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苦命鴛鴦

陵海雖然位於黃海之濱,但只有一個小小的漁港,沒有吞吐集裝箱的那種深水港,更沒有國際機場。

通過合法入境來陵海的外國人都很少,像“徐金芬”這樣的“三非人員”,陵海分局從來沒遇到過。

接到城東派出所匯報,不但出入境管理大隊的大隊長、教導員來了,連分管治安大隊和出入境管理大隊的孫局都親自來了!

他們前腳剛到,就被抱著馮太林兒子的王總給攔住了。

王總以扔下孩子不管為要挾,已經打聽清楚究竟怎麽回事,並且認為這算不上多大事,只要見著民警就“擺事實講道理”。

大人哭,孩子鬧,王總幫著求情,把在大廳值班的輔警搞得焦頭爛額。

而被金所拉住沒走成的韓昕三人,只能硬著頭皮跟金所、黎教一起,向局領導匯報情況。

“她交代她是緬甸人,十九歲時嫁給同村的一個青年。結婚第二年生了一個女兒。在女兒快滿月的時候,丈夫騎摩托車摔死了。為了把女兒拉扯大,她想去南雲的麗瑞市打工。”

“可她又沒身份證,於是跟村裏人一起非法入境。見麗瑞的公安查暫住證查的緊,她不敢在市裏多呆。又在老鄉幫助下,趕到一個距麗瑞九十多公裏的小鎮,在鎮上的一個小餐館裏做服務員兼勤雜工。”

“工資很低,每個月只有五百,幹了還沒半年,就收到女兒生病夭折了的消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就跑到鎮外爬上尚未竣工的高壓線鐵塔上,想閉著眼睛往下一跳,一了百了。”

黎杜旺摸摸嘴角,接著道:“結果被一個建鐵塔的工人發現了,這個工人就是馮太林。馮太林爬上去死死抱住她不松手,勸她不要輕生。說她如果跳下去,工地就要停工,老板就要被罰款,工人們就沒活兒幹。”

“她不想連累別人,就這麽下來了,也就這麽認識了馮太林。馮太林擔心她又會輕生,就天天往她打工的小餐館跑,天天去吃飯。一個失去了丈夫和女兒,一個因為家境貧寒二十好幾沒找到老婆,兩個人就這麽走到了一起。”

“後來呢?”孫局面無表情。

這個案子跟交警四中隊嚴偉查獲毒駕一樣,具有“開創性”。

但作為這起案件的主要負責人,黎杜旺卻絲毫高興不起來,甚至後悔截這個胡。

他深吸口氣,五味雜陳地說:“馮太林參與的這個電力工程很快就完工了,而她那個時候又懷上了馮太林的孩子。馮太林不想失去她和她肚子裏的孩子,就一路換乘汽車把她帶回了鹽海老家。

對外聲稱她是聾啞人,老家在陽貴,就這麽一起生活,並把孩子生下來了。村裏、鎮裏和派出所不止一次找過他們,馮太林每次都以聯系不上她的家人,找不到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為由拖延。”

“其實他們心裏很害怕,而且錢也不多了,就在親戚的介紹下來我們陵海打工。我們這邊查外來人口的時候,馮太林就把她送回鹽海老家。鹽海那邊催她趕緊辦理結婚證、趕緊幫孩子落戶口時,馮太林就把她接回陵海。”

孫局點上支煙,陰沉著臉問:“跟我們公安機關打遊擊戰?”

“是,這些年他們就是這麽過來的。”

黎杜旺偷看了局領導一眼,繼續道:“孩子漸漸大了,可以不打防疫針,但不能不上學。馮太林想到了一個辦法,抱著孩子回家聲稱老婆跑了。外地老婆跑了很正常,他見村幹部並沒起疑心,就把幫孩子落戶的事提上了日程。

村裏早想解決這個問題,讓他先交了一筆社會撫養費,然後讓他去派出所。當地派出所按規定讓他去做親子鑒定,他就這麽花了兩千六百塊錢,拿著鑒定報告幫孩子把戶口給上了。”

孫局磕磕煙灰:“然後聲稱老婆回來了?”

“他是過了兩個多月,才跟老家的人說老婆回來了的。”

黎杜旺看著筆錄,補充道:“他給瑪璐璐班取了個陳紅的中文名,鹽海那邊只知道有個叫陳紅的聾啞人,不知道徐金芬。我們陵海這邊只知道有個‘徐金芬’,不知道陳紅。”

“徐金芬的身份證是從哪兒來的?”

“瑪璐璐班說是馮太林五年前從網上買的,賣家發圖片讓他們選,見沒有更像的就選了徐金芬這一張,花了五百塊錢。”

“這些全是她交代的?”

“全是她交代的,不過馮太林也交代了,兩個人的供詞能對上。”

“有沒有可能串供?”孫局掐滅煙頭。

黎杜旺擡頭道:“可能性不大。”

“為什麽。”

“我們剛聯系過當地派出所,聯系過馮太林老家的村幹部,詢問過鴻盛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的幾個員工。基本能對上,可以排除其涉毒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