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初三初四這兩天,幾個朋友聚在楚凝安家裏玩,她家裏在華市有一套四合院,路寒秋住隔壁院兒。兩家人去親戚家裏拜年,她們假模假樣的說給大人是守家,實際在家裏又唱又跳都快玩瘋了。

楚凝安把她媽跳廣場舞的音響搬出來,找了個話筒接上一群人跟著唱歌,路寒秋不知道打哪兒搞了個彩燈,屋裏一會綠一會紅的,放一首老歌,伴隨著燈光,整得屋子像八十年代的歌廳。

“你怎麽找到這首歌的?我先前一直用聽歌識曲,怎麽唱都搜不出來,我還以為記錯了。”冬茵在謝茗君旁邊崇拜地問她,開心的貼著她耳朵一直說,“我找了很久的!你好厲害啊!”

謝茗君挺得意的,把她攬自己懷裏,“百度啊,你那個路易路易很有代表性。但是……你唱歌可能沒有什麽代表性……”

《BrotherLouie》很老的歌,八十年代的流行樂,歌廳和舞廳的必點神曲,無人不曉,在十多個國家賣唱片。

聽著好像是兄弟情,實際是倆兄弟搶女人,歌詞很直白的,但是旋律跟歌詞澎湃激烈,聽得簡直想在台上鬥舞。

這麽說很搞笑,歌是真的好聽,聽了兩遍,冬茵就忍不住要給大家獻唱一首了。

謝茗君去調了一下聲音,太大了聽著擾民,扭頭看到冬茵拿了話筒,她忙說:“等等,冬茵你先別開腔。”

“啊?什麽別開槍?”冬茵沒聽明白。

楚凝安繼續在旁邊慫恿,“謝謝鬧你要玩呢,沒事你唱,你剛剛哼的挺好聽。我們這幾個人就你英文流暢。”

“那我唱了。”冬茵很有點羞澀。

等音樂響起,冬茵就開始唱。

“……BrotherLouieLouieLouie,Onlylove'sparadise,Ohshe'sonlylookingtome……”

“You'renogoodcan'tyousee,BrotherLouieLouieLouie,I'minlovesetherfree……Onlylovebreaksherheart……”

冬茵走到謝茗君身邊,在她耳邊繼續唱:“Bymeforeverever~ever~oh~”

好。中槍了。

這種感覺說不出來。

大概就是知道她唱歌很難聽,但是她唱得那麽很認真,把不沾邊的歌詞當情話念給她聽。

謝茗君就覺得:雖然唱腔不行,但是她英語講得好,嗯,還是挺好的,嗯,是上帝開了天窗。

一首歌唱完,如聽仙樂,耳朵都聾了。

謝茗君問打節奏的楚凝安,“好聽嗎?”

“好聽啊,就是不知道唱的什麽。”楚凝安認真地點點頭,眉頭皺著,大眼睛眯在一起。

過了一會,她又說:“可能清唱比較好聽,外國佬的音樂有點奇怪,老是踩不住調,不如我們國內音樂。”

“……”

謝茗君想想,可能、她清唱唱得真的不錯。

就是不能配著音樂聽吧。

不過,冬茵發音是真不錯。

嗯。

楚凝安反問她,“唱得什麽意思,路易是誰?你聽得懂嗎?”

謝茗君說:“我跟她不在一個水平,準確來說是不在一個維度。”

反正聽不懂都很厲害,楚凝安更覺得冬茵唱得好,可勁給她鼓掌,非要冬茵再來一首。

冬茵弄得臉熱,又切了一首歌,“韓語你們聽嗎,我覺得挺好聽,以前自學韓語經常聽。”

聽著聽著,楚凝安很費解地說:“……咋回事呢,外國佬的音樂都這個德行嗎?要不冬茵你唱兩首中文聽聽。”

“咳!”謝茗君趕緊掐斷了音響。

“冬茵你怎麽會這麽多外語的?”

“首先要喜歡,比如我喜歡唱外語歌,我學外語就有動力了,每天進步一點,我就唱一首歌,保持學習的熱情。”

冬茵一遍一遍的教給楚凝安,“就比如你喜歡種植,讓你去養豬,你肯定不喜歡是吧。我覺得喜歡很重要,不要因為生活就去迎合市場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每行每業努努力,走到頂尖都有搞頭的!喜歡一件事,你就放心大膽去做!你也有潛力的!”

楚凝安一臉感動,很亢奮,“人生導師,真的,難怪你唱歌這麽好聽。”

謝茗君臉偏過去,用手擋著臉。

也沒什麽,就是覺得有點尷尬。

唱完歌,楚凝安癱在沙發上,說:“我覺得這樣特別好,咱們四個好朋友永遠不離不棄。”

因為沒人附和她,她就去踹旁邊的路寒秋,路寒秋捧著茶杯,手被茶水燙了一下,拔了耳塞,問:“你剛剛說什麽?”

幾個人鬧騰到六點,謝茗君收拾東西就準備回去了,明天她要去給她媽媽掃墓。冬茵就不打算去了,她也不是傻子,能感覺出謝先生的好只是表面,她這個時候跟著謝茗君一塊去看她媽媽,肯定會遭謝先生恨的。

謝先生對謝茗君很好,是真心待自己的女兒,冬茵沒那個能力,她不敢把兩個人挑成對立面。謝茗君愛她,能為了她跟爸爸吵架,是在她有理被欺負的基礎上,她要是真說一句謝先生的壞話,罵一句謝先生,謝茗君肯定也會跟她鬧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