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 民國文2

衛其軒還在國外,原定的下個月婚約不得不推辭,不過衛老爺保證了,他回去就給二子發電報,讓他盡快趕回來,三個月內一定會舉行婚禮,不會影響到兩家聯姻的大事。

這就是說,也不會影響到兩家的合作,讓洛家不必有什麽負擔,可以放心大膽的合作。

說完,他還偷偷看了洛二爺一眼。

洛二爺沒什麽表示,在有洛祖父和洛大伯的場合,他一向表現的很安靜。

而那兩位也沒有征求洛二爺意見的想法,相互商量了一下,就同意了。

兩家協商完畢,立刻對外宣布,因為之前衛麒麟來的時候,家裏下人都看到了,傳出了一些風聲。

當然,外面的百姓是不知道的,可同為富戶,桐城的那幾家或多或少已經得到了消息。

為了防止他們趁機搞一點小動作,兩家重新聯姻,關系穩固的消息,必須及早發出去。

當然人選變了這事,也就瞞不住了,一時間各個內宅都在嘲笑洛家,以及洛二小姐。

從嫡長媳,變成一個庶子媳婦,還被人羞辱成頑固不化,全身上下沒有一絲優點的女人,任誰都要羞憤欲死吧?

有那原本就嫉妒洛霜美貌的人,此時恨不得上門當面羞辱一番。

沒錯,原主長的很美,淡掃蛾眉,皮膚細膩如溫玉,櫻桃小嘴嬌艷若滴,雙目溫婉中若含苞待放。眉眼中總充滿了期待,好似人間四月天,秀雅而多情。

原主的美貌不能說天下第一,但也是人間絕色,尤其在這偏安一隅的桐城,少有人能比得上。

而衛家長子衛麒麟本身也長相出色,光看外表就一副翩翩貴公子的模樣,內裏可能不是最優秀的,但他最高調啊,出手大方,經常一擲千金,因此在不諳世事的少女們眼中,就是出色的丈夫人選。

偏偏他是原主的未婚夫,相交時提起這個未婚夫,原主總是一臉嬌羞,刺痛了不少人的眼。

憑什麽你長的好不說,還得到了那樣的好姻緣?

因此,桐城的閨秀們和原主交往密切的一個都沒有,反倒是她堂妹,三叔的女兒洛雪,格外受歡迎。

同時,洛雪也是這本書的女主,原主羨慕嫉妒的存在。

原書裏,原主最後還是遵從了長輩的意願,嫁給了衛麒麟。

就和他說的一樣,新婚當晚,拜完堂衛麒麟就趁人不注意跑了,和女朋友去了上海。之後,兩人就對外宣稱是夫妻。

原主想要去找丈夫,可公婆不讓,借口也很冠冕堂皇,丈夫外出,妻子原該在家孝順公婆。

原主回家說了一次,被祖母罵了回去,說她不安分不孝順,警告她當一個合格的媳婦,並且還當著所有人的面,責罵陳婉娘,說她不會教女兒。

原主害怕連累母親,就再也沒去說過,一直忍著。

回到衛家後,原主麻木的當著兒媳,平日什麽都不幹,就伺候衛夫人。

好在兩家的合作比較牢固,衛夫人也不敢磋磨她,日子除了苦悶點,尚算安寧。

衛麒麟和那女子一直在上海,除了過年,從沒回來過,即便回來了,也不會進原主的房。

一次,衛夫人為了要嫡孫,還故意給兒子下藥,結果衛麒麟寧願要丫鬟,也沒有碰原主。

這事一出,原主在衛洛兩家徹底沒臉,就連下人都對她指指點點。

目的沒達成,衛夫人心裏也責怪她,又不能明面上責罰,只好讓她待在院子裏別出來。

衛麒麟和那女人在上海結婚又離婚,留下一個半歲的兒子,抱回了衛家交給衛夫人撫養。

衛夫人要把孩子記在原主的名下,原主心裏不願意,但衛家付出了一部分利益,換的洛家人同意。

當然,洛家也不是完全不管原主,他們要求這個孩子必須交給原主撫養,並且把知情人都打發了。

一開始,原主是不願意的,可養著養著漸漸有了感情,開始真的把這孩子當成親生的了。

可不是就是不是,孩子長到十四歲,孩子的親生母親出現了,說是有門路帶孩子出國。

當時的局勢越加混亂,桐城也遭遇了好幾次小規模兵禍,幾個大家族能走的都走了,衛家是沒有門路,才只能一直留在這裏。

親生母親之後嫁了個高官,弄幾張船票還是可以的,當然價格需要衛家自己支付。

衛老爺和衛夫人一合計,當下就答應了,花了衛家大半的身家,買下了四張船票,他們老兩口,衛麒麟和孩子一人一張。

唯獨原主,被留了下來。

洛家也一樣,不知走了什麽門路,弄到了幾張船票,洛大伯夫妻,洛三叔夫妻,以及他們的嫡子嫡孫都走了。

洛二爺和陳婉娘被留了下來,名義上是伺候不願意離開故土的洛祖父和洛祖母,實際上呢,就是不願意花那個錢給他們買船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