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五年1月14日 晴 正月裏來是新春

觀音奴是少女心性而且還不是什麽好心性,跟她姐姐比較起來,這個人可就十足的像是個女孩子了,而佛寶奴因為自幼便是以男兒打扮,所以總歸是缺了些女孩子家的嬌俏。

當然,這不影響她悶騷。

所以相比較而言,觀音奴其實更善於利用自己是個女孩子而且是個好看的女孩是特點來攻擊別人的弱點。

有句話怎麽說來著?我能騷你不能擾,即便是觀音奴再怎麽樣,只要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那麽只要對她伸手就是有錯。

這就是釣魚執法,對於一個壞女孩來說,這一招應該是屢試不爽的,就像玉生哥之前說的那樣,她喜歡招惹潑皮,而且潑皮們還屢屢上鉤,道理就是這個道理。

一個眉眼如畫的年輕女子坐在偏遠地方的涼亭中搔首弄姿,這是幹什麽嘛,這不就是個明顯的暗示?

若是不知道的未婚男子上去打個招呼怎麽了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天經地義的事。

但問題就出在這個天經地義裏頭了,若是這女人樂意還好說,那便是一曲鳳求美凰,倒也是跟著良辰美景相互貼合。可若是人家不樂意,那便是光天化日行了那苟且之事。

圓的扁的都是人家一張嘴上的事,說不清道不明,這要是地位懸殊還好說,可若是地位相差不大甚至女方地位更高,事情可就麻煩了,說不準都不是一個賠禮道歉能夠解決的。

按大宋新律,調戲婦女證據確鑿,三十大板且罰銀若幹,若是國家公務人員則罪加一等,革職查辦、入獄思過等等。

要不為什麽宋北雲一開始的法典改革提議中將男性被調戲也列了進去,不就是因為男孩子在外頭也很危險,保不齊這幫娘們裏有壞人嘛。雖然他的提議被否掉了,因為若是如此在證據不足時,女性更容易吃虧。

那現在這個女性整體地位還略遜於男性的時代,暫時還無法使用這種新潮的法律邏輯。

也正是因為這種法典的空子,於是乎觀音奴現在幹的事,既合乎邏輯又合乎情理。

梅林外的腳步聲嘈雜了起來,觀音奴立刻將自己的衣裳整理了一番,再將頭上的發簪一扯,如瀑的烏黑長發披散下來,只是在手中輕輕擰再用紅繩那麽一紮再綁個蝴蝶結,一個懷春少女的形象立刻躍然而出,與這雪地梅花相得益彰。

“玉生是怎麽頂得住的?”晏殊用扇子蹭了蹭脖子:“這也太會了吧。”

“這算什麽。”小宋抱著胳膊不屑地說道:“她姐姐穿龍袍那才叫刺激。”

“你他娘的。”晏殊翻了個白眼:“就該死。”

“大過年的不要說不吉利的話。”小宋低下頭翻找了一圈,從包裏取出一截芝麻糖遞給晏殊:“來,給你吃,祝你新的一年繼續小嘴抹蜜。”

說話間,之前那個小齙牙已經從這裏過來了,看他行色匆匆的樣子,應該是直奔向後山而去的。

這後山就是一些外地來的大佬所住的地方,要麽是諸如大理國、百越國這些藩屬國的使團所住的地方,要麽是四方刺史所住的地方。

不是不好住鴻臚,只是人數太多鴻臚寺實在安置不下了,只好將相國寺原本的廂房騰出來供這些人暫住。

而這個面生的男子恐怕就是這些人中的一員,不過至於為什麽要釣他的魚,其實嚴格說起來的確是沒什麽道理的,但……

他宋北雲是誰?那可是個宋國皇帝、遼國皇帝在放他一個人出去幹什麽事的時候都要叮囑一句“莫要生事,求求你了”的人。

再加上晏殊這個被趙相點評為“文才三千裏,腹無半點德”浪蕩才子,以及一個被親姐姐評價為“你以為她是這樣,其實她是那樣。你以為她要聽話,其實她已經幹完了壞事”的遼國公主。

這個神憎鬼厭組合,如果再加上趙性,那可是能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的。

“來了來了。”

晏殊將自己的官階牌掛在腰上,轉頭對宋北雲說:“等會你見機上去,抱打不平。然後你快挨揍了,我便出去主持公道。”

“憑什麽啊,憑什麽是我?”

“你有本相國的儀態?”晏殊腰杆一挺:“我主持個公道又如何?”

“老子比你還大半級,本侯哪點比不得你了?”

“行了行了,要不現在咱去叫官家來?他肯定特別樂意幹這種事。”

小宋沉吟片刻:“得了吧,他要來了,事情就要鬧大了。咱們只是打算折騰一下這個囂張跋扈的人,他可是要下死手的。”

話音剛落,那個被人簇擁的男子已經經過了那個涼亭,他本都已經走過去了,但卻突然後退了幾步,停在了那裏,上下打量起涼亭裏的觀音奴來。

觀音奴裝作沒看到外頭有人,一條腿卷曲著坐在亭子中側身看著外頭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