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一戰團滅蜀地奸商

“聽王連這口氣,他莫非是想對租庸調法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可他能做什麽呢?難道他還懂‘宏觀調控’不成?”

聽到王連言之鑿鑿地說,應該制定幾條監管條款,降低民間執行租庸調法時的損耗,李素內心還是挺好奇的,因為他自己也想不到王連會怎麽說。

李素下意識看了一眼劉巴,劉巴也是一臉認真,李素就大度地請王連攤牌:“且試言之。”

王連拱手,然後轉向劉備繼續闡述:“大王,以臣在廣漢所見,以及對民情民心的體察,臣以為,租庸調法的自由匯兌一旦實施,有可能導致蜀郡等富庶之地,反而向缺糧的廣漢郡買糧。然後蜀郡之民自己種桑養蠶,用一部分廣漢的余糧滿足蜀郡軍民日常飲食所需。

因為右將軍也說了,蜀郡有都江堰之利,未來甚至還有樂山堰之利,丘陵平緩適合種桑的土地極多,繅絲水車眾多。蜀地百姓全力織錦的所得,已經超過耕作所得,種地之人肯定會減少——這是毋庸置疑肯定會發生的,因為當年漢武帝用桑弘羊平準均輸之法時,就發生過類似的先例。

而大王的北伐大計,一貫是時時以‘克復長安,還於舊都’為任,入蜀數年來,都是讓南方的糧秣盡量支援北伐前線。蜀道艱難,每一石糧食要運到北方,原先是三倍損耗,近年來水運大治,降低到了兩倍損耗。如果民間逐利反向運糧,把北糧南運,豈不是與國家的興復大計背道而馳?

所以臣建議,就算允許租庸調自由選擇,也必須在梓潼、廣漢等地的山道要隘設置稅卡,而在長江、嘉陵江沿岸的江州、墊江、閬中等縣,同樣要設水巡兵丁與稅官,嚴查北糧南運。

陸路綿竹道、江油道、劍閣道、馬鳴閣道、金牛道,一律只許南糧北去,準出不準入。而長江、瀘水、岷江、雒水、涪水沿線,只許糧船順江而下,逆流只許空船或者運載別的錢貨。而匯總到了江州之後,對於嘉陵江則只許糧船逆流而上,不許順流而下運糧。江州再往永安、出三峽至荊州,則不加限制。”

王連每說一段,李素的表情就嚴肅一分,連帶劉備、劉巴也覺得這確實是抑制民間投機倒把制造無效運輸浪費的好辦法。

而李素更是因為歷史成績不太好,後世只通讀過《三國志》,卻沒全面看過《漢書》,而感到略微羞愧。

《漢書》已經成書百年,有能力有文化的官員基本上都通讀總結了,連李素的弟子諸葛亮,兩年前才十二歲的時候,就全面通讀了《漢書》,而李素這不學無術的家夥,居然至今還只是節選讀過。

此刻聽了王連的敘述,他才對漢武帝時候桑弘羊就用過的“平準均輸”之法及其歷史弊端總結,有了更全面的認識。

三百年前桑弘羊當大司農的時候,雖然沒有租庸調,但光靠平準運輸這項臨時措施,也是允許各州郡百姓“在谷賤傷農、籌銅錢交稅出現困難的時候,改為按照當地土特產時價,以地方特產代替錢稅,由大司農派出的均輸官進行官商,把這些土特產賣到價高的地區出售換錢,上繳朝廷”。

換句話說,當年桑弘羊搞的就是國有貿易公司,親自下場賺全國差價,一方面也給百姓稍微讓利了一些,免得他們被奸商盤剝,把民間職業商人的利潤空間給擠占得國有化了。

但《漢書》對這個的弊端寫得也明明白白:這樣搞幾年之後,皇帝和朝廷為了更快搞錢,均輸官和大司農為了政績升遷,往往會強行攤派土特產種類,最後變成“均輸官直接囤積居奇,沒有中間商賺差價”,打掉了奸商之後親自做奸商。

而王連的講述,顯然比《漢書》更加詳細,後面還一一比對了各種可能出現的奸商反撲、官府自身腐化……因為篇幅過長,就不贅述了,否則又是一篇從人性到經濟學的大論文,水好幾萬字都行。

總而言之,李素聽著聽著,發現自己也對歷史發展漲了一些見識:原來宋朝王安石的時候搞均輸法,也只是把古法拿來稍微修改了一下。王安石最初也想過革除‘均輸者殺了奸商自己變奸商’的弊端,但最後還是被抓住把柄噴“與民爭利”,淪陷到了清華大學秦暉教授說的“尺蠖效應”裏。

有人的地方就逐利,這是不可能完全管得住的,李素也只能是謹慎,不敢說徹底根治。

估計新法剛實施的前幾年,官員和奸商都還沒經驗,找不到空子鉆,卡Bug刷錢的人會少一些,五年十年後就不好說了。

李素只能指望諸葛亮成長起來,借助諸葛亮千古罕有的依法治國清廉吏治解決問題了。

劉備在上位聽王連、李素、劉巴反復辯駁,他讀書少,就更是一頭霧水了,畢竟很多空對空的推演劉備已經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