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月21日,春分,雨。(第2/2頁)

“此子,不似凡人啊。”葉當家嘆道:“若不是鳶兒還小,我真想招了他當個婿。”

沒想到當家的對那個小子評價這麽高,管事眨巴著眼睛有些不明所以了,但其實也不好意思再開口問了。

“至於放縣令一馬,說到底他是官,誰知道哪日他會不會得道高升?凡事不可做絕,給他人一條路,給自個兒留條路。打斷腿是規矩,規矩不可破,那斷一條是恩情斷兩條就是仇情,何必與人結這個仇呢?”

管事的連連點頭,拱手道:“謝當家的提點。”

“你先去做事吧,那些巧技物件,你可得細細的把關。”

“明白。”

正當管事的要走的時候,葉當家喊住了他:“那小子真的說讓我不得吃肉?”

“說了三次。”

“唉……”葉當家無奈的長嘆一聲:“真是要命。”

“他還說,若是你再不肯吃素,怕是以後都走不得路了。”

“罷了罷了……”葉當家揮揮手:“去吧去吧。對了,再幫那縣令把丘神醫給請過去,去南京城請,他接骨是一把手。”

“小的明白。”

很快,縣令公子的腿被打斷的事傳遍了周圍四裏八鄉,而即便是被阿俏關起來讀書的宋北雲也從莊子上的買賣人那邊聽到了消息。

他笑呵呵的把手上的毛筆一扔,兩只腳架在書桌上,笑盈盈的哼起了歌,不過沒哼多久,就被從後頭走來的玉生哥打了一下腿。

“這桌上可是做聖賢文章的地方,可不能佮手佮腳。而且這讀書人啊,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能在人前失了禮。”

“知道啦……”宋北雲萬般無奈的放下腳:“玉生哥,你知道打你那縣令家的公子被他爹打斷了腿麽?”

玉生愣了片刻,轉過頭看著宋北雲:“你做的?”

“我哪有那能耐,可能就是平時作惡多端,惹了不該惹的人吧。”宋北雲連連搖頭到:“玉生哥,我想出去玩。”

“不許。”玉生搖頭道:“今日必讀四個時辰,還差一個時辰。”

“啊……”宋北雲撓著頭發:“玉生哥!”

“說不許就不許。”玉生搖頭道:“饒是你天資聰慧,但這些東西卻是不可有一絲懈怠,業精於勤荒於嬉,這些詩文也好、經意也好,那都是萬頃大廈之基、千畝良田之土,基不穩大廈將傾、土不肥萬物不長,你……”

“啊啊啊啊……好好好好,我讀書我讀書便是了。”

宋北雲最怕這玉生了,他嘮叨起來簡直就是像一萬只蒼蠅在耳朵邊嗡嗡的繞著圈,聽的人腦殼生疼。

有一說一,這不是大宋的大宋啊,不像明朝那樣有童生、秀才這樣一級一級的考試,這裏其實只要是個人就能參加州府一級的考試——解試,雖然宋北雲習慣叫它鄉試鄉試,但正兒八經的名字其實是解試。這裏所有沒有功名的讀書人都可以稱一聲秀才,如果通過了考試拿到了功名,那就是舉子或者貢生了。

等到之後,下一級考試,就是來年春天,到京城參加省試,這個級別麽其實就已經是很牛逼的考試了,相當於考大學了,考上了就是等於是進士。

最後就是殿試,殿試就有點那種考研的味道了,只不過殿試更加難,而且好壞全憑皇帝一言堂,皇帝說人行,不行也行,說人不行,行也不行。

“啊……”要死的宋北雲趴趁著玉生哥出門時從樓上探頭,剛好看到阿俏在天井裏洗著衣裳,他團了個紙條扔了下去:“阿俏阿俏。”

阿俏仰起頭:“不好好讀書,又鬧甚幺蛾子。”

“來來來,過來跟你說些好玩的。”

“你不許亂來,不然我才不上去。”

“不亂來不亂來,那個余家少爺的事。”

一聽有八卦,阿俏連忙放下衣裳,匆匆上了二樓,但剛一上二樓就被宋北雲從後頭抱住了腰。

“你可說了不作怪的!”

“抱抱我家俏寶貝怎麽算作怪嘛。”

阿俏雖然哼哼了兩聲,但身子倒是也沒掙紮:“你要跟我說何事啊?”

宋北雲湊到她耳邊小聲說:“縣令的兒子的腿被打斷了。”

“真的?”阿俏眼睛突然就亮了起來:“你是怎的辦到的?說來與我聽聽。”

“想聽啊?”

“嗯!”

宋北雲嘿嘿一笑,挑起阿俏的下巴:“晚上去我屋裏,我細細講給你聽。”

“不聽了!”阿俏哼了一聲,掙脫開宋北雲快步跑走:“還不知道你那小心思?不聽了不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