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官制與俸祿改革(第2/2頁)

副卿:九部少卿/侍郎,黃門侍郎(侍中副職)、諫議大夫(納言官正職)、四征四鎮四平四安將軍、各州觀察使。新設,秩四百萬錢。

郡級:太守、諸雜號將軍、京軍四中郎將、九部卿各司郎中/令、太中大夫(納言官副職)。原:秩兩千石,現:秩三百萬錢。

副郡:郡長史/丞、外鎮中郎將、諸校尉、九部卿各司員外郎/丞。原:秩比兩千石(一千五百石),現:秩一百五十至兩百萬錢。

縣級:縣令、郡諸曹長官、都尉,原:秩六百石、千石至比兩千石,現:秩六十萬至一百萬錢。

副縣:縣丞/尉、牙門督、軍司馬,原:秩四百石至六百石,現:秩三十萬至五十萬錢。

曹級:縣諸曹掾、曲軍侯,鄉老,原:秩一百至三百石,現:秩十萬至二十萬錢。

(注:公=國級,卿=省部。郡=地市,縣就等於縣)

新法實施之後,對於原本權重而俸薄的尚書令、侍中、黃門等相當於隋唐三省官的待遇強化,是最明顯的。

同時九卿改九部之後,對於部屬官員級別不清晰的問題也徹底做了厘清。不至於像原來那樣令、丞屬官高低混亂,有些部的丞甚至比另一些部的令還高。全部統一為尚書(卿)、侍郎(少卿)、郎中(令)、員外郎(丞)。

另外,這套新的官制待遇改革,還給因為地方重要性程度不同而升降小半級留了方便,也是避免官制本身太復雜級別太多。

比如因為京城非常重要,所以京兆尹仍然地位比外郡太守高出很多,甚至能高於某個州的防禦使/布政使,介於上卿和九卿之間,拿的薪俸也是特事特辦專門定的,高於九卿低於上卿。

其他同類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州治所在的郡級別提高小半級,郡治所在的縣提高小半級。其他郡、縣有別的理由導致特別重要應該提級的,後續都可以一事一議、朝廷專門發文申明。

……

“這個新規看起來清晰多了,權、責、遇都互相匹配,職權大的責任也大,薪俸禮遇也高。桓靈以來為了賣官而設置的那些秩高而無權的榮譽官,算是徹底掃清了,要不就並入實權官,真是新君自有聖天子氣象。”

“誰說不是呢,而且嚴格來說,這也不光是革除桓靈以來弊政,以‘位清高而無實權’的官位籌勛,那也不是近幾十年的事兒了。自商鞅為秦行二十等爵始,就已經這麽幹了,那其實就是世官制的積垢,無非一開始賣的爵和封的官還分得清,越到後面越一團亂賬。”

孫資、賈逵等人看完全部官制改革公告之後,由衷嘆服,旁邊的應考士子也普遍都是如此反應。

有識之士都已經看出,朝廷這次是要解決幾百年來賣的官、勛貴酬遇官和因功勞才能授予的官的界限了,絕不允許再出現位高祿重卻沒實權職責輕這種不匹配。

不過,大家也都意識到,這樣一改之後,很多要酬勛的事情就沒法做了——比如歷史上糜竺贊助劉備之功,就是給“安漢將軍”這種高位的頭銜,但權力可以小一點,來報答君主的恩人。

李素把所有高位虛官清理掉,肯定得進一步細化爵位,把官爵分得更徹底明晰,才能根本上解決這一塊的缺位。

孫資、賈逵繼續耐著性子往下看,很快注意到了後續的補救措施:朝廷宣布會在數月之內進一步完善爵位體系,確保除了列侯和關內侯之外,還有其他新爵,把籌勛所需的功能補上。

只不過這一塊的改革跟目前的事務官設置、薪俸改革沒關系,所以不用一起公布。

孫資等人便在揣測:莫非這是要完全恢復秦朝的二十等爵,或者是從中吸取更多要素?但總不至於直接開歷史的倒車吧。

他們當然想不到李素的計劃了。

但實際上李素覺得這種改革根本不觸動利益,只要劉備覺得新改革不至於導致爵位貶值或者泛濫,而且確實是在“精兵簡政”做減法,那麽減二加一這種妥協絕對是可以接受的。

李素已經想好了把季漢的爵位最高提到不設祖廟的郡公,反正這事兒袁紹也已經幫大家探過路了,後續的反抗應該不至於激烈。

剩下的列侯和關內侯以下,需要恢復周禮的伯、子、男,這也非常容易接受。如今列侯當中比較低的一些存在,也可以往伯、子裏面歸並。

一部分子爵和男爵的地位,會低於目前侯爵裏最低的關內侯。同時又不至於含金量低得跟秦二十等爵裏那些賜給有功百姓的民眾爵位那樣泛濫,所以還是可以充分籌勛的,還避開了“白馬之盟”封侯門檻太高的問題。

搞定了相關事務,李素也總算是為新皇踐祚以來的選官、用官、官員待遇三大問題都理清了脈絡。他也總算可以安心去襄陽,操心他自己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