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窒息的黑暗(第3/5頁)

民秀說,妍鬥表現那麽好,明天他也會好好表現,讓壞人定罪。

姜仁浩不知道如何作答,猶豫許久把事實告訴民秀,奶奶已同意私下協商原諒李江碩等人,明日不必出庭作證。

民秀知道後,控制不住自己情緒,崩潰大哭,用手語比劃著——

“他殺了我弟弟,一見到我和弟弟就會打我們,並脫下褲子。”

痛苦的哀嚎,眼淚擠滿眼眶。

“誰說要原諒他?我沒有原諒他,他並沒有向我和弟弟道歉,怎麽能原諒?”

絕望把全民秀籠罩,他不能說話,可也會傷心,他聽不見,也知道痛苦。

姜仁浩改變不了既定事實,只能抱住民秀,讓他能夠有地方大哭。

晚上在睡覺前,妍鬥想起了關鍵線索,她想到李江碩在強暴她時,強迫她看的色情錄像,裏面的男人似乎就是李江碩自己。

可能會是一條新的線索,姜仁浩立刻決定和徐友真一起去校長辦公室偷錄像帶。

“能夠想到這問題,是回憶了多少遍,才能想起來,這對於妍鬥來說太殘忍了。”

影片中徐友真的扮演者金美娜心疼,她早就被帶入故事,前面民秀崩潰她忍不住流淚,金美娜很心疼金妍鬥。

小妍鬥真是很想幫忙,並且很勇敢,要想得多仔細,才能記起這樣的事?

“出演時沒覺得,現在看,我自己都想打死我自己。”孔夫邱說道。

作為演過許多反派的孔夫邱,本來是臻至化境不會對自己角色有什麽感覺,可這次李江福和李江碩,是壞得讓人咬牙切齒,還惡心。

姜徐兩人晚上來到辦公室,他們發現變態校長李江碩居然在自己辦公室安裝了攝像頭。

顯然是無法無天,絲毫不認為自己所作所為有問題,找到了性侵侑利的錄像帶,按照帶子的時間,當時的侑利還未滿十三歲。

未滿十三歲的幼女受到侵犯,是不允許私下協商的,姜仁浩拿著證據給了律師。

律師看完後,也認為是確確實實的鐵證,雖然要進入終審,再提交證據不符合程序,但律師表示他會親自將證據交給法官。

有鐵證最後一次庭審,信心十足。

姜仁浩帶著孩子們,駐足法院,看著法院掛著的“自由、平等、公正”,走進法院。

影片最絕望的時刻到來——

法官的確認定李江福、李江碩、樸寶賢三人奸淫猥褻罪名成立,但又說考慮到李江碩和李江福為地區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還開辦聾啞學院照顧了很多兒童,並且受害者侑利與民秀的家人,還寫下請求書。

綜合以上,樸寶賢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緩期執行兩年。

李江福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

李江碩同樣是六個月,緩期一年。

什麽叫緩期執行,大概翻譯翻譯,比如緩期一年,在一年後執行,但如果在緩期內表現良好,或者是有立功(捐點前),可以減刑,甚至不再執行。

也就能理解為,三人根本不用坐牢!

地球上很多觀眾看到這,猜想是姜仁浩方的律師根本沒有把錄像帶證據交給法官,所以才判決如此輕。

不對,並不對,按照事情原型來說,是法官知道所有事,依舊因前官禮遇,以及李江碩三人上下打點,維持這樣判決。

黑暗,壓抑。

窒息,戰栗。

“阿西吧,這個法官是什麽學校畢業的?懂不懂H國法律!”一位高等法官直接當場發飆。

另一位高等法官也開口:“對國中生(16歲)以下兒童的奸淫犯罪被排除在緩期執行對象之外,一切奸淫罪犯不得假釋,他們是怎麽過的司法考試?”

按照h國法律,李江碩三人壓根不允許緩刑,況且性侵十三歲以下的兒童,最低判刑標準是五年。

發飆的法官們不能說有多好,但這個判決太兒戲。

坐在首排的大法官,一言不發,他完全能夠想到《熔爐》上映的影響力,首先這樁三十多年前的案件會重審,還有全國上下對韓法一定會有沖擊。

李賀鶴不敢相信,但他都不詢問吹哥是真是假,因為他知道如此離譜的事,像是H國能夠做出來的。

影廳內嘩然一片,熒幕內姜仁浩、徐友真兩人呆如木雞,找到證據,一路努力又如何?

法院判刑又如何?施暴者根本不會受到絲毫懲罰。

李江碩和李江福、樸寶賢三人笑得很開心,甚至於還向姜仁浩露出挑釁的神情。

孩子們哭得很傷心,這個國家似乎根本不會幫他們。

這場官司結束,霧津市又起了濃霧,遠景鏡頭看上去,城市又變作姜仁浩剛來時那樣的熔爐,他什麽都改變不了。

熔爐是空無一人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