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第一次開庭(第2/3頁)

另一位記者趕緊打斷,“但是他們的指控是你在MV中宣傳產品並未履行相關警示義務。”

“我明說了吧,他們想靠著一些莫名其妙的指控騷擾、誹謗明星,不停拖著明星跑法庭,然後逼迫怕麻煩的明星選擇庭外和解,對嗎?你們都是社會新聞記者,這種案件應該見得多了,你們自己其實心裏應該已經有正確的判斷。”

宋亞冷笑了一下,“但是我要說他們惹錯人了,我雖然還在上芝加哥大學的一年級,但我已經計劃將來就讀本校的法學院,學校也很支持我請假來紐約參加這樣的法律實踐。那什麽,我有得是時間陪原告律師慢慢磨,每庭必到!你們等著看好了。”

記者們全小聲笑了起來,“聽說你的卡帶即將發售,你接下來的宣傳行程定好了嗎?”

“這種事學校就不給假了哈。”

和記者們一齊笑了會兒,“其實我早就想發行卡帶,因為這種便宜的音樂媒介是現在平民消費得起的,這和我進入服裝業的初衷相同,便宜、質量過關,大家都買得起。”

“有人攻擊你把服裝工廠放在國外,並未貢獻就業。”

話題越扯越遠,“紡織業早就外移了,這和我沒多大關系。目前我的服裝公司雇傭了十幾名設計師,在三藩市,還有上百名銷售人員,他們工作很努力,我也很高興能給社會提供一些體面的工作崗位。巴恩公司的熒光劑工廠就在伊利諾伊州,雇員同樣也是上百名,高收入的研究職位就占到一半以上……”

讓記者們問飽了,他瀟灑揮手道別,走入法院內部。

在古德曼等人的帶領下找到一間法庭,沒有什麽陪審團,速記員以及法警加起來只有寥寥幾個人,原告和被告律師分坐兩邊,後面幾排旁觀席倒是坐滿了,大部分是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和原告家屬,當地歌迷組織也來了幾個人。

在所有人的目光注視下,宋亞和古德曼大步走到提前到場的哈姆林身邊坐下,“你剛才在外面的表現非常好。”哈姆林摘下耳機,拍拍耳機線連著的收音機笑道:“這是你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吧?等下別緊張。”

“我不緊張,今天是什麽節目?”宋亞看了另外一頭的原告和原告律師一眼,自己這位白人男性‘原歌迷’有些弱氣地閃避掉自己的目光。

“暫時保密。”哈姆林眨了眨眼。

正好法官準時到場,全場起立,這位白人老頭笑著示意坐下,然後闡明案件相關信息便宣布開庭,“可以傳喚第一位證人了。”他說。

“法官大人。”一位參加派對的二十出頭白人女孩坐上證人席,原告律師扣上西裝扣子,走到她面前,“你是哪一天參加派對的?”

一系列問話之後,他問:“這位APLUS的歌迷先生邀請你時,是否告知這是一個熒光派對。”

“是的。”女孩回答。

“他當時原話是什麽?”

“他說要舉辦一場像APLUS在Where Is The Love的MV裏那樣的熒光派對,他說那會很酷。”女孩指指宋亞。

“然後你就欣然前往了?”原告律師問。

“沒有,我問他熒光劑會不會對人體有害。”女孩說。

“他是怎麽回答你的。”

“他說連APLUS都敢往臉上抹,能有什麽害處。”

雙方一問一答,處處都針對自己的警示義務,確實抓到了要點。

“辯方律師,該你了。”法官說道。

哈姆林笑著拿著份文件走到女孩面前,同樣先像寒暄一樣問了些基本問題,“你參加了某某戒酒互助會對嗎?”他突然問。

女孩立刻驚慌地瞪大了眼睛。

“反對,這與本案無關。”原告律師立刻抗議。

“我在質疑證人證詞的可信度。”哈姆林解釋。

“反對無效。”法官回應。

“是的。”女孩看了眼旁觀席上的某人,小聲答道。

“所以你酗酒?”哈姆林問。

“曾經。”

“戒酒互助會有效果嗎?”

“我想有的。”

“真的?根據我掌握到的情況,你只參加了三天,便借故沒再去了,三天的戒酒活動效果這麽顯著嗎?”哈姆林問。

女孩再度瞄向觀眾席,宋亞順著她目光回頭看過去,一位像她父親的人正對她怒目而視。

“呃,我……”女孩開始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你現在還在酗酒對嗎?”哈姆林把雙手撐在證人席上,死死盯著她。

“我,我沒有,再……”

“你說謊!在參加派對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你證詞裏接到那位所謂的APLUS歌迷電話的當時,你正在酒吧裏和朋友豪飲,據我所知,你的朋友說你灌下數不清的酒,然後醉醺醺跟兩個剛認識的男人離開……”哈姆林往前探著身體,施加最大的壓力。