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 達蒙達什的城市流行理論(第3/4頁)

宋亞想了想,這個時間點這種地段,沒車寸步難行,一個黑人夜晚在富人區徘徊隨時可能被負責任的巡警找借口拘捕,“算了,反正沒事,我聽聽他到底想說什麽。”

老麥克把達蒙達什帶了回來,當然事先搜過身,宋亞選擇在這邊的新書房裏見他,“說吧,你有什麽事?如果想找我幫你的大哥出獄就免了,我可不會去幫一個毐販。”

“不是,放心APLUS,我萬分感謝你給我這次機會……”

達蒙達什談吐在出身底層的黑人裏算非常可以,這點宋亞上次就領教過,這次對方沒有用刻意用嘻哈腔調,就更明顯了,甚至偶爾還能蹦出來幾個高級詞匯,“其實簡單點來說,就是我想當你的跟班,替你做事。”

“就這?我不需要跟班了。”宋亞拒絕。

“你需要的……”達蒙達什說:“我感覺有些錢在地上,你卻沒有去撿,或者說沒有看到。”

“錢?”

“是的,比如吹牛老爹,他的很多生意,比如西服、T恤……”

“他學我的。”宋亞打斷對方,現在沒有歌手的服裝生意做得有自己大,“無非是一家經營得不錯的潮牌店而已。”

“我還沒說完,還有別的,酒類,你沒有關注過吧?承辦派對和小型表演?”達蒙達什繼續說。

“無非是靠知名度帶貨而已。”

宋亞不屑一顧,東西海岸嘻哈歌手互相DISS已經持續半年多了,吹牛老爹確實靠那件事搏了不少關注,他為Biggie量身定做的首專Ready To Die也賣得非常好,Biggie也被紐約音樂媒體稱為東海岸能與2PAC並肩的人物。

但談到賺錢,吹牛老爹還看不到自己的車尾燈。

“不,我覺得你比吹牛老爹或者Biggie紅很多,這些錢能撿為什麽不去撿呢?沒人會嫌錢多的,對吧?”

達蒙達什問:“你知道城市流行嗎?APLUS。”

“City Pop?本子那邊流行過來的曲風,很早了。”宋亞回答。

“是的,城市,流行,城市引領流行,本子經濟繁榮時期的城市生活正是造就那種曲風的土壤,而現在的米國城市呢?一到夜晚是我們老黑的天下,那麽我們,不,你這種黑人巨星天然可以引領人們夜間消費的潮流,不是嗎?”

“有點意思了,繼續。”

宋亞想起來以前裏克魯賓對自己說過類似的理論,黑人再窮也是城裏人,而城裏的東西肯定是時髦的……

“人們在夜裏消費什麽?夜店,酒吧,還有像你這裏的派對。你帶起了熒光之夜的潮流,但我本來以為你會繼續挖掘這方面的潛力,但沒想到你去做了別的,當然你其他生意也非常成功。”達蒙達什說。

“我不想摻和夜店、酒吧生意……”宋亞搖頭。

“你忘了一樣大宗消費品。”

“酒?”

“是的,光紐約,每一晚的人們會喝下肚多少酒?這是個金礦APLUS……”

“釀酒成本高,周期長,而且基本上都是跨國大公司的天下了,高端更不好做,法國人很有一套。”

“酒類品種繁多,就是因為人們喜歡新鮮感,特別是雞尾酒,那麽雞尾酒的基酒市場還沒有被大品牌分食幹凈,常被用作基酒的伏特加成本不高,消耗量大,很多好牌子集中在東歐和毛子那,現在便宜得不得了。”

“我去給伏特加帶貨?”

“是的,沒錯,就是這個意思,你會賺到錢的APLUS。甚至不止於帶貨,你可以和伏特加企業聯合做一條副線產品,專屬於你的牌子。”

達蒙達什說:“雖然不一定像你的服裝和化工廠生意那麽成功,但錢在眼前為什麽不撿呢?我本來想等Jazzy走紅後和他一起幹這個生意的,但現在他進去了,而且由於我當時不在紐約,判刑也最輕,他們還懷疑是我出賣了藏東西的地方……”

宋亞笑而不語。

“怎麽樣?我的這個主意值得你收留我嗎?”達蒙達什問。

“可能吧,但我要找專業人士仔細商量一下,老麥克,派輛車送他回去。”宋亞從抽屜裏取出一小卷鈔票,丟給對方。

“這不是打發我的錢吧?”達蒙達什捏著這區區幾百刀問道。

“我的信譽你不用懷疑,但現在你的話還沒得到驗證,所以……暫時只有這些,先省著點花吧。”

宋亞把他打發走,稍加思索就給宋阿生去電話,“老宋,華國產伏特加嗎?不產?葡萄酒和香檳呢?也很少是嗎?不不,白酒米國這邊喝不來……”

聊來聊去,第二天他又問了些專業人士,挑中了那邊歷史悠久的張裕酒廠,派宋阿生跑一趟,打算先和對方談好合資,再去想辦法收購一家毛子東部的伏特加酒廠,然後專開一條針對米國市場的副線品牌,專賣伏特加、葡萄酒和香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