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使匈奴中郎將李素(第2/4頁)

現在朝廷肯流放他們,也算是給一張他們自己原本開不過去的船票了,到了那兒沒有法律,只要拳頭硬就能開荒,倒也可以接受。

種地他們是沒本事種的,但既然沒法律,抓百濟農奴過來教他們種就好了。

而站在朝廷的角度,哪怕這些海盜跟百濟人自相殘殺都滅了,也無所謂。他們被滅前肯定會留下一些房子、碼頭、踩出來的道路、開墾完的熟田。到時候環境變好一些再派新移民去好了。

歷史上英狗最早派去查爾斯頓的前幾批流放犯,也沒見幾個活下來嘛,海盜就該罰做拓荒者。

這事兒就這樣磕磕絆絆地執行了下去。

……

十幾天後,一切蓋棺論定,身在襄平的糜竺和李素,也對這事兒做出了最後的處置意見,徐榮也附議,在奏報軍情的文書中把所有功勞歸屬於太史慈。

“子義此番功勞不小啊,來人呐,將管承的首級送去薊縣,於使君處表功,報捷文書裏順便表子義為別部司馬!”

剿滅三千戶海盜,斬殺賊首,給個別部司馬確實不過分。

不過看到損失報賬單的時候,饒是糜竺錢多,還是稍微有些肉疼,這麽多戰船都被砍斷了桅杆、破壞了帆桁,修理確實不少錢呢。

李素趁著離開遼東前還有最後一點時間,覺得還是幫糜竺在航海技術和戰船設計方面稍微開點小掛比較好,畢竟海軍技術才是遼東和東萊確保割據的最根本。

未來幾年不通消息,走前有必要把戰船跟其他諸侯拉開技術代差。

不過,李素也不是盲目瞎改、無腦覺得“歷史上晚出現的船就一定比早出現的船更先進”。

就好比真要是把大航海時代的克拉克船和蓋倫船拿來比,更晚更大的蓋倫船就一定比克拉克船好嗎?不一定,因為蓋倫船你得是戰列線炮戰的模式才更好,沒有火炮拼弓弩甚至肉搏,怎麽可能有優勢。

所以,在改良之前,李素心中並無定法,而是非常實事求是地從實際戰況出發,讓太史慈當著他和糜竺的面,詳細匯報了此戰經過、讓太史慈自己分析總結每一階段損失的原因。

不能閉門造車的嘛。

甚至講解的時候,糜竺不理解,李素就讓太史慈帶著他們上戰船,實景比劃。

太史慈也覺得很是新鮮,原來從沒見過文官這麽務實,跟武夫現場復盤作戰細節的,講得非常帶勁,把他當初如何用戰船相互覆蓋火力、攢射沖上甲板乃至在船舷爬船死角上的海盜的細節,統統描述了一遍。

這麽一來,李素就有了不少直觀的收獲,也看出現有戰船的弊端了。

李素聽完頻頻點頭,跟糜竺交流:“子仲,我看子義此戰,收獲不小啊。剿滅海盜事小,關鍵是實戰出真知,試出了如今戰船不好用的幾個缺陷。未來天下若是有變,要久鎮遼東,改良戰船的錢可不能吝惜。”

糜竺也很敞亮:“這是為了地方安定,該當的。莫非伯雅先生連戰船都懂,知道該如何改?盡管吩咐,我讓工匠處置便是。以後造新船也按先生交待。”

李素便指著目前沙船型的海船,稍微說了幾個點:“海上行船,最重要的是遇橫浪時穩定,所以當初我讓你們加了水面以下的橫向穩定鰭。現在看來,穩定鰭效果不錯,可以繼續加寬,同時船頭倒是沒必要再用方船了,可以收窄削尖,減少阻力加快船速。

不過往常船首寬闊,也不光是為了穩定,更是為了減少從船上往兩舷放箭的死角。船頭變尖之後,這個問題不如用‘寬於船體的淩空船首、船尾樓’來解決。

比如船體中部是兩丈寬、舷高出水面八尺,可以把船首樓和船尾樓做成從甲板以上再往兩舷伸出挑空、高一丈五尺,前後開舷窗。戰時有敵兵想跳船,從本船的首尾樓箭窗側射就能射到撓鉤攀船的敵兵。

這種射擊多在十幾步的距離內,可比各船相互射擊要精準得多,幾乎可以確保從船舷低處跳幫的悍敵絕無登船可能,效果與守城相當。”

糜竺聽得有些懵逼,腦子裏想了很久才想象出這個造型。

這等於是在船頭和船尾的部位,船體可能才兩丈寬,而上層建築卻要再每一側寬出三四尺,總寬可能有兩丈七八尺。

那船豈不是頭重腳輕了麽?

“自古未聞上寬下窄之船……不會傾覆麽?”糜竺有些沒把握地問。

李素:“所以才要你進一步加寬穩定鰭,另外,如今朝廷水軍的樓船,都是內河航行,其船樓高大巍峨,一般居於船體正中。那些樓船不也沒有傾覆?

真算算分量,我這個方案,上層建築總重肯定是比樓船輕很多的,重心只會比樓船低。上層建築的分量要用在刀刃上,以後只加船首船尾樓,卻把中間部分的甲板做得盡可能低,節約重量省出來給首尾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