於劉備提的兩個主要問題,都已經有了成算。

第一個問題,是“是否應該給曹操機會把改革命令貫徹下去”,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曹操的變法已經造成既定事實的,劉備朝廷將來要不要承認、承認哪些”。

理清思路的李素,開始給劉備一一解答:

“陛下,臣以為,曹操所行的這些關於均田禁賣的法令,固然會被史書評為暴政。但對於解決光武至桓靈一百多年來積攢的土地兼並積弊,還是有好處的。

朝廷重定天下,必然要面臨一個人口變少、重新均田地的過程,希望增加自耕農,減少豪強莊園。

所以曹操所為,固然是在為他自己積攢戰爭潛力,但長遠來說,對陛下也有好處。以曹操之能,他就算改革成功了,能吃幾年紅利?一年還是兩年?再往後,還不都是與他無關了。”

李素對歷朝歷代的土地政策還是有所了解的,在他看來,從漢朝到唐朝初期,其實土地制度都一個樣,無非是授田的保障力度和征稅比例略有不同。

說到底,都屬於“給定一個每人理論占地面積額度,然後按這個額度的一定比例收人頭稅”,不管一個人實際上占有多少田,都是按照理論田算稅負。

占田也好,均田也好,甚至是後來曰本人學去的“班田”也好,都不過是對這種行政統治方式的重新平衡。

窮人土地實在太少了,就想辦法重新清丈田畝、把新開荒的田地或者因為戰亂死了原主的無主之地,重新分配一下。

曹操這次幹的事兒,實際上跟占田均田沒有本質區別。無非歷史上的占田均田靠的是大規模、常年戰亂,人口進一步減少,可分發的無主地太多,所以不用啃硬骨頭。

這個自然閾值,大約是以“華夏境內總數少於兩千萬人口”為限吧。

歷史上三國末期官面賬戶人口才七八百萬,算上全部隱戶估計也就一千五六百萬。南北朝時五胡亂華成批成批地互相屠戮,北方十室九空,人口壓力就更小了。

所以整個南北朝,北方都不用打土豪分田地,直接分無主之地都夠種了。

現在的情況,無非是曹袁劉之間的戰亂還沒持續那麽久,人口銳減還沒那麽嚴重,總人口還三千萬呢,可不得巧立名目打一部分土豪。

這都是歷史的蝴蝶效應帶來的額外麻煩,但也不得不解決——畢竟多出來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命,總要想辦法給他們指條生路。

曹操幹臟活解決一半。劉備這邊早年靠租庸調改革的時候、打擊那些拿莊園抵押加杠杆的奸商,司法拍賣分田解決掉另一半,很公平。

無非曹操用的手法更粗暴,劉備的手法有李素打磨,顯得文明得多。效果卻是殊途同歸。

劉備聽了李素的分析,當然也承認“任由曹操改革,從結果來說是賺的”,只是這個大義名分和面子上有點抹不過去。

畢竟李素這一年來都在教他“平定天下已經穩了,現在要注重的是不臟手地平定天下,讓後世記載今日統一進程的史書經得起推敲”。

劉備便補充問道:“既然朝廷口口聲聲要講究誠信統一,這要是利用了曹操的惡法,未免有點……”

劉備說著說著,沒好意思把最後的評價說出口。李素也靜靜等待了好久,不敢擅自插話,確認劉備沒有下文了,他才接口:

“陛下哪有利用曹操的惡法,他打他的,我們打我們的。朝廷把相關法條律令紮穩了,一切行事按咱自己的節奏,自然能以不變應萬變。”

劉備:“比如?”

李素:“陛下剛才第二個問題不是還問,曹操那邊變法之後,造成的賣地買地世家豪強土地被褫奪,咱要不要追認。

臣以為,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關鍵是我們自己要做好土地交易的立法。之前大漢律法只重刑名,不重民商。

如今大漢獎勵工商,號召鉆研技巧,也該逐步形成工商領域的明確法典了。要想跟立刑名之律一樣完善,短期內是做不到的。

但是以朝議結論、聖裁批準形成旨意的方式,頒布一些單行的商律條款,短期內還是做得到的。這次,就可以我們自己立法,把土地權利、交易相關條款,形成常法。

從此以後,朝廷明文規定,凡是民間田地買賣、變更、開荒新占無主之地,都要到官府登記備案,郡縣兩級造冊,最終匯總到州布政使那兒,才受法律保護……”

劉備聽到這兒,也是有些驚訝於立法尺度之大,忍不住直接打斷了李素:“賢弟這是讓官府不承認一切沒有買賣登記變更的土地麽?

那豈不是說只要有人買了田,卻沒在官府登記,就算他買田無效?這田不算是他的?這招也太狠了吧,雖然不如曹操現在的一刀切不許買賣、有買賣就沒收狠,但也非同小可了,朕怕會引起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