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剛談戀愛就同居。”(第3/3頁)

陸霄遠彎起指骨,在桌面上漫不經心地敲了一下。

孫睿立刻又道:“但偶爾在媒體面前秀秀恩愛還是很有必要的。”

然而,孫睿想錯了,容鶴並不是在為接下來的“戀愛計劃”猶豫,他並非優柔寡斷之人,既然已經做好了決定,就不會再動搖,只是……

他擡手,示意自己有話要說。

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聚了過去,包括陸霄遠。

“這個第9.5條……”

他咬了下舌尖,沒說下去,因為9.5條是這樣的——

[合約期間,容鶴需入住陸霄遠家中。]

孫睿撇撇嘴,表示並不想解釋,因為這是陸大明星自己硬加上去的。

不過是營業而已,陸霄遠居然願意同容鶴分享自己的私人空間,付苗也覺得有些詫異,便道:“剛談戀愛就同居,會不會有點太快了。”

陸霄遠聞言,清了下嗓子。

付苗還以為從開場沉默至今的陸霄遠有什麽高見,沒想到他嘴唇一動,吐出兩個字:“不會。”

付苗被狠狠噎了一下,看向身旁的容鶴,意思是問他意願。

這畢竟是雙方協議,講究個你情我願,任何內容需要兩方當事人都點頭才能通過。

但在陸霄遠開口之後,容鶴整個人就縮了回去,像一只閉緊外殼的蚌,渾身上下寫著“默許”二字。

付苗只好擱置疑惑。

反正同居不是個什麽壞事,反倒有助於坐實戀情,只要容鶴本人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